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45/03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留胚大米2016-01-25发布2016-05-01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45/031—2016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兰、叶开富、陈小聪、周国新、韦刚、叶丛佑、刘永强。DBS45/031—20161留胚大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留胚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留胚工艺加工制成的大米,不适用于籼米以外的红米、墨米、糯米等。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50稻谷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36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5490粮油检验一般规则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810糙米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术语和定义GB1354所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留胚米粒经去种皮、果皮等后保留全胚、平胚和半胚的米粒。2.2DBS45/031—20162留胚工艺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特定设备制成留胚米粒的加工方法。2.3留胚率留胚米粒占留胚大米试样粒数的百分率。2.4不完善粒包括未成熟粒、虫蚀粒、生芽粒、病斑粒、生霉粒、糙米粒等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2.5杂质除留胚大米粒之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等。2.6色泽、气味整批留胚大米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3要求3.1原料要求3.1.1稻谷应符合GB1350二等及以上稻谷标准要求。3.1.2糙米应符合GB/T18810的规定。3.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无异味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DBS45/031—20163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杂质最大限量/%≤0.2水分/%≤14.5霉变率/%≤2.0黄粒米/%≤1.0留胚率/%≥80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2中稻谷及其制品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GB2763中稻谷的规定4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5749规定的加工用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6检验方法6.1感官要求色泽、气味按照GB/T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6.2理化指标6.2.1杂质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6.2.2水分按GB/T5497规定的方法测定。6.2.3霉变率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6.2.4黄粒米按GB/T5496规定的方法测定。6.2.5留胚率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DBS45/031—201647.1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条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7.2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7.3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7.4判定规则7.4.1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7.4.2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允许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要求项,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1标签、标志8.1.1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规定。8.1.2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8.1.3凡是采用标准的留胚大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标注。8.2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不洁物混装混运。8.3.2运输过程应防日晒、雨淋、防潮、防污染。8.4贮存贮存仓库应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通风、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不洁物混合存放,产品应离地、离墙存放。8.5保质期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状况确定保质期。DBS45/031—20165AA附录A(规范性附录)留胚率的检验方法A.1器皿表面皿、镊子。A.2分析方法随机取100粒留胚大米置于表面皿中,在黑色背景下观测米粒留胚情况,参照图A.1分出全胚、平胚、半胚粒数,按计算公式计算留胚率。图中全胚,胚芽保持原有的状态;平胚,保留的胚芽平米嘴的切线;半胚,保留的胚芽低于米嘴的切线;残胚,胚芽仅残留很小的一部分;无胚,胚芽全部脱落。全胚平胚半胚残胚无胚图A.1留胚大米胚芽类别图A.3计算试样的留胚率R(%)按式(A.1)计算:100100321nnnR................................(A.1)式中:R——留胚率,单位为%;1n——全胚米粒数,单位为粒;2n——平胚米粒数,单位为粒;3n——半胚米粒数,单位为粒。平行试验两次,允许差不超过0.5%,检验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