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术语编制说明第一部分:编写过程一、课题下达:物流是个高速发展的行业。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物流界对物流活动的认识随之不断提高,对物流术语的定义、范围有了新的要求,继而赋予它更新、更深的内涵和全新的概念。物流业由此进入了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阶段。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中,专家审查意见已确定将《物流术语》列为急需修订的项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领导、国家标准委员会领导从2004年就开始提出《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的修订要求,这是一项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二、课题组组成:职责单位专家参加企业与研究单位组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丁俊发副组长中国物流技术协会牟惟仲湖南省京阳物流有限公司湖北省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成员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何明珂宝供物流企业集团北京科技大学物流研究所王转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翁心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王耀球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冯耕中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刘志学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物流公司上海海事大学黄有方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于永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黄久久三、课题组研编过程课题预研工作是从今年年初开始,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术语标准框架、指导思想及研究工作的实施方式;并与有关企业和研究单位征询自愿参与该项工作,确定了参加研究的课题组成员单位及专家。并于2005年5月10日在北京召开“《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课题组的第一次研讨会,会议上明确了本次修订工作的原则、参与的研究单位及企业、具体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会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分头开展工作,课题组办公室在收到各成员单位汇总上来的术语资料之后,就所收集的这些术语进行了整理和分类,编写了《物流术语汇总稿》,其中分为六个部分:物流基础术语、物流管理术语、物流技术与设施设备术语、物流信息类术语、物流服务类术语、物流外贸海关类术语。截至完成《物流术语汇总稿》,课题组办公室收到各位专家和企业发来的术语词条共854条,其中原《物流术语》词条145条,经总纂汇总筛选,并去掉重复的之后剩下499条。汇总稿发给课题组各位专家,请各组专家查看词条的分类是否合适,词条名称是否业内通用,定义是否恰当,并请研究单位与支持配合的企业一道提出意见。在新的意见汇总之后,课题组办公室对汇总稿进行了修改,编写出《物流术语第一稿》。第一稿出来后即发给课题组各成员单位审阅准备意见,并于8月15日在北京召开课题组成员第二次会议,一起交换看法。会后要求各专题组对《物流术语第一稿》再做研究,每个组都要对整个稿子进行审查;同时将自己承担的部分凡引用其他国标的,一定要把出处查清并标注清楚;再对物流、物流管理、物流中心、物流基地(园区)、流通中心、交通枢纽等给出小组较为一致的意见,各组认为还要增加的词条也一并提出,并于八月底前反馈给总纂组。在课题组全体成员会议之后,按照课题组组长丁俊发的要求,组成了一个小型的专家组,对《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第一稿进行精细的斟酌、修改和增删。课题组办公室聘请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刘志学博士、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翁心刚博士、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原所长秦明森高工、湖南京阳物流有限公司汤京阳总经理,于8月22日到23日在长沙召开了研讨会。根据8月15日课题组会议和丁俊发会长的指示精神,本着基本保留原《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的词条,仅进行修订的思想,根据8月15日会上、会后各组提出的意见,对《第一稿》提出的438条词条逐句研究,删除了177条,并对每条删除原因都作了说明;增加了18条,调整了34条,提出了《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稿第二稿。《第二稿》中将原“物流服务术语”改为“物流作业服务术语”,将“物流管理术语”部分与“物流作业服务术语”部分的前后位置作了调整;物流基础术语从第一稿的60条调整到48条;物流作业服务术语从原来的63条调整到48条;物流技术与设施设备术语从原来的96条调整到61条;物流信息术语从原来的56条调整到22条;物流管理术语从原来的72条调整到49条;国际物流术语从原来的85条调整到51条,共计279条。在完成《第二稿》之后,课题组办公室特别聘请了十位专家组成审定小组以书面形式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这十位专家是:王国文、刘仲英、汪鸣、王佐、陆大明、熊才启、鞠颂东、吴清一、王宗喜。在9月2日将《第二稿》以文字和电子文档形式发给十位专家,并在“审定工作要求”中明确各位专家的分工和工作重点。在对十位专家的修订工作进行分工时,每位专家都有重点明确的审阅部分,每个术语词条都至少有两位专家负责进行审定。同时课题组又将《第二稿》送交丁俊发会长、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李建辉主任,以及课题组全体成员,请他们针对整个文稿进行细致的审阅并提出具体修改的意见。9月25日十位专家的意见反馈回来,课题组办公室将意见按各部分排列和汇总分析形式进行了归纳,并编写完成“专家组意见汇总表”。在收集整理的修改意见中,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的词条有145条,占总词条书的52%;其余词条未提出意见。10月19日课题组召开了第二次小型专家研讨会。这次研讨由丁俊发会长主持,参加的有牟惟仲教授级高工、何明珂教授、张文杰教授、翁心刚教授和黄久久主任。由于时间所限研讨会以《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第二稿为基础,认真参考前十位专家的意见,重点对“物流基础术语”和“物流管理术语”部分进行了逐条讨论;其余部分由总纂组根据“专家组意见汇总表”进行修改;一些吃不准的词条就再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提出看法。在讨论的基础上,同时综合前十位专家的意见,我们将各部分都进行了仔细推敲,将最终拿出了《第三稿》。《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第三稿于11月1日完成,并再次发送给课题组专家组成员,要求针对仍存在争议的词条进行讨论,并对已经比较细致的《第三稿》进行调整和完善。专家组意见反馈以后,课题组又对《第三稿》作了局部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文稿。四、征求社会企业与专家意见鉴于当前的国内、国际物流业现状与物流业发展趋势的改变,已经与原来制订《物流术语》国家标准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需要的是一本切实可行的、可以与物流实践相适应的术语标准。在本次《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启动的时候,课题组办公室就邀请国内大型的物流企业、国内著名的物流专家参加本次术语修订的各阶段工作,在每一个阶段都得到这些企业和知名专家的积极配合,使得本稿的物流术语具有完整性、普遍性、科学性、实操性和前瞻性。积极参与本次工作的国内大型物流企业有: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中国物流公司、湖南省京阳物流有限公司、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国内知名的物流研究机构有:中国物流技术协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湖北省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在《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中,课题组聘请了十位国内物流界知名的专家组成了专家顾问组,他们是:王佐、汪鸣、熊才启、陆大明、戴定一、王国文、吴清一、刘仲英、鞠颂东、王宗喜,在《物流术语第二稿》征求意见工作中得到了他们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课题组还就修订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多次征求了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的夏荣辉、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副主任江志强教授级高工、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索沪生、湖北省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樊成山高工、原所长秦明森高工及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张文杰教授的意见或建议。第二部分: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鉴于“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发布以来,我国物流业已经有了长足发展,无论在理论研究、社会实践、企业运作还是宏观管理都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所以修订“物流术语”国标一定要反映发展以后的中国物流业市场的需求,并适度超前!编写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兼顾宏观与微观的同时侧重微观(企业)的需求。二、编写原则1、按照《物流标准体系表》分类要求,分为物流基础术语、物流作业服务术语、物流技术与设施设备术语、物流信息术语、物流管理术语几个部分;并根据物流、商贸国际化发展的要求,增加国际物流术语部分。2、充分借鉴或引用国际物流术语。原标准制订时没有充分考虑国外的物流术语,目前有些国家,如日本、欧美等国,虽未提出物流术语,但在一些相关标准中有物流用语,我们可以根据国内物流发展的实际需要引用。3、物流术语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充分吸收物流各有关行业近年来在物流活动、物流理念方面新的进展,形成物流术语在各个行业的统一表述。4、注重精练与实用。尽量收集物流技术进步、物流环节衔接、行业衔接方面的新的用语,删减随着物流现代化发展,逐渐少用、不用的或已成为普通常识的传统用语。5、与时俱进、适度超前。原术语国标立项是在七、八年前提出来的,在某些方面已经显得羸弱,我们在修订过程中根据国内物流业发展现状,由国内物流行业中大型企业提出物流在实际操作中、物流管理中的一些术语,既符合国内物流行业的发展需要,又反映一定的时代性;既是由现实为基础,又着眼于未来。6、本次术语修订工作,是在原《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在对其中某些词条进行删除或定义进行修改的同时,补充物流活动发展和技术进步引入的新概念、新词条,以符合当今我国物流发展的需要。第三部分:征求意见稿(第三稿)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对“物流”、“物流活动”、“物流管理”等基本概念的重新定义。本着术语词条应尽量简便,更符合当前我国物流发展的需要,“物流”、“物流活动”和“物流管理”词条的定义尤为重要。根据前两稿对三个词条意见的征集、专家的讨论,认为其定义仍需要改进,解决互相重复、概念不清的问题。例如对“物流”的解释:“物品的实体流动过程。包括对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的实施和管理。”专家认为:其一物流是过程的描述,不应包括管理;其二,物流运输、储存等七功能放在“物流活动”中列出更合适。所以关于“物流”的解释就定义为:物品及其信息流动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物流活动”就定义为:物流过程中所实施的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物流管理”定义为:为了以合适的物流成本达到用户所满意的服务水平,对正向及反向的物流过程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但是有的专家反馈来的意见是继续保留原《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对“物流”、“物流活动”、“物流管理”的定义。因此我们在编写第三稿的时候将同时列出原定义和新定义请大家判别。二、对“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进行认真的区分和定义,同时增加“分拨中心”。其一物流中心强调提供公共物流服务;配送中心主要为特定的用户服务。其二物流中心为转运和多式联运提供物流支持;配送中心强调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其三物流中心可为下游的配送中心提供物流服务;配送中心主要为末端客户提供配送服务。此外还提议增加“分拨中心”,“分拨中心”的英文名称与“配送中心”相同,而中文定义与“物流中心”相似,但具体还有待商榷。三、对有些概念不清晰的,建议删除。如“绿色物流”、“物流客户服务”、“物流运营服务”、“库存再平衡”等。会后有些专家反映“物流客户服务”、“物流运营服务”两个词条应该保留,但其定义可待商榷。提出这种意见的专家认为:物流客户服务是从货主企业(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的角度观察物流系统,以及作为物流系统输出的物流服务。它是为支持核心产品销售而向客户提供的物流服务。厂家随时保证有客户需要的商品,而且库存保有率高,能够及时将产品送达到客户手中等,这些在客户眼中就是良好的物流客户服务。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销售,影响到产品的竞争力。物流客户服务是企业客户服务的一部分,是客户服务中具有物流属性的活动。四、《第二稿》专家反馈意见讨论时,信息类专家提出将“制造资源计划、企业资源计划、供应商管理库存、联合管理库存、连续补货、快速反应、协同计划、预测与补货、直接换装”划在信息类术语,但在讨论中与会专家认为它们只是利用了信息技术来体现管理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