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010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创新型企业”的重要精神,根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方案》的要求,广东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引导省内创新型企业积极整合创新资源,制定并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总体方案,组建及发展企业研究开发院,探索企业创新路线图的制定与实施,大幅提升企业创新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使创新型企业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创新型企业,示范和带动全省更多科技型企业发展成长为创新型企业,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广东作出重要贡献。一、项目支持重点及申报要点今年重点支持半导体照明(LED)、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项目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创新型企业制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总体方案。(二)引导支持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2-(三)引导创新型企业制定实施创新路线图。其中,尚未组建研究开发院的创新型企业重点针对项目第一和第二部分进行申报,已组建研究开发院的创新型企业重点针对项目第一和第三部分进行申报。项目具体支持内容:(一)创新型企业制定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总体方案。支持创新型企业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突出对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系统谋划,制定并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总体方案,加强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与规划,明确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形成覆盖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全过程的系统解决方案。申报要点:1.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需提交《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工程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纲详见申报书附件1)。2.申报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与的专门负责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相关事项的组织架构,并在《总体方案》中加以明确。3.企业应在《总体方案》中重点突出企业创新发展历程、未来发展战略与目标、重点任务、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经费使用预算和保障措施等内容。4.《总体方案》应由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需提供相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二)创新型企业组建研究开发院。-3-支持尚未建立研究开发院、具有良好研发基础的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加强企业内部创新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规模、层次和管理水平,组建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综合管理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研究开发院,保持企业创新优势,提升创新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申报要点:1.企业近期有组建研究开发院的需求,能制定并实施发展目标明确、组织架构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研发任务具体、运作机制与发展模式科学、保障措施可行的《创新型企业研究开发院组建方案》(以下简称《组建方案》,提纲详见申报书附件2)。2.《组建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已列入《总体方案》的计划,并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在每年召开至少4次会议讨论研究开发院的发展问题,并在项目验收时提供相关会议纪要。3.企业应在《组建方案》中明确研究开发院的组织架构、空间布局、主要任务、运作机制和发展模式等内容,并重点对研发投入、制度建设(包括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创新激励、品牌建设等系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等)和政策落实等涉及企业软实力建设的内容加以明确。4.企业应为组建研究开发院配套一定的经费,设立专用、独立的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2000M2,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4-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研发带头人和不少于50人的研究开发人员。5.企业应与高校、研究院所联系紧密,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三)创新型企业制定与实施创新路线图。支持已建立研究开发院的创新型企业制定和实施企业创新路线图,运用技术路线图、标杆法等创新方法,总结企业创新发展的历程,探索企业未来创新突破的路径和关键节点,帮助企业加速发展壮大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创新型企业,为科技型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和创新型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供经验和借鉴。申报要点:1.《创新型企业制定与实施创新路线图》已列入《总体方案》的计划,并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在每年召开至少4次会议讨论研究企业制定与实施创新路线图问题,并在项目验收时提供相关会议纪要。(《创新型企业创新路线图》参考提纲详见申报书附件3)。2.企业熟悉、掌握技术路线图、标杆法等创新方法,能运用创新方法开展企业创新路线图制定,围绕企业创新路线图的制定与实施开展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能结合企业创新发展历程和未来发展目标提出创新路线构建的初步模型;3.鼓励创新型企业联合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创新型企业创新路线图的制定和实施工作。-5-二、项目申报资格(一)具备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以上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二)重点支持国有控股50%以上、企业运营总部、研发总部及生产基地均设在广东省境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含试点)。三、项目实施周期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如两年项目实施期满不能结题验收的,应说明延期理由并提交申请报批。四、项目资助强度及配套要求每个试点项目的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项目承担企业应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自筹资金,并提交自筹资金承诺书。五、申报受理方式(一)申报企业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申报书》,并附《总体方案》,以及《组建方案》或《创新型企业创新路线图》初稿。(二)实行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所在市创新型企业总量的20%。(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6-(一式6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发展部。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9室邮编:510070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gdjcdt@yahoo.cn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张燕020-8316363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发展部聂晨曦020-37656945罗晖020-37666918附件: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申报书二○一○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