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低芥酸优质菜籽油DB34/T200-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芥酸优质菜籽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低芥酸优质菜籽油。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肪检验》GB/T5528—1995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3要求3.1低芥酸优质菜籽油质量指标见表1。3.2各级菜籽油中均无得混入其他食用油。3.3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试验方法4.1菜籽油样品的检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肪检验》执行。4.2芥酸按NY/T91检测。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每批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方可出厂。合格证应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质检员号和出厂日期。表1低芥酸优质菜籽油质量指标指标级别项目一级二级折光指数(20℃)1.4710-1.4755比重(20/4℃)0.9090-0.9045色泽(罗维朋比色计)黄35红4黄35红27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酸价(mgKOH/g)≤1.04.0水分及挥发物,%≤0.100.20杂质,%≤0.100.20加热试冷(280℃)油色不变及变深、无析出物油色允许变深,但不得变黑,允许有少量析出物含皂量,%≤0.03—芥酸,%≤3.05.0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4-01批准2000-04-01实施DB34/T200-20005.2包装包装采用铁桶或塑料桶。5.3运输产品运输必须分类、分级,防止混杂。5.4贮存必须分级贮存,严禁和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在一起。附加说明:本标准的内容在GB1536—1986《菜籽油》的基础上增加了芥酸的要求。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3—1997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定远县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再斌、吴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