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投资管理,加强投资项目管控,促进集团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本制度。投资说明:本制度中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是指集团总部或一级子公司/事业部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集团外部其他法人实体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资合作项目等;对内投资是指集团内部的相关投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二.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集团董事会主要职责:(1)统筹规划和决策集团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布局;(2)审批集团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3)审批集团重大紧急投资项目。总裁主要职责:(1)负责集团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组织制定和审核,并报集团董事会审批;(2)指导、协调、监督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单位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3)负责集团重大紧急投资项目的提案和审核,并报集团董事会审批。集团战略投资部主要职责:(1)拟定集团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一级子公司/事业部的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2)审查集团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立项评审;(3)负责集团投资立项项目的统计工作;(4)负责集团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和管理;(5)监控投资项目的运行状况,组织项目验收后评价工作,为总裁提供决策支持;(6)指导、协调、监督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单位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集团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主要职责:(1)按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和拨付资金;(2)负责对外投资协议、合同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财务条款的审查;(3)负责回收对外投资收益。一级子公司/事业部职责:(1)拟定一级子公司/事业部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批二级分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2)审查一级子公司/事业部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立项评审;(3)负责一级子公司/事业部投资立项项目的统计工作;(4)负责一级子公司/事业部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和管理;(5)监控一级子公司/事业部投资项目的运行状况,组织项目验收后评价工作;(6)指导、协调、监督一级子公司/事业部及下属二级分子公司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三.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制定集团投资的方向:(1)依据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有利于发挥战略协同效应;(2)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集团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3)与集团主营业务相关,且对一级子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投资;(4)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公司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5)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集团总部和下属各分子公司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要与集团战略规划和战略定位相匹配,需要把握住宏观环境变化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动态调整,提高投资的科学性,规避或降低投资风险,更好地获取投资收益。集团总部和下属各单位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投资研讨会进行充分讨论、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专业顾问机构进行咨询,以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四.投资计划执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经审批通过后,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公司要严格遵照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投资工作。集团总部和下属各单位每月需编制《月度投资计划执行统计报表》、《月度资金安排计划表》,并及时上报集团战略投资部、资金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便于集团总部进行投资进度管控和资金的调度安排,做好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事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国家宏观环境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集团调整产业投资方向等特定原因,导致投资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设计方案需要重大调整或变更的,投资项目立项部门或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上报集团战略投资部初审,集团总裁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变更。五.投资项目管控集团总部和一级子公司/事业部需加强对本单位牵头立项及直接下属单位投资项目运作的日常监督、合规审查和管控,确保投资项目的立项、实施进度、项目质量、项目费用等符合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能够按照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的总体要求保质、保量、并在预算范围内实现。六.附则集团下属一级子公司/事业部、二级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修订本单位的管理制度。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