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表(A表)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A14-1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交底单位名称:楚姚高速土建二合同段五工区接受交底单位名称:交底内容:强夯机作业交底日期交底人被交底人数交底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交底具体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清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眼镜、手套等。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线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15m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30m以外。12、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碎驾驶室玻璃伤害驾驶员眼睛。13、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通用表(A表)14、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l00mm时,应重新垫高。15、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16、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17、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18、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19、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20、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21、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22、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23、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不够可填写签到表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可另附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