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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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2年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排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213号)精神、《卫生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卫生部、财政部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下简称“叶酸项目”)。2011年叶酸项目覆盖全区14市111个县(市、区)、1163个乡镇,14990个行政村。2012年预计广西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补服叶酸729621人,为确保我区2012年“叶酸”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2012年度,对全区准备怀孕的729621名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7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50%以上。(二)支持性目标。1.各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相关培训率达到80%以上。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3.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4.享受孕妇女叶酸服用随访率达到80%以上。二、项目范围、对象和内容在全区111个县(市、区)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三、组织实施(一)叶酸招标采购。1.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叶酸片的招标。招标需符合国家规定有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2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的条件。2.各市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叶酸片的采购签约和付款,保障各发放点的叶酸片供应到货,杜绝缺货现象。(二)叶酸片发放与管理。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与民政、计生、妇联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利用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健康教育和叶酸发放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开展增补叶酸工作。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叶酸片发放管理流程,负责叶酸的发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协调计生、妇儿工委、民政等部门,利用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开展工作。2.各级妇幼保健院组织辖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叶酸发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每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及相关数据,总结叶酸项目工作。对项目开展以来的叶酸补服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精神,安排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储存和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3.各级婚检机构负责婚检中计划妊娠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孕前和孕早期检查对象的叶酸发放和登记管理。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和本辖区流动人口中目标人群的叶酸发放和管理。6.村医和社区医生负责对本村/社区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的发放工作。(三)叶酸发放的登记和随访。1.准备怀孕妇女。对准备怀孕妇女签订知情同意书,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每次发放一周期(6个月)所需数量。村医或医生对3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各市、县(市、区)妇幼保院将各医疗保健机构发放服用叶酸的人员返回到所属地的县、乡村或社区,由村医或保健员、社区医生进行随访。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做好叶酸发放对象的依从性调查,对服用对象及时追踪管理。2.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准备怀孕妇女。村医或医生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做好登记和健康教育,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用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1-2周督促1次,每月随访1次。四、人员培训(一)培训对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医生及妇女保健人员;各级婚检机构的婚检医师;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村医(保健员);妇联干部;计生专干等。(二)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叶酸片的管理和使用,目标人群的随访,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叶酸的防治作用,神经管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核心信息等。(三)培训方式。1.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市、县管理骨干人员培训。2.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师资培训、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业务技术培训采取市、县、乡逐级培训方式。3.县对乡、村以专业培训与例会培训相结合,提高基层出生缺陷防治咨询指导水平。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一)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由各县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4充分调动妇联、民政、残联、广电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等网络媒体以及农村墙板报的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对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重视、叶酸在预防神经管缺陷中的作用以及免费发放叶酸的相关信息。(二)利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检查等服务时机,向服务对象进行一对一的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健康宣传。开展基于家庭、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教育的覆盖率。围绕核心信息开发研制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出生缺陷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出生缺陷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出生缺陷危害、病因,如叶酸缺乏容易导致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如孕期保健、叶酸增补剂量、服用时间和方法等。提高准备怀孕妇女对叶酸的服用率、依从率,真正提高干预效果。六、信息网络管理加强项目信息网络和数据的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逻辑性。各市、县(市、区)要指定1名信息员,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分析等上报工作。要将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一)各级卫生部门信息上报职责。1.村医、保健员及就诊医生负责对叶酸发放和服用的信息进行登记、收集、整理。填写《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村级基础登记册》、《广西叶酸发放及服用随访登记表》、《广西叶酸发放登记表》并上报。2.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统计汇总并上报所辖乡村叶酸片发放和服用信息,负责将村医或保健员上报的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3.县项目办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内叶酸片发放和服用的信息报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级;负责对《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管理,做好数据交换工作。4.市项目办负责统计汇总辖区信息,承担辖区内项目信5息审核和电子网络管理,按要求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再报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管理,做好数据交换、质量控制和指导工作。5.自治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负责项目信息的管理指导、数据汇总统计、审核、质控、上报国家等工作。做好《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质控。(二)上报方式。国家网络直报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月报和季报分别进行县级录入,县、市、自治区级审核。(三)上报时间。1.市级:月报表于次月3日前上报,季报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2.自治区级: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季报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上报。七、项目经费与管理(一)项目经费投入。2012年中央共预计投入叶酸项目经费1400.87万元,用于叶酸片采购,现已下达744.8万元,不足部分待国家对2011年经费核算后再下达。(二)项目经费分配与管理。1.经费分配。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配套资金。自治区卫生厅根据上年度叶酸补服完成率和叶酸片节余情况对经费进行分配,对未完成任务的市、县(市、区)的经费实行核减。2.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直接拨付到各市妇幼保健院,实行专款专用,叶酸片招标采购经费若有节余,必须用于该项目的有关活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定本市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6八、监督评估(一)通过开展项目的监督、评估和指导,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1.自治区监督指导每年进行1次,覆盖20%县;2.市级监督指导每年2次,覆盖本市50%县;3.县级监督指导每年进行4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和50%的村。(二)监督评估采用现场调查、访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的落实情况、叶酸分发和服用管理情况、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经费使用和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等。(三)监督评估完成后,应将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综合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各县(市、区)于当年10月30日前提交包括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监督指导等在内的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上报市级,市级于11月15日前汇总报自治区卫生厅。附件:1.2012年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经费分配表2.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村级基础登记册3.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4.广西叶酸发放及服用随访登记表5.广西叶酸发放管理和服用随访流程图6.广西叶酸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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