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印章管理制度一、检测中心印章种类: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检测专用章、CMA章、计量认证章、见证取样章。二、所有印章在刻制完毕均需留存印鉴并文字注明,由办公室留存备案。三、检测中心公章、计量认证章、见证取样章由办公室保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检测专用章、CMA章由财务室保管。四、任何人在使用印章时,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用印审批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五、印章的使用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保存好《用印审批表》。六、任何人不得将印章带离单位,如工作需要必须带离的需单位负责任人指定专人带离。七、检测专用章、CMA章、计量认证章、见证取样章为检测报告用章,遵照以下程序使用:委托单位前往综合业务部领取报告,由综合业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计算费用,出具报告费用结算单,经过审核批准后前往财务室交费,财务室根据结算单在报告上盖检测专用章、CMA章,然后前往办公室盖计量认证章、见证取样章,并将报告结算单交至办公室备案。八、检测中心印章按规定程序使用,任何人不得从事有损中心利益的行为。九、如私用或私刻单位印章,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检测中心办公室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