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政策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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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勞政策與實務3雇主聘僱外國人之工作限制就服法第四十六條: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三、下列學校教師:(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四、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4雇主聘僱外國人之工作限制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八、海洋漁撈工作。九、家庭幫傭。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5外籍勞工政策白領階級從寬,藍領階級從嚴以外國勞工補充本國勞工之不足,而非替代性的原則限業限量常態性開放,取消總量管制,外勞人數≦勞保投保人數之20%引進外籍勞工不得影響本國國民勞動條件及延緩產業升級。不得妨礙國人健康。外籍勞工引進後,其所享受之勞工權益應與本國勞工相同。對於非法外籍勞工應加強取締。避免壟斷增加外國仲介公司。對於僱用非法外籍勞工之業者,一經查獲,即依法處罰。6外勞引進類別白領專業人員藍領工作人員7白領專業人員8白領外籍勞工之工作類別依據:就服法第46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之工作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三、學校外籍教師四、短期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工作9受理外國專業人員類別A.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01.建築及土木工程技術工作02.交通事業工作03.財稅金融服務工作04.不動產經紀工作05.移民服務工作06.律師工作07.技師工作08.醫療保健工作09.環境保護工作10.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11.學術研究工作12.獸醫師工作13.製造業工作14.批發業工作15.其他10受理外國專業人員類別B.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C.學校教師工作D.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E.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工作F.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G.履約L.外國留學生、僑生、港澳生11外國專業人員申請書表1.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請書及受聘僱外國人名冊2.履約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書及外國人名冊3.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申請書4.親自領件聲明書5.健康檢查證明6.郵寄信封及文件檢核表7.解約同意書8.切結書-勞僱雙方同意解約證明文件12外國專業人員資格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者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者,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服務跨國企業滿一年以上經指派來我國任職者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有五年以上相關經驗,而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13受理申請外國專業人員單位一般白領、藍領皆向勞委會申請許可。例外受理單位外國籍船員向交通部申請許可。科學園區內之廠商聘僱外國籍專門性技術性人員及外僑投資事業主管,向科學園區管理局申請許可。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內事業單位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向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申請許可。14藍領工作人員15藍領工作職類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8款至第9款規定之工作一、海洋漁撈工作二、家庭幫傭工作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10款規定之工作一、製造工作二、營造工作三、機構看護工作四、家庭看護工作16各類勞工工作內容海洋漁撈工作:從事漁船船長、船副、輪機長、大管輪、管輪、電信員、動力小船駕駛人及其助手以外之普通船員工作。製造工作:直接從事製造業產品製造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營造工作:在營造工地或相關場所直接從事營造工作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機構看護工作:福利機構或醫院從事被收容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在私人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家庭幫傭工作: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17雇主引進外勞動機穩定人力的供應降低人事管理成本(成本分析)免提繳勞退6%、免年終獎金免調薪(依政府公告最低工資發放薪資)配合度高,可配合輪班、喜歡加班輪班/加班成本較本勞低外勞使用:初招加重招合計共六年外勞可以擔任本地人不願意做的工作18外籍勞工來台前的心理狀況台灣薪水高來台可賺錢回國改善他們家人生活?老闆對我們不知好不好?老闆不知會不會喜歡我?工作是否能適應?台灣生活是否能適應?何時領薪水?薪水多少?稅、勞保費、健保費怎麼扣?如何匯款回國?生病或受傷了怎麼辦?有沒有加班?加班費怎麼算?可不可以出去玩?吃飯怎麼吃?有沒有來源國之伙食?信怎麼寄?19雇主對外勞應具備之觀念外勞不是低賤之工人,不要歧視他們,要多關心這些離鄉背景的人們外勞是來替我們解決缺工問題的,不要認為他們是廉價勞工而苛刻他們外籍勞工是我們的同仁,我們不但不應歧視,反而更應該關心他們,張開雙手來歡迎他們,來幫助我們工作20聘僱外勞雇主疑慮缺乏外勞管理的經驗外勞的生活上管理外勞很喜歡逃跑,跑了我們應該怎麼辦?外勞語言不通,如何溝通?外勞的工作教導21雇主選用外勞國別考慮因素傳統產業、3K、行業、營造業→泰勞、印勞高科技電子業→菲勞女傭、監護工→印勞、越勞理由多、藉口多、管理不易→菲勞理由、藉口少→印勞、泰勞、越勞22四國外勞比較分析(菲泰印越)23四國風俗民情比較備註1:蒙古人民教育程度高,來台者擁有大學學歷頗高。語言以蒙古語、俄語為主。目前由於來台人數少,相關工作經驗不足,生活文化差異較大。2.:馬來西亞人民教育水準在中學以上,早期來台勞工以華人為主,易溝通容現由於經濟穩定發展,所得提高,目前以少有勞工來台工作。語言宗教食物節慶特性注意事項菲律賓菲律賓方言,英語天主教(每週日做禮拜)主食為米飯,但不喜歡吃稀飯,口味較輕淡,偏酸,習慣用湯匙或手來進食。4月的復活節5月最後一個禮拜天是菲律賓的聖十字架節12月聖誕節個性活潑,自主性高。因社會較為進步,因此較快熟悉電器的操作,重視承諾。早上吃稀飯可能會被菲籍勞工視為不吉祥,因為稀飯在菲律賓傳統是家中有人過世才會吃。印尼印尼方言回教(星期五為回教禮拜,虔誠者會每天膜拜阿拉)大部份不吃豬肉,但料理口味偏辣,雇主未進食前,不會先行用食,在印尼可用手抓東西吃。回教國家不喝酒。開齋節-相當於印尼的新年。虔誠回教每年齋戒月(約為國曆12月到1月份),齋戒月時從日出後到日落前都不能喝水或吃東西,但基本上不會影響工作。個性樸實,服從。近年來,印尼政府積極鼓勵仲介公司堤供訓練,因此有的印尼籍外勞來台灣前就已學過簡單中文及家務訓練。認為左手是不潔的,待人接物需用右手。越南越南話、法語以佛教為主,北越則有不少的人信仰天主教。以米飯為主食,不吃剩菜,口味偏辣。與台灣相似,例如農曆新年、端午節以及中秋節等三節。個性較為強硬,民情較為溫和、節儉。母系社會,女性校任勞任怨。氣候、宗教、文化與我們較為相近。盡量不要摸外勞的頭部,或用手指著外勞的臉,這對他們來說是不禮貌的行為。盡量避免談論有關越南政治等話題。泰國泰語佛教口味偏辣偏重。潑水節為泰國的新年體力較佳。華人在泰國歷史較為悠久,因此部份習慣相同。思想簡單、心地善良。頭部被認為是精靈所在的重要部位,盡量不要觸及他人的頭部。不用紅筆簽名認為左手是不潔的腳掌也被認為是不潔的,不可以用腳踢門,或翹腳或把腳底對人。24一、泰勞(目前缺工)1.缺工原因分析2.結論有意願到台工作的泰勞大幅減少,素質亦日益降低。3.建議更換為印尼或越南籍(1)泰幣升值大於台幣升值:過去泰幣與台幣匯率約為1.3:1.0,現在則為1.0:1.03。(2)外勞在台需要負擔NT$2,500元/月之伙食費,影響泰勞所得。(3)外勞薪資所得稅比其他韓國及中東外勞輸入國高,薪資所得稅增加,造成外勞所得減少。(4)泰國人口約8仟萬人,勞委會限制外勞可在台工作9年,泰勞供應減少。(5)泰國國內工資上升,現在一般泰國國內工資約7,000泰銖左右,許多泰勞寧可留在國內工作,不願離鄉背井賺取約1倍的薪資。(6)泰勞來台要自行負擔機票、體檢、居留證規費,也影響外勞所得。25二、越勞與印勞分析一、印尼盾及越南盾升值幅度小於台幣1.印尼盾與台幣兌換比率過去:1元台幣兌換275RP現在:1元台幣兌換300RP2.越南盾與台幣兌換比率過去:1元台幣兌換450越南盾現在:1元台幣兌換500越南盾二、越南、印尼目前國內月工資約為NT$2000元左右,外勞來台所得倍數約為6倍,印勞、越勞來台意願高,可吸引高素質的印勞或越勞來台工作。印勞與越勞來台賺取工資,因印尼盾及越南盾的貶值相對印勞與越勞所得提高三、印尼人口約2億人,越南人口約8000萬人,印勞來台的工作,以看護工為主,男性廠公較少,但想來台工作的廠工人數很多,人力充沛且勞工素質高於泰國。26三、菲律賓1.教育程度較高,來台工作大多在電子廠等工作環境良好的科技公司,對於傳統產業工作環境較差的工作廠所較不能適應,要求提前解約返國。2.菲勞教育程度高懂得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只要雇主有不合法的地方會向勞委會、縣政府勞工局及、主教會及人權團體投訴,造成雇主不少棍擾。3.P.L.C在台設立「菲勞逃跑收容中心」,代替菲勞與雇主談判。4.天主教會勞工諮詢中心,經常藉教會集會名義教導菲勞如何與雇主談判爭取利益。5.由於菲勞教育度高管理上講求合理化否則又會向有關單未投訴。6.因此菲勞佔全台外勞人數一直維持在25%左右,適合菲勞工作環境的電子作業才會引進菲勞。27外籍勞工(國籍別)印尼菲律賓泰國越南當地國民年平均所得US$1,280US$1,3000US$2,750US$620外籍勞工來台年平均所得US$6,336US$6,336US$6,336US$6,336所得÷個別國民所得4,954.872.3010.22所得4國平均倍數5.59備註資料來源:BBCCountryProfile、WordBank美金對台幣匯率:1/30各國外籍勞工來台工資所得與該國國人之比較28外籍勞工人數97.02官方計資料國籍印尼菲律賓泰國越南馬來西亞蒙古總人數人數120,91085,89586,29369,6551118362,782占比33.33%23.68%23.79%19.20%0.00%0.00%100.00%外籍勞工人數占比(按國籍區分)印尼33%菲律賓24%泰國24%越南19%馬來西亞0%蒙古0%29外籍勞工人數97.02官方統計資料開放項目製造工船員營造工看護工家庭幫傭總人數人數190,9213,9471,558163,8152,541362,782占比52.63%1.09%0.43%45.16%0.70%100.00%外籍勞工人數占比(按開放項目區分)製造工53%看護工45%家庭幫傭1%船員1%營造工0%30外勞來台前的準備作業國外仲介公司外勞行前三天,再次做寄生蟲檢查,有蟲者吃驅蟲藥行前講習有關台灣風俗、民情、工作規定等有關事項臨行前心理建設-敬業精神教育生活習慣改變的講習外勞來台前三天,國外仲介公司應將外勞名片、照片、護照影印本寄快遞給國內仲介公司31外勞來台前的準備作業國內仲介公司掌握國外仲介公司辦件進度,隨時回報雇主外勞管理規則譯成外勞熟悉的語言就服法及相關法令向台籍主管宣導確認來台外勞是否為雇主所甄選的工人確認來台日期、班機告知雇主聯絡雇主準備宿舍及有關生活日常用品裝備擬訂外勞訓練計畫聯絡體檢醫院、接送車輛及雇主準備接人外勞來台當日投保32就業安定費製造業勞工:$2000家庭幫傭:$5000家庭看護工:$2000(中低收入戶$1,200,低收入戶$600)33海洋漁撈工34海洋漁撈雇主條件及限制總噸位二十噸以上之漁船所有人,並領有目的事業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總噸位未滿二十噸之動力漁船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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