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企在境外并购中的若干现实问题及应对措施一、甬企境外并购背景、特征及问题(一)背景近几年,随着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宁波一些有实力的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实施直接或间接投资,掀起了一股甬企境外并购浪潮。例如,雅戈尔集团公司斥资1.2亿美元收购美国五大服装企业之一Kellwood公司旗下两家公司100%股权;宁波圣龙集团以1599.4万美元收购世界500强企业美国博格华纳集团旗下的SLW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0%以上股份;浙江华翔以1500万英镑收购英国捷豹路虎真木制造中心;宁波韵升以总价11.7亿日元收购日兴电机79.13%的股权……据宁波市外经贸局境外投资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宁波企业境外投资额达到4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25%,其中宁波民企并购案有20多起,赴境外收购的企业数量创下历史新高。2010年上半年,宁波企业投资欧美日发达国家的项目达到了42个,投资项目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9家,同比增长了82.6%。虽然甬企境外并购单纯从数量、投资金额等数据看近年来在是在呈现加速攀升状态,但在企业实施境外并购过程中的酸甜苦辣,以及并购之后在企业整合过程中的兴衰成败,却不是靠上面这些光鲜亮丽的数据体现。2004年曾经震撼一时的宁波中强电动工具公司斥资300万欧元成功获得德国著名电动工具制造公司LUTZ(卢茨)一案,由于中强公司的“添柴”战术分期投入到LUTZ的资金太多,且委托德国的职业经理人不当,造成境内中强公司总部遭受连累,元气打伤至2008年中强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而LUTZ公司也在德国再一次陷入破产程序。诚然,宁波企业在境外并购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交出去的学费应该不少,值得汲取的教训很多,但总结的经验却更加宝贵。本人作为多次代表宁波企业进行境外收购的中方律师,对宁波企业的境外并购项目的特征及问题作出如下总结。(二)特征及问题1.宁波企业境外并购项目的主要特征特征一:投资方式上,境外间接投资多于直接投资。相对与直接投资、新设公司而言,考虑到新设公司从设立到运营涉及的财务成本、时间周期等因素,宁波企业更偏好间接投资即收购境外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这样,既能相对节约成本,又能够缩短周期,较快实现宁波企业的境外投资的经营目标。特征二:投资金额上,相对国内投资而言,境外收购项目启动资金偏大。近年来,从本人接触到的境外并购项目来看,如折合成人民币的话,动辄收购项目的启动资金至少在1亿人民币以上,多的则高达数亿人民币;而如果有几千万的境外投资,甚至在境外律师事务所同行看来都算一般的小额投资。这相对予国内投资项目而言,从启动资金上相对来说偏大,而且境外收购项目涉及因素复杂,往往作为投资方的宁波企业一般需要将其精力重心花在境外收购项目上来。特征三:投资领域上,由过去主要以资源类投资项目、代工项目为主,到目前产业升级、配合企业实施全球经营战略的投资项目逐渐增多。“去非洲买矿,到老挝开厂”这是国内企业境外投资初期阶段的真实写照。而对于宁波企业而言也不例外。很多民营企业在东南亚等地利用基础设施投入及人工成本较低因素,将很多劳动密集型的代工工厂纷纷转移到东南亚欠发达国家;同时很多企业也去非洲及南美等地投资铁矿、煤矿等资源类项目。这些都缘于中国企业家们对资源类项目的资产是“看得见、摸得着”,很安全;而代工工厂项目是投入较少的低风险投资。总之相较收购产业链下游的公司而言,其安全性和未来的盈利确定性要大许多。这也是我国企业境外收购初期阶段如此集中到资源类项目和代工项目的主要动机。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因为很对美国及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出现探底,宁波企业趁机抄底的现象也很多;而宁波本土的民营企业很多都是在完善自己的产销链条、实现产业升级、完善自己的全球产业布局等战略目标出发,收购的标的公司往往拥有完整的销售网络、运营团队、研发团队和稳定的客户资源等。特别是宁波制造业企业,将标的公司收购之后转眼之间成为一家产业链完整的跨国企业,利用本身的生产优势,结合境外的销售同路,减少中间成本环节,对境外的产品销售市场带来的是战略冲击。特征四:投资对象国方面,由以东南亚、非洲等发展中国家为主,到现在以德国、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为投资对象国的投资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这一特征是和上述投资领域表现的特征是相伴相随的。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以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相对较低的人力资源作为其优势,而发达国家以完善的销售网络、健全的运营体制、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高水平的研发实力等见长。企业并购随着投资领域的转变,随之而来的是收购发达国家的公司投资项目逐渐多了起来。特征五:在收购主体上,与我国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宁波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力。宁波民营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硬件实力,而且其与国有经济实体相较而言,市场敏感度更高,决策更迅速,把握市场机会的主动性更强。而且宁波民营企业的“宁波帮”文化,也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宁波民营资本在国际投资领域的活跃现象。同时,近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民营资本在国内的投资领域受到一定限制,包括在能源、通信、金融等方面并未有效放开,除了在制造业、房地产、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以外,民营资本在国内的投资空间相对有限,并未有大展拳脚的机会。这些因素,决定了宁波民营企业及民营资本的外溢。特征六:收购对象由破产企业、亏损企业,逐渐专项收购实力强、经济效益良好或者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在本人承办的一些的境外收购项目法律服务和咨询中,之前企业家考察的收购对象都是境外的破产企业、濒临破产的亏损企业等,而且收购价格都很低,甚至有的出现象征性的1欧元价格出售。通俗一点就是喜欢买“便宜货”。近年来有趋势显示宁波企业境外并购的公司,都是在本行业、本国,甚至在全球有较大影响力、竞争力的企业,有些是实力雄厚历史悠久的老牌企业,有些则是有较好发展潜力的新兴企业。尽管这些公司的股权或收购收购成本都是非常高,甚至很多都是溢价收购,但是这并不妨碍国内企业对这些具有良好基础的收购对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同时,宁波企业现在收购的对象还包括境外的上市公司,这也充分表明了宁波企业充分运用国际资本证券市场规则完成自己的全球经营战略布局的雄心。特征七:收购手段的单一化,逐渐收购手段的多样化。从收购手段而言,原来的收购一般就是按照公司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计算而来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平价收购,同时也是国内主体直接靠协议收购方式并以现金支付完成股权交割。而近年来,宁波企业收购境外公司表现的方式,包括现金收购,也包括股权置换;同时在确定收购的主体、路径时,更多的按照专业机构的建议通过离岸公司为主体,进行国际税务筹划设定收购路径。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流通市场的收购手段,则更加具有技术性、目的性和突然性。这些多样的并购方式,也充分说明宁波企业已经能够初步运用多种收购手段来合理的完成自己的收购目标。特征八:从重视收购项目交易本身,到企业更加重视收购后的企业整合、运营。这是包括宁波企业在内在诸多境外并购中交了不少“学费”之后取得的重要进步。原来收购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当地政府,总是正面大张旗鼓的宣传企业如何完成了重大境外收购项目,企业取得了如何的辉煌成就。实际上企业境外并购,在完成了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之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因为更艰巨、更有重大意义的事情是企业如何整合收购的企业,将其真正融入到自己的发展战略中来。境外并购就像一把双刃剑,整合好了可以使企业提升到一个高度,整合不好则拖累国内的母公司,甚至出现与之俱亡的悲惨解决。而这也是宁波企业在收购过程中,逐渐的开始强调后续运营的资金测算、融资能力的评估、企业运营的障碍排除、保持对境外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力等方面,并在进行收购伊始就已经开始布局。2.宁波企业境外并购遇到的主要问题:在经历的宁波企业境外并购过程中,实务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有些是企业经营层面的问题,有些则是涉及国家政策层面的问题:问题一:后续资金压力产生的“添柴”战术。这是宁波企业境外并购普遍的现象。在花了巨额的启动资金完成收购后,因为对之后的资金投入准备不足,往往就员工费用开支等支持企业运营等固定费用没有较好的测算,也没有做好收购后过渡阶段有个整合过程和“排斥”反应,往往对并购后企业进行乐观的财务预期,结果导致每年都要向目标企业投入少则300-500万美元或欧元,多则1000-2000万元美元或欧元的费用,但是在没有产生效益的时候,只能接着继续投入,导致了每年“添柴”,但境外子公司自我造血和盈利能力不提升的情况下,会发现用于“添柴”的后续资金远远超过了收购当时的启动资金。而且,特别是中国企业作为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在某些发达国家完成目标公司收购之后,目标公司的融资能力或者向当地银行取得授信额度可能会出现减少。只能通过国内的内保外贷方式,取得中国银行等驻外银行的贷款,实际上也给境外母公司带来了不小的借贷压力。问题二:国家形象、文化差别、软实力差距因素考虑不足及对应能力缺乏。宁波企业境外并购碰到了不少因为是中国企业成为股东后的种种障碍。在收购时需要考虑,一旦外方股东变成中国股东,目标公司原有的稳定客户是否会丧失,是否会在合同价格及付款要素上作出不利调整,银行是否会在授薪上作出调整,企业高管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是否会认可中国雇主,宁波企业自身的软实力是否能够驾驭境外子公司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在收购完成后对目标公司的整合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而这些也正式宁波企业自身需要有充分思想准备的。问题三:国内、外问题不做区分简单处理。特别是在对境外子公司完成收购后,将其纳入到整合范围时,宁波企业家容易将境外子公司的问题与国内公司的问题不做区分,简单化的一致处理。不重视专业机构的建议,不召开董事会径行作出重大决定、国内可以打擦边球的事情在国外认为也可以做、加班加点、企业随意拆借资金等等,特别是在劳工、环保、知识产权、证券监管等方面,宁波民营企业在国内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思维,容易带到境外子公司去处理,结果可能遭遇四处碰壁甚至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问题四:人才储备及公司的控制力宁波企业本身的人才储备,特别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的储备人才不足。因此,即使考虑到收购目标公司完成后,境外的子公司的团队中难以派驻有能力驾驭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团队,而寄希望于企业原来的经营管理团队。从尊重境外子公司管理层角度,以及维持境外子公司的稳定经营考虑,维持原来的经营管理团队是明智之举;但是因为母公司的人才储备不足,就会丧失或逐步丧失对境外子公司的实际控制力(包括企业发展的战略控制、企业运行的财务成本控制以及企业人事控制),而只能取决于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高尚职业精神和素养。问题五:国家现有境外投资制度需待改进很多时候,在一些境外优秀公司的收购竞争中,中国企业在收购邀约伊始,就已经不被转让方看好。除了国别歧视因素,还有我国对境外投资的诸多管制措施导致的交易不便。例如,外方如果选择股权受让方时,当然希望股权转让当时就能拿到股权转让款。而我国企业如果去收购,在协议中还得提到股权转让款支付至少要在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以后,因为这段时间我们国内的企业还得去发改委备案,金额大的需要发改委审批;另外再去商务部或地方外经贸局审批;完了之后再需要外汇管理局的购付汇程序来购买外汇以支付收购价款。这些因素,对于境外目标企业的股东而言,哪怕中国企业的收购价格要高,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宁愿选择其他自由兑换货币的国家的投资商,也不想因为与中国企业因为上述原因带来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问题六:政府对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具体落实这里,企业“走出去”不单单是走出去而已,更应该是“站得住”。而中国企业目前对外投资,因各种经营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等,需要政府对境外投资给予一定政策落实。但是目前而言相对于政府“走出去”的战略口号而言,还没有立法层面上给予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的支持。例如:我国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还没有有效建立起来,我国与诸多国家没有签订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以及税务优惠的协定,我国还没有在境外企业融资手段上还没有太多的灵活选择。(三)对应策略及建议1.针对上述境外并购中的诸多问题,作为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对企业自身而言,要走出国门并购企业首先要做足外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