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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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案例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特点及原因二、危险货物事故案例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特点及原因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特点1、成灾速度快。由于危险货物本身的易爆、易燃等特性,其化学反应的速度很快,一经引发很难中断,在很短的时间内蔓延成灾。2、危险具有多重性。从危险货物的分类中可知,一种危险物质或物品,不只具有单一特性,往往燃、爆、毒、腐蚀同时发生。因此,危险货物的火灾、爆炸事故施救要注意多方面的防护。3、事故施救困难。由于前述两个原因,危险货物发生事故往往措手不及,而且在消防器材使用、灭火方法等方面有不同的技术要求。特别是隧道列车火灾因受条件限制更难处置。另外,铁路运输是一个动态的位移过程,运输的多品名、多环节,使人员、器材的配置和施救发生困难。4、灾害后果严重。•因爆、燃、毒的危害和防护不及,易造成人员伤亡;•车站、专用线是危险货物的集散地,这种“群聚”现象使危险货物灾害能量增大,受灾范围扩大,施救时间延长;•铁路运输设备(车站、桥梁、隧道、线路等)一经破坏,列车不能正常运行,中断行车会打乱路网运行秩序;•危险货物事故所产生的气体、残液、废渣往往造成空气、稻田、水源、居住地的环境污染,有的在很长时间,甚至长达几十年不得净化。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危险货物产品的多样性,危害的多重性和运输过程的多环节,使危险货物发生事故的原因复杂化。在宏观上,和其他事故一样,其致因(或预防)由三因素构成:一是物的因素,即物质或物品本身的组成、结构、稳定性;客观环境条件;为安全和作业而使用的货物包装、装卸及运输工具、设施和设备等。二是人的因素,指人的思想、工作态度、技能水平、安全行为等。三是管理因素,包括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机构、机制;安全监督保证等。根据事故三因素理论,结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特点,具体分析货物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危险货物发生事故的外界条件分析铁路运输的危险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要经过搬运、保管、装卸、配装和挂运,而且在这些环节中都要受到程度不同的摩擦、震动和冲击、冷、热变化、风雨侵袭,以及不同性质的货物接触等。因此,为了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除了研究危险货物的性质,了解它们发生变化的内因外,还应根据它们的不同性质,特别注意和防止运输过程中外界条件(外因)的影响。1.温度和明火的影响温度对绝大多数危险货物有着直接的影响。明火指具有可见燃烧光点的着火现象(包含隐燃)。明火对危险货物的危害,一方面是直接大面积加热,产生高温,使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另一方面是在易燃蒸汽、爆炸性混合气体、粉尘的条件下,局部明火引起急剧连锁反应而发生的燃烧爆炸。铁路运输中,造成高温、明火环境的原因主要是日光直接照晒、夏季温度升高和外界火源。外界火源包括生活取暖、炊食用火、吸烟、机动车排烟、生产用火及雷电、静电闪火等。2.水和潮湿的影响危险货物中,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无机过氧化物和易燃或有毒金属粉及某些个别物品,如铝铁熔剂、氯乙酰等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甚至在潮湿环境下,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也能发生反应。水和潮湿空气是最易形成的自然条件。雨、雪侵害,潮湿地区的仓库场所及消防失误等都能造成忌水、怕潮的危险货物发生事故。3.机械作用的影响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的机械作用主要包括装卸、搬运、调车溜放及途中运行和由于装载、码垛不良所造成的冲击、摩擦。这些机械作用的结果,往往由于产生局部高热和火花,或使货物包装发生破损,造成事故。4.不同性质的货物接触时所造成的影响危险货物品种多,性质复杂。有些物品互相直接接触后,会立即发生猛烈的化学变化,造成燃烧、爆炸或中毒事故。有的物品本身虽未直接接触,但它们挥发的蒸气一经接触,在一定的温度、浓度或明火条件下也会发生燃烧、爆炸。不同性质的货物接触而发生事故的情况,多数是由于货物包装有问题,装车和仓库配放不当,装卸撒漏、渗漏的残留物未彻底清除所致。(二)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事故的违章行为分析根据多年来危险货物运输发生的事故分析可知,绝大多数属于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如下:1.超载、超装①敞、棚车及非气体罐车装载重量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超载)。气体类罐车充装量超过车辆最大允许装载量和该类罐车按规定充装介质计算的车辆标记载重(超装)。②对非气体液体货物规定容积高限95%和低限83%的规定执行不严;气体类罐车的允许装载量计算和罐车标记载重未确认,空、重车过衡失真;罐车计量合格取证过期等。2.包装质量差①托运人在一味降低包装成本的心态下,以次充好,加之检测抽样等环节把关不严,甚至漏检。有的送检包装与实际包装不一致。②承运包装检查不细、不严,破、漏、低劣包装夹带装车。③因包装材料品种日渐增多,用优质、低价、环保、易加工材料进行包装改进是发展趋势,但“试用包装”量大、频繁,有的试用到期无果。④包装质量的重点是气密、液密、严密封口还有问题,沙眼、卷边、缝针密度、强度、经纬密度、防水、衬垫问题较多。3.车辆技术状态不良①车种、货种不符,代用控制不严。因棚车紧缺、木(铁)底板选型难,罐车更换介质多,购车周期长,旧车过户多等使车辆使用违反规定现象时有发生。②检修过期,扣修未修,有车就装。③棚车透光,门窗失灵,该衬未衬,该洗未洗。④罐车人孔盖胶(铅)垫及螺栓丧失功能,罐体跑冒滴漏。特别是气体罐车安全附件密封不严,安全阀失灵。⑤检修车质量差。检修报告有记载,检验合格无问题,但短期内问题又发。⑥罐体外观标记涂打不规范,色带模糊不清。4.作业违章①受理、承运把关不严,违反办理限制、证件不全,运单对“托运人记事”栏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②装卸作业车前会监装卸未做传达或简化,卸车前通风时间不足,工具打火,消防器具不带或不全、错带。③调车、编组作业对“禁止溜放”、“限速连挂”、“编组隔离”、“停止制动”、“连挂车组”的规定执行不严格。④途中作业,一、二、六类规定的押运员,有的不穿马甲、不带用具、应急处理能力差,货检员双人双检、车前会签制度未落实。5.托运人匿报谎报品名①匿报。托运人为达到铁路承运目的,将货物的特性,真实的危险性,危险成份含量或浓度、含水量等隐藏未报,车站受理承运未认真查出,造成误承运。②谎报。托运人为摆脱铁路运输有关规定的限制或谋图降低运费,或为了尽早承运发运,或为了配车方便等达到铁路承运的目的,有意撒谎、捏造,以非危险货物的品名冒充代替危险货物。6.押运人失职①装车不在现场,对押运的车辆和装载状态不详。液化气押运员“小修检查”未检或走过场,盲目出乘。②未能严格遵守“全程押运”的规定,有的押运人数不足,有的漏乘,有的缺乘。③防护、维修、消防、通信、检测、备件、照明等工具和用品携带不全。④有的押运员对所押运货物的特性和安全防护、应急常识知之甚少,更缺乏施救能力。⑤有的液化气押运员《培训合格证》和《押运员证》复审过期,有的甚至是无证押运、代证押运。⑥全程押运登记(运行记录)简化,有补签、漏签、代签现象,有的车前会签找不到货检员。7.被盗、丢失①码垛不整齐,点件不清楚,交接不签认。②保管制度不严,规定的剧毒品双人加锁保管、作业公安在场、施行信息跟踪等还缺乏落实。③个别地区社会治安有问题,加之铁路管理有漏洞,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8.承运人、托运人安全技术条件欠充分①危险货物办理站及专用线(专用铁路)的地理位置随城市化推进而面临严重考验。有的老专用线几易其主,由普通货物装卸线改造(加栈桥)而成;有的多家布线,储罐林立,各自一方;有的专用线与铁路线路和车站距离严重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等。②设施、设备显得简陋,有的单位重收入轻投入。如仓库与规范的要求差距大,现代化报警、自动灭火、检(监)测、个人防护等设备和用品种类单一,数量不足。③危险货物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培训难度大。④制度建设滞后,有的制度、规定针对性不强,“细则”不细;应急预案难以应急未进行演练等。总之,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亟需加强。二、危险货物事故案例第一类:罐车技术状态不良,专用线装卸车后附属作业不规范,未对危险货物罐车装卸车前后阀、盖、垫等附件、配件安全检查。事故案例1(螺栓缺失、松动):2013年8月22日13点47分10807次到达渠县站,停留5道。15时20分,车站客运员接K589次时,发现5道停留的10807次机后15位罐车(发站:银川南,到站:伏牛溪)顶部人孔盖处有汽雾状,并散发汽油味,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经车站值班干部现场检查确认并向车务段报告,请示列车调度员,决定甩车处理。螺栓松动,未起到紧固作用该紧固螺栓位无紧固螺栓,用铁线捆绑该紧固螺栓位无紧固螺栓,原因分析:1.轻油罐车人孔盖上6个紧固螺栓位仅有4颗螺栓上位拧固,2个靠呼吸式安全阀的紧固螺栓位无紧固螺栓,其中1个螺栓位用铁线捆绑,且紧邻铁线捆绑处的1个螺栓松动,未起到紧固作用。由于人孔盖一侧受力,另一侧未受力(缺失2颗、1颗松动),由此造成人孔盖一侧出现缝隙,致使气体溢出。2.由于当日气温高,导致罐车内温度、气压高,但罐内的压力未达到轻油罐车呼吸式安全阀的开启压力(150±20Kpa),汽油挥发后的油气从人孔盖与人口井间的缝隙处排出后,在人孔盖处形成汽雾状。事故案例2(人孔盖关闭不严):2013年8月18日81413次13:43分到达秀山站,车站值班员安排调车组人员进行摘车,调车组到达现场发现守前第23位罐车(G70K/6276262;品名:溶剂油;发站:南充;到站:茂名)顶部呼吸阀有汽雾冒出并发出减压的声音,空气中有较重的油味。为确保安全,秀山站立即安排调车机将该车调往货7线甩车等待处理。铁线铁线事故原因分析:罐车人孔盖关闭时,将一节铁线夹在人孔盖与人孔之间,导致人孔盖受力不均,由此造成人孔盖一侧出现缝隙,挥发的油气从缝隙处排出后,在人孔盖处形成汽雾。案例3:煤焦油罐车滴漏一、基本情况。2012年10月27日,某公司发茂名站煤焦油(车号:0835021)途经昆明东站时,车体底阀连接处发生滴漏。二、原因分析。经车站及罐车产权单位现场检查,发现罐车车体底部排油管与底阀连接处的橡胶密封垫老化,导致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间歇性渗漏。教训和安全措施(1)严格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受理程序。(2)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货检作业标准,严格路企、货运交接检查,加强对罐车外部残留物、废弃物等检查、清理,严防问题车上路。(3)针对夏季酷暑高温易造成液体危险货物膨胀、外溢等问题,认真落实罐车允许充装量要求,加强充装计量检查,杜绝超装。第二类:包装质量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案例1:XX站军用危险货物滴漏事故1.基本情况2014年8月30日14时,A站承运的一车军用危险货物(车号P643405936,8,禁止溜放,停止制动作用,铁桶包装)在B站Ⅲ场30线停留时,随车押运人员发现货物滴漏后延迟3小时通知车站正在调车的调查组人员,车站调度、货检等部门相继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在军代处、生产厂家、发送单位、安监部门和站段共同采取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31日16时10分将货物卸载完毕,并终止运输。2.滴漏原因⑴生产厂家托运的货物运输包装桶,在货物受理承运前有损伤,厂家违规办理托运。⑵专用线装车单位在铁路装车前,未严格执行专用线作业标准(TB/T2116.4-2005),认真检查包装桶,致使存在安全隐患有损伤的包装桶上车运输。同时发运的包装桶未采取防摩擦、防冲撞等安全措施。⑶现场军代表对发送单位、生产厂家安全运输指导不力,未督促发送单位和生产厂家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加强军用危险货物包装检查,认真做好包装桶全程运输过程中防摩擦、防冲撞等相关安全措施第三类:匿报、谎报品名及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案例1:匿报品名2013年7月4日,路局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有物资单位在广元南站将危险货物匿报品名按普通货物发运。经调查,发现甘肃省文县万利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元南站将硅铁〔30%≤含硅<90%〕匿报成锰硅合金运输。7月4日,广元车务段在得到相关举报信息后,立即安排货运管理部专业主管,对广元南站6月30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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