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村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为有效处理我村发生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支村两委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上级一系列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村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精心组织,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发作用,充分依托居住在我村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四、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唐忠勇担任,副组长由唐荣赞、夏晓群担任,成员各组组长担任。其主要职责为:明确分工,指挥、协调解决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村治保主任唐荣赞担任,成员由各组组长组成。其主要职责为:根据村领导小组的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处理各类公共事件紧急情况。3.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其主要职责为: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五、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1.信息报告范围:发生在我村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2.各村民小组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3.信息报告程序:(1)村应急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镇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2)村应急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3)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台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信息报告内容: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5.信息收集:主要来源于公安派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捕捉到的信息。六、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1.支村两委要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2.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3.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临时处置措施。4.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5.对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受伤者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6.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七、支村两委的处置职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成立救援小组,救援小组人员组成与主要应急处置职责:1.自然灾害:成立抢险救援组。由村治保主任闫增江负责,成员由村民兵预备役队伍及专业抢险抢修队伍组成。处置工作要求主要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2.公共卫生事件:成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村委会委员闫献魁负责,成员由马超、王红军、马海风组成。处置工作要求主要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3.社会安全事件:成立警戒和治安组。由村委会委员岳安彬负责,成员由马德成、王占彬、闫德忠组成。处置工作要求: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等。4.现场处置紧急情况发生后,支村两委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政府指挥中心和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八、应急保障工作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社会动员,组建志愿者队伍。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设立紧急避难场所。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设立生活保障组。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九、善后处理工作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机构法人、个人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3.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工作小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上级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写出报告。十、责任与奖惩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