1鲁人考函〔2009〕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将《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1)和省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1: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2: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值班电话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2附件1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领导小组)由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员组成,在分管厅长领导下,负责在考试期间指导和督促各考区考点准确、及时地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第三条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快速有效地应对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各市应急工作小组设立责任报告人,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各市工作小组应设置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和值班传真必须畅通无阻。各市工作小组成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应全天开启。3第二章事件确认第四条本预案的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第五条重大事件包括:(一)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二)突发性恐怖事件或传染病爆发。(三)由于交通事故、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四)试卷在运输或网络传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丢失被盗等泄密事件。(五)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六)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第六条一般事件包括:(一)试卷启封后,发现部分试卷缺少,或部分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个别试题出现明显错误。(三)考试过程中,考场突然停电、断电。(四)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卷或答题卡。4(五)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第三章应急处理第七条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各市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第八条发生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省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做出全国停考或缓考、局部地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考试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考试过程中如爆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第九条发生第五条第三款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省应急领导小组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考点应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5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一)保留该批考生该场次考试资格,择期启用备用卷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二)该批考生该场次考试资格作废。第十条发生第五条第四款事件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告,各相关单位应协助调查。如果在试卷运输、网络传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窃取、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应急小组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应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一)启用备用卷。(二)择期开考。(三)已考科目全国成绩无效或者局部地区成绩无效。第十一条发生第五条第五款事件时,考点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6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次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涉案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点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第十二条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根据情况轻重,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第十三条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各市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区或考点采取相应措施。各考点应按照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第十四条发生第六条第一款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报告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省应急领导小组意见,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按照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第十五条发生第六条第二款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应迅速报省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应急领导小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并根据部考试中心指示,及时通知考区、考点,由考点通知相关考生。第十六条发生第六条第三款事件时,考点应做好考生7安抚工作。如果停电、断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断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指示,保留该批考生该场次考试资格,择期启用备用卷,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第十七条发生第六条第四款事件时,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巡考人员,巡考人员及时报应急工作小组。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并尽快联系该考生。如确认考生已带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责令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送回,并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建议将该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拒不承认和交还的,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时,应急工作小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第十九条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以免影响考生答题及考务管理;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应急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解决。8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9附件2山东省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值班电话组长:刘志春成员:徐国钧、陈德新、雷栋、谷庆喜值班电话:0531-889201370531-88190514(传真)15820019827(考试系统内部使用)联系人:雷栋、谷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