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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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一般规定脚手架工程包括搭设和拆除工程,属于施工阶段的临时性辅助施工工序,是为满足施工作业需要而临时设置的构架,具有临时性和辅助性的特点,虽与工程质量关系不大,但登高架设作业施工操作危险性大,不注意预防和监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大事故,是贯穿整个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工作重点。1.1脚手架搭设的规定(1)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措施。(2)立于土地面之上的立杆底部应加设宽度≥200m、厚度≥50mm的垫木、垫板或其它刚性垫块,每根立杆的支垫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0.15m2。(3)底端埋入土中的木立杆,其埋置深度不得小于500mm,且应在坑底加垫后填土夯实。使用期较长时,埋入部分应作防腐处理。(4)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5)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1)按施工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置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2)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部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一”字形脚手架应从一端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3)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1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4)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一”字形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抛撑;以确保构架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的安全。边长≥20m的周边脚手架,亦应适量设置抛撑;5)剪刀撑、斜杆等整体拉结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6)脚手架处于顶层连墙点之上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2步或4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7)脚手板或其它作业层板铺板的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1)脚手板或其它铺板应铺平铺稳,必要时应予绑扎固定。2)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在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承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200mm之间;采用挂扣式定型脚手板时,其两端挂扣必须可靠地接触支承横杆并与其扣紧。3)脚手板采用搭设铺放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且在搭接段的中部应设有支承横杆。铺板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承横杆250mm以上未作固定的探头板。4)长脚手板采用纵向铺设时,其下支承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竹串片脚手板为0.75m;木脚手板为1.0m;冲压钢脚手板和钢框组合脚手板为1.5m(挂扣式定型脚手板除外)。纵铺脚手板应按以下规定部位与其下支承横杆绑扎固定:脚手架的两端和拐角处;沿板长方向每隔15~20m;坡道的两端;其它可能发生滑动和翘起的部位。5)采用以下板材铺设架面时,其下支承杆件的间距不得大于:竹笆板为400mm,七夹板为500mm。(8)当脚手架下部采用双立杆时,主立杆应沿其竖轴线搭设到顶,辅立杆与主立杆之间的中心距不得大于200mm,且主辅立杆必须与相交的全部平杆进行可靠连接。(9)用于支托挑、吊、挂脚手架的悬挑梁、架必须与支承结构可靠连接。其悬臂端应有适当的架设起拱量,同一层各挑梁、架上表面之间的水平误差应不大于20mm,且应视需要在其间设置整体拉结构件,以保持整体稳定。(10)装设连墙件或其它撑拉杆件时,应注意掌握撑拉的松紧程度,避免引起杆件和整架的显著变形。(11)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临时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它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12)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改变构架设计、减少杆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作≥100mm的构架尺寸放大。确有实际情况,需要对构架作调整和改变时,应提交技术主管人员解决。1.2脚手架的拆除规定(1)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按确定的拆除程序进行。连墙件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拆下的杆配件应以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严禁向下抛掷。在拆除过程中,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的作业。1.3脚手架搭设质量的检查验收规定(1)脚手架的验收标准规定1)构架结构符合前述的规定和设计要求,个别部位的尺寸变化应在允许的调整范围之内。2)节点的连接可靠。其中扣件的拧紧程度应控制在扭力距达到40~60N·m;碗扣应盖扣牢固(将上碗扣拧紧);8号钢丝十字交叉扎点应拧1.5~2圈后箍紧,不得有明显扭伤,且钢丝在扎点外露的长度应≥80mm。3)钢脚手架立杆垂直度应≤3001,且应同时控制其最大垂直偏差值:当架高≤20m时为不大于50mm;当架高20m时为不大于75mm。木、竹脚手架的搭设立杆按全架高中心线检查,其垂直偏差应控制在2倍钢立杆允差的范围内。4)纵向钢平杆的水平偏差应≤2501,且全架长的水平偏差值不大于50mm。木、竹脚手架的搭接平杆按全长的上皮走向线(即各杆上皮线的折中位置)检查,其水平偏差应控制在2倍钢平杆的允许范围内。5)作业层铺板、安全防护措施等应符合上述的要求。(2)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或继续使用:1)搭设完毕后;2)连续使用达到6个月;3)施工中途停止使用超过15天,在重新使用之前;4)在遭受暴风、大雨、大雪、地震等强力因素作用之后;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显著的变形、沉降、拆除杆件和拉结以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1.4脚注手架工程施工管理规定:(1)脚手架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周围环境、地形地质条件、工期、气候和搭拆要求等资料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实行分级审批。(2)一般性的脚手架支拆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批,上报分公司备案;技术较为复杂的脚手架支拆方案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和生产副经理审批;特殊的脚手架支拆方案或有一定难度的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会同公司总工程师共同进行审批。(3)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报监理公司,由现场总监签署意见并批准后实施。(4)脚手架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专职安全员、班组义务安全员要跟班作业,监督施工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给工人的技术交底一定要详尽,可操作性情。(5)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各连接部位和整体稳定性,拆除时,要严格按规定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确保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不发生倒塌事故。(6)脚手架大多在露天使用,搭拆频繁,耗损较大,因此必须加强维护和管理,及时做好回收、清理、保管、整修、防锈、防腐等项工作,才能降低损耗率,提高周转次数,延长使用年限,降低工程成本。(7)搬运长钢管、长角钢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弯曲。桁架应拆成单片装运,装卸时不得抛丢,防止损坏。弯曲的钢杆件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扣件、零件要更换。(8)做好钢铁件的防锈和木制件的防腐处理。钢管外壁在湿度较大地区(相对湿度大于75%),应每年涂刷防锈漆一次;其他地区可两年涂刷一次。涂刷时涂层不宜过厚,经彻底除锈后,涂一度红丹即可。钢管内壁可根据地区情况,每隔2~4年涂刷一次,每次涂刷二度。角钢、桁架和其他铁件可每年涂刷一次。扣件要涂油,螺栓宜镀锌防锈,使用3~5年保护层剥落后应再次镀锌。没有镀锌条件时,应在每次使用后用煤油洗涤并涂机油防锈。(9)井架垫木与天轮梁、地轮架等应配套专用。木制件应做好防腐处理,钢制件应涂红丹及防锈涂料。2安全预防措施2.1脚手架使用注意事项(1)作业层每1m2架面上实用的施工荷载(人员、材料和机具重量)不得超过以下的规定值或施工设计值;(2)施工荷载(作业层上人员、器具、材料的重量)的标准值,结构脚手架采取3kN/m2;装修脚手架取2kN/m2;吊篮、桥式脚手架等工具式脚手架按实际值取用,但不得低于1kN/m2。(3)在架板上堆放的标准砖不得多于单排立码3层;砂浆和容器总重不得大于1.5kN;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使用人力在架上搬运和安装的构件的自重不得大于2.5kN。(4)在架面上设置的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影响施工操作和人员通行。按通行手推车要求搭设的脚手架应确保车道畅通。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或倒退拉车。(5)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6)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7)工人在架上作业中,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8)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安全防护的出人通(梯)道,严禁攀援脚手架上下。(9)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10)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或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出去;在作业期间,应及时清理落人安全网内的材料和物品。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2.2模板支撑架和特种脚手架的规定(1)模板支撑架使用脚手架杆配件搭设模板支撑架和其它重载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搭设模板支撑架和其它重载架时,数值≥5kN集中荷载的作用点应避开门架横梁中部1/3架宽范围,或采用加设斜撑、双榀门架重叠交错布置等可靠措施。2)使用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杆配件搭设模板支撑架和其它重载架时,作用于跨中的集中荷载应不大于以下规定值:相应于0.9m、1.2m、1.5m和1.8m跨度的允许值分别为4.5kN、3.5kN、2.5kN和2kN。3)支撑架的构架必须按确保整体稳定的要求设置整体性拉结杆件和其它撑拉、连墙措施。并根据不同的构架、荷载情况和控制变形的要求,给横杆件以适当的起拱量。4)支撑架高度的调节宜采用可调底座或可调顶托解决。当采用搭接立杆时,其旋转扣件应按总抗滑承载力不小于2倍设计荷载设置,且不得少于2道。5)配合垂直运输设施设置的多层转运平台架应按实际使用荷载设计,严格控制立杆间距,并单独构架和设置连墙、撑拉措施,禁止与脚手架的杆件共用。6)当模板支撑架和其它重载架设置上人作业面时,应按前述规定设置安全防护。(2)特种脚手架凡不能按一般要求搭设的高耸、大悬挑、曲线形和提升等特种脚手架,应遵守下列规定:1)特种脚手架只有在满足以下各项规定要求时,才能按所需高度和形式进行搭设:①按确保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经过严格的设计计算。在设计时必须考虑风荷载的作用;②有确保达到构架要求质量的可靠措施;③脚手架的基础或支撑结构物必须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④有严格确保安全使用的实施措施和规定。2)在特种脚手架中用于挂扣、张紧、固定、升降的机具和专用加工件,必须完好无损和无故障,且应有适量的备用品,在使用前和使用途中应加强检查,以确保其工作安全可靠。2.3脚手架对基础的要求良好的脚手架底座和基础(或地基)对脚手架的安全极为重要,须加设底座、垫木(板)或基础并作好对地基的处理。(1)一般要求1)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2)脚手架的钢立柱不能直接立于土地面上在搭设脚手架时,应加设底座和垫板(或垫木)。垫板(木)厚度不小于50mm;3)遇有坑槽时,立杆应下到槽底或在槽上加设底梁(一般可用枕木或型钢梁);4)脚手架地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5)脚手架旁有开挖的沟槽时,应控制外立杆距沟槽边的距离:当架高在30m以内时,不小于1.5m;架高为30~50m时,不小于2.0m;架高在50m以上时,不小于3.0m。当不能满足上述距离时,应核算土坡承受脚手架的能力,不足时可加设挡土墙或其他可靠支护,避免槽壁坍塌危及脚手架安全;6)位于通道处的脚手架底部垫木(板)应低于其两侧地面,并在其上加设盖板;避免扰动。(2)一般作法1)30m以下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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