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有毒助燃气体及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1.2编制依据1.2.1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5、《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2发布)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4]43号)7、《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8、《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9、《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1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12、《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1991]化劳字第247号)1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4、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15、《临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临安监发[2011]39号1.2.2有关技术规范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1.4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县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省、市、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3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型企业,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代庄工业园,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金5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士会占地26000平方米。公司主要生产规模:8万吨/年甲醛,总投资840万元,项目定员35人,其中技术及管理人员20人。产值7000万元以上,利税120万元以上。公司厂区处于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代庄工业园,西临工业园路,北临北外环路,东临金义丰胶厂、南侧为水塘。厂区离义堂镇人民医院4公里。公司周围无重大危险源。注: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见附图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危险源1、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分布情况(包括原料、中间品及成品):表2-1危险有害物质分布情况表序号危险物质名称所在作业场所数量(t)浓度状态危险性1甲醇装置区存在量60≥99%液态易燃、爆炸、有毒储存区储量200≥99%液态易燃、爆炸、有毒2甲醛装置区存在量10037%液态可燃、腐蚀储存区储量80037%液态可燃、腐蚀表2-2主要危险物质的危险特性表甲醇甲醛闪点(℃)11--沸点(℃)64.8-19.4爆炸极限(V/V%)5.5--44.0--密度(相对于水=1)0.790.82火灾危险类别甲类乙类毒物危害程度III级II级接触限值(mg/m3)500.5危险化学品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第8.3类其它腐蚀品危险物质理化指标42、重大危险源辨识(1)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和临界量的定义如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表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2)根据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是指①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②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是指①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②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50016–200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③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5锅炉重大危险源是指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的锅炉。(2)重大危险源辨识1)单元界定本项目区横向及纵向距离均小于500m。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单元的边缘距离500m的界定,将整个项目作为一个单元。2)辨识过程①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本项目中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醛。重大危险源辨识见下表:表1–10重大危险源辨识表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临界量实际量实际量/临界量1甲醇5002000.42甲醛10008000.84∑q/Q=0.4+0.8>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上面计算结果,本项目已构成重大危险源。3、危险源确定企业存在危险源主要有:甲醇罐区、甲醛罐区、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登高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车辆驾驶]。62.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8万吨/年甲醛。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另外,还有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雷电、静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粉尘、噪声、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1、火灾爆炸(1)火灾爆炸位置:甲醇库、甲醛生产车间(2)物质的危险性空气中含有少量的水分、甲醇、甲醛等气体,这些杂质气体,虽然数量少,但危害不小,因而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甲醇属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甲醛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甲醛气体的着火温度(燃点)约为300℃,它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除非得到正确抑制(抑制剂通常为甲醇),否则会发生聚合反应生成高分子的多聚甲醛,一种可燃固体,常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受热或遇酸时可很快解聚出甲醛单体。(3)生产过程的危险性在生产过程中,如果设备、管道及其连接法兰等地方发生甲醇、甲醛泄漏,遇明火或高热,极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停车进行设备检修时,如果清洗置换不彻底或留有死角,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时,动火检修有引发着火爆炸事故的可能。(4)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及管道中多残存着易燃易爆物质,停车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又离不开动火,因此设备、管道检修前,系统没有进行彻底置换、清洗,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时,或未进行爆炸气体测定合格,就检修动火,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5)在作业过程中若有吸烟、动用明火加热,或设备维修中的动火施焊、切割,金属物体的碰撞等都会形成明火,引燃易燃物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6)由于工艺装置中各工段均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出现以下现象就有引发火灾的危险:7①选型及布线不合规范:电气设备未按标准要求选用防爆电器,线路敷设未按规定进行排线和穿管保护,运行时产生火花。②散热条件差:某些发热量大的电气设备由于通风不良、散热条件差,形成表面过热现象,直至达到可燃气体自燃温度。③接触不良: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部件,因接触不良产生火花。④过负荷或缺相运行: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其负荷如果超额定值或电动机缺相长时间运行,设备超载发热,达到可燃气体自燃温度。⑤漏电短路:电气绝缘老化、损伤,发生漏电、短路;违章操作、接线错误以及其它意外原因,造成电气短路;出现火花和电弧。⑥机械故障:电气设备的机械部件松动、异常摩擦或碰撞发生发热或火花。(6)岗位人员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进行工作,易产生静电火花,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7)危险作业场所,避雷设施不能覆盖整个应保护的装置和避雷引下线接地电阻超标,有遭受雷击,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8)供电装置、线路无避雷装置或避雷引下线对地电阻超标,有遭雷击导致突发停电事故,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9)配电室若没有挡鼠板,门、窗、通风孔无防小动物网,配电室电缆入口未堵实等,有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