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第六节建设工程监理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1、概念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一、概述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2、工程监理改革①实行监理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工作。②1988年,建设部提出监理制度。③1997年,建筑法颁布实施,确定了监理的法律地位。一、概述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米以上;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二、实行强制监理的范围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1.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12.7联合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并于2001.5.1起正式实施。2.2001.8建设部出台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工程监理企业资格证书图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一)监理的实行条件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2、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二)监理对象不是工程项目本身,而是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行为及其权利、义务的履行状况”。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三)监理工作的要求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6、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7、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四)监理工作目标“质量、进度、造价”三控制。(五)监理告知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六)监理与业主的关系1、接收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提供监理服务;2、协调业主、承包商、监理的三方关系;3、独立、公正、科学地展开监理工作;4、保护业主的利益。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七)监理与承包商关系1、平行工作、监理被监理关系;2、承包商必须接受监理的指令,并为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八)监理与质监站关系向其申报和备案的关系。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九)监理和质监站的不同之处1、管理形式不同:质监站是质量纵向管理、监理是全过程横向管理;2、活动性质不同:监理为盈利的服务工作、质监站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监控活动;3、工作依据不同:质检站执行国家规范、监理以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三、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1.监理类型:①建设前期监理(决策监理):投资决策、立项决策、可行性研究决策的监督管理;②设计监理: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设计审图(设计监理的延伸)-设计施工图的审核;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③招标监理:准备招标文件,代理招标、评标、决标,与中标单位商签工程承包合同;④施工监理:(国家真正含义所推行的监理)土建、安装、工艺等专业工种―施工过程监理。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监理合同类型:①建设前期监理合同②设计监理合同③招标监理合同④施工监理合同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00.7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一)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织准备: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工作组并落实监理成员;2、技术准备: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五、监理的实施程序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五、监理的实施程序(二)监理工作的展开1、施工前期: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2、施工过程:监理的记录、资料、报表,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五、监理的实施程序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3、竣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活动,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报告;(竣工验收图)五、监理的实施程序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4、后期工作:协助业主的竣工备案工作,资料归档。(三)监理工作的总结1、监理工作总结报告;2、监理工作经验汇总、监理工作改进提高的建议。五、监理的实施程序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原告:某监理公司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一、基本案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一住宅小区,与某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在专用条件的监理职责条款中,双方约定:“乙方(监理公司)负责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小区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业务。房产开发公司应于监理业务结束之日起5日内支付最后20%的监理费用。”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写字楼工程竣工一周后,监理公司要求房产开发企业支付剩余20%的监理费,房产开发公司以双方有口头约定,监理公司监理职责应履行至工程保修期满为由,拒绝支付。监理公司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口头商定的监理职责延至保修期满的内容不构成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房产开发企业到期未支付最后一笔监理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监理公司剩余20%监理费及延期付款利息。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二、案例分析依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发包人应与监理人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由监理人按合同内容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益事业工程;③成片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5类: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本案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住宅小区,属于需要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应当与监理人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确定监理公司监理义务范围。依书面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和施工两阶段,而未包括工程的保修阶段;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应包括保修阶段。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依据《合同法》规定,委托监理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形式约定不成立委托监理合同。因此,该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义务的约定,只能包括工程设计和施工两阶段,不应包括保修阶段,也就是说,监理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房产开发公司逾期支付监理费用,属违约行为,故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监理费及利息是正确的。案例一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前段时间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案例二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问: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答: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前段时间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前段时间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问: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答: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前段时间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检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问: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这是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处。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前段时间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问: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答: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二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是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重复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问: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监理工程师是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案例三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案例三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案例三建设法规第五章建筑法律制度(监理)问: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答:(1)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2)对乙施工单位资格审核以下内容: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②公司业绩;③乙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