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可编辑可修改1场地移交安全协议是策工程场地进行移交前,将工程各项安全规范进行讲明,保证安全施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场地移交安全协议场地移交安全协议场地移交方:广西建工二安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场地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进入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工程进行施工,需甲方提供相关施工作业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和重庆市建委〔2000〕39号《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以及重庆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明确今后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甲方将以下部位场地移交给乙方,场地移交后,由乙方进行以下部位的安全维护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体细则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西建工二安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2、移交场地部位:建筑红线内整个施工场地3、场地移交时间:从年月日进场起至工程竣工二、安全管理细则:v1.0可编辑可修改21、甲方配合提供以上区域内的作业场地,用于乙方工程施工,乙方负责维护和按规定自行搭设以上区域内的相关安全设施,乙方必须自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2、若乙方在垂直交叉作业面下施工,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高处坠物打击伤害事故。在施工期间,若乙方要进行拆除等可能产生向下坠物的作业施工时,必须搭设好相关防止物体高处坠落设施,避免出现坠物打击伤害事故;若乙方因施工等需要拆除甲方搭设的防护栏杆、防护棚、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等,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准允拆除,相关设施拆除后,乙方必须及时另行采取相关保证安全措施。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搭设相关防护设施,所涉及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临时施工、转运材料、临时通行等应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一切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自觉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随意在无关区域内走动。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必须作好自身施工、住宿及通行区域内的临边及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及维护工作,加强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管理,作好防火、防毒、防爆工作,加强自身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凡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5、乙方必须在施工区域内设置足够且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对现场相关施工人员等产生高处坠物打击、机械伤害等伤害事故;若因乙方高处坠物等原因,对现场相关人员、行人和车辆产生的安全伤害,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v1.0可编辑可修改36、乙方必须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各类安全标牌和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甲方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若因乙方擅自拆除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7、若乙方需在甲方配电房搭设电源,场地内搭设电器线路、安装机械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要求,若因乙方违规用电、机械事故、超负荷用电、违规架设线路等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或对甲方设施所造成的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8、乙方有义务接受地方有关部门的检查,积极配合甲方搞好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人员不得发生偷盗等,如有发生按甲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三、争议解决:若甲、乙双方在责任书有效期间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仍未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v1.0可编辑可修改4以上这场地移交安全协议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