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470—2004滁菊田间管理技术要求2004-10-29发布2004-10-29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470—2004I前言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00的规定。本标准涉及的内容没有对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滁州市滁菊研究所、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建国、徐元贵、张浩。本标准2004年10月29日首次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B34/T470—20041滁菊田间管理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滁菊生产田间管理中的土壤管理,摘心打顶、中耕、除草、肥水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滁菊生产中的田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NY5120-2002无公害食品饮用菊花产地环境条件3土壤管理3.1选择原产地域保护区内的地带较高,排水通畅,土质疏松肥沃的田块种植。3.2提倡轮作,最好与禾本植物轮作时间为1-2年。3.3定期监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一般要求每两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4摘心打顶4.1次数分株苗共摘心打顶3-4次,第一次在移栽时或移栽后20-25天,第二次约6月中旬,第三次约7月中旬,第四次在后期长势过旺时。移栽较迟的杆插苗摘心打顶次数相应减少。4.2标准第一次摘去主茎顶部2-3cm,以后各次约在新发分枝长至15cm-20cm,摘去上部顶芯。摘心打顶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每次摘心打顶均需选择晴天进行,摘下的顶芽全部带出菊花地集中销毁。DB34/T470—200425中耕除草5.1次数全年4-5次。第一次在移栽后一个月,以后各次视田间杂草情况而定,一般在雨后地干,田间杂草2级时,中耕除草一次。5.2标准第一次锄草宜浅不宜深,第三、四次宜深不宜浅。后期除草时要培土壅根,保护根系防止倒状。有条件地方可割些无籽嫩草铺盖地面。6肥水管理6.1水份管理雨季注意清沟沥水,防止受涝烂根,夏秋季节干旱时,要及时浇水抗旱。孕蕾期不能缺水,灌溉用水应符合5120的水质要求。6.2合理施肥6.2.1以优质农家肥、有机肥为主,配合施用一定量的复合肥。农家肥等有机肥施用前应经无害化处理,有机肥料中污染物质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有机肥料污染物质允许含量单位:毫克/千克项目浓度限值砷≤30汞≤5镉≤3铬≤70铅≤60铜≤100六六六≤0.2滴滴涕≤0.26.2.2基肥DB34/T470—20043结合整地时施放,每667m2施农家肥500-800千克,或饼肥100千克。2.1.1追肥5-7月份,分3-5次施淡粪水。第一次菊花栽种后即施入作为活菌肥,以后结合摘顶后进行。每次100千克-150千克人粪尿兑水浇施,并可适当加施尿素,按100千克配施5千克尿素,8月底至9月初菊花孕蕾时每667m21000千克人畜粪或N、P、K(15:15:15)复合肥25千克,9月底现蕾时以磷、钾为主施一次叶面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