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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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公司施工特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这“五大伤害”事故。另外还有火灾、物料提升机安全、起重吊装等。针对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安全部门制定如下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第一部分、预防监控措施(一)高处坠落事故按照国标规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筑安装企业居多。为了更好地预防高空坠落的事故发生,首先必须掌握相关易发事故部位的规律,制定合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1.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指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过程中,违背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发生的动作。掌握了事故易发的规律,就能有效地予以预防和控制。1.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大致有如下八种:1.1.1洞口坠落(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阳台口、竖井口、隧洞口坠落等);1.1.2脚手架上坠落;1.1.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1.1.4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1.1.5登高过程中坠落;1.1.6梯子上作业坠落;1.1.7屋面作业坠落;1.1.8其他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1.2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1.2.1个性原因个性原因,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原因。例如:a洞口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操作人员在洞口作业时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足;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b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规定,操作人员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倒;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c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操作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随着重物坠落;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d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1.2.2共性原因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a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b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其表现是: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或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c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生了灾变。其表现是:由于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的异常积累,当人与物异常结合发生了灾变时,如人从洞口坠落、从脚手架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电杆上坠落等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d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其表现是: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2.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具体从以与几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2.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2.1.1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竖井口、隧道口、电梯井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2.1.2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2.1.3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2.1.4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络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2.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2.2.1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2.2.2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2.2.3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70kN/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2.2.4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2.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2.3.1编制相应的悬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计划.2.3.2各施工单位、各工种应互相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2.3.3操作人员要在作业时应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滑倒.2.3.4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用品.2.3.5从事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准进行作业.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得从事悬空高处作业。2.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2.4.1在屋面上作业的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2.4.2屋面坡度大于25°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2.4.3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的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2.5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及控制措施2.5.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2.5.2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情绪低落的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2.5.3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而应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2.5.4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至6m宽的安全网。如系高层施工,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l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要保证安全网的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2.5.5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与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2.5.6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至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5.7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2.5.8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2.5.9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2.5.10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2.5.11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二)物体打击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l、吊装物品建筑材料时,应防止物体打击,在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安全科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2、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89)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工作。6、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规定的联络号,统一指挥。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8、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记忆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9、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lO、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通用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11、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12、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1)指挥信号不明;.(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3)斜拉重物;(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5)重物下站人,或重物越过人头;(6)重物埋在地下;(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9)容器内介质过满;。(10)安全装置失灵。13、汽车吊作业时,除要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和汽车吊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应保证车辆的完好,不准带病运行,做到行驶安全。14、提升架吊篮顶部应设置钢丝网封闭,防止建筑物上部有坠物。15、在安全通道口,吊篮口等处应设置安全防护棚。16、卷场机应单设置防护棚,防止钢丝绳断后伤人。17、施工现场应有针对性挂设安全警示标牌,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18、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高处作业应佩带安全带。19、塔吊运钢筋时,钢筋不得分类混合吊装,容易散落伤人,较短的钢筋吊运时采用筐吊运。无塔吊时,垂直传递钢筋,容易坠落伤人,人工传运钢筋时.由专人统一指挥并给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三)触电事故1.用电管理方面的预防及控制措施1.1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根据临电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都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组织设计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1.2对临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不对临电工程检查验收,会使已实施的临电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而危及人身安全。例如:某工地在使用电焊机时发生了触电事故,救助人员要跑到40多米外才能将开关拉闸断电,延误了救助时机。我们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认真落实临电工程责任制,对临电工程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以确保临电工程的安全可靠。1.3电工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有的工地无专业电工,而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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