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外语学院2011级翻译硕士-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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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院系:外语学院专业:2011级翻译硕士姓名:毛磊学号:2011220812062012.0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制度*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改革*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主要现实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走出的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2009年9月胡锦涛在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讲话这是目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最精确概括。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Q1:那么我们究竟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制度、改革等有多少了解呢?Q2:系统而又具体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相关内容又有何指导意义?……以上都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一些问题。下面就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去学习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制度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六和十七大报告都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起来。这是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和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二、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我国最根本的国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1、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来看,过渡时期,参加国家政权的有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进入社会主义之后,民族资产阶级消失,被专政的对象只是极少数敌对分子。第二,从党派之间的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第三,从概念的表述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2、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育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一方面——它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最好的组织形式。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另一方面——它为为国家机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依法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审查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常设机构。其职责是审查补选的本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和新选出的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全部人选由委员长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任期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为开好全国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服务,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3、全国人民代表选举制度–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特点是: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二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与。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在中国大陆还有8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政治协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进行政治协商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国的8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它成立于1948年1月。是由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民主革命同盟和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等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在民主革命的共同斗争中组织起来的民主政党,成员是原国民党民主派和国民党其他爱国分子。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它于1941年3月成立,原称“中国民主政坛同盟”,1944年改现名。1947年10月被国民党反动派宣布为“非法团体”而被迫宣布解散。1948年1月在香港重新组建,在当时,它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各民主阶层的政治联盟,成员主要是文教、科技界的知识分子。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它于1945年12月成立。它由一批民族工商业者和一些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所组成。它成立的宣言和政纲,都反映着当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要求。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它成立于1945年12月。它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于上海民主运动中逐渐形成的,是反对内战,争取民主的社会性的政治组织,其成员主要是教育界和出版界的知识分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它创立于1927年12月,原称中华革命党,1930年8月又改称“中华民族解放运动委员会”,1941年3月筹建并参加“中国民主政坛同盟”,1947年2月正式定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它的主要成员是医药界、工程技术界和文化教育界的知识分子。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它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它是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由流亡海外的中国侨民所组织的秘密团体——洪门致公党改组而成。它的成员是归国华侨和侨眷。九三学社:简称九三。它于1946年5月成立。前身是在1944年底组织起来的“民主科学社”。1945年9月3日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曾定名为“九三座谈会”,后定名为九三学社。它的主要成员是文化教育界、科学技术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它于1947年台湾人民举行二二八起义失败后,由台湾籍的各界爱国同胞于当年11月在香港成立的政治团体。它的成员是台湾籍的爱国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的一种制度。1.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具体表现在: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主等领域的民主权利。1.为什么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2.怎样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1)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这就是村民自治。(2)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第二部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新中国的成立,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深刻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涵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2、邓小平的法治思想邓小平提出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割的,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政治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邓小平全面概括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邓小平的法治思想为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奠定了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3、依法治国的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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