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10C65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58—2010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基本要求及评价Basicrequirementsandassessmentsformanagementofspecialequipmentsafetyservice2010-05-10发布2010-06-01实施DBJ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J440100/T58—2010I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安全管理评价...........................................................8附录A(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内容........................10附录B(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内容....................15附录C(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台帐........................................17附录D(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台帐................................18附录E(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9附录F(资料性附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20附录G(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基本要求评价表..................22附录H(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综合评价表......................24附录I(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综合评价报告....................34参考文献.................................................................35DBJ440100/T58—2010I前言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本规范起草人:崔红勤、林耀荣、吴杰。本规范为首次发布。DBJ440100/T58—20101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基本要求及评价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及安全管理评价的方法。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管理及自我评价,也适用于其他机构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状况及管理水平进行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TSGQ5001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T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使用单位Unitusingspecialequipment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3.2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safetyaccessory,safetyprotectiondevice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上用于控制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控制装置,如温度计、压力表、液(水)位计、安全阀、爆破片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或是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上用于控制位置、重量、速度、防止坠落的装置,如限位装置、超载保护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安全带(压杠)、门锁及其联锁装置、近门保护装置等。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operatorofspecialequipmentDBJ440100/T58—2010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操作、维修及管理等相关人员。3.4严重事故隐患serioushiddendangerofacciden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的;—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的;—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3.5特种设备事故accidentofspecialequipment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定义见GB6441),在特种设备使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4基本要求4.1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4.1.1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及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4.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4.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2.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参见附录A),并且应有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1)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5)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7)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b)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规定;c)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DBJ440100/T58—20103d)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规定;e)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规定;f)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定;g)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规定;h)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规定;i)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及处理规定。4.2.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种类,编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的内容见附录B。4.3安全技术档案管理4.3.1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参见附录C)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台帐(参见附录D),并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b)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c)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d)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e)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f)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g)特种设备维修、改造的有关资料和记录;h)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i)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j)其他相关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4.3.2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及其保存期限应由专人妥善保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的保存期限按下列规定:a)本规范第4.3.1条a)、b)、g)、h)、i)项所列的证件、文件、资料和记录在特种设备使用期内长期保存,保存期限至设备报废为止;b)本规范第4.3.1条c)、e)、f)项所列的报告、资料和记录至少保存2个定期检验周期;c)本规范第4.3.1条d)项所列的记录至少保存1个定期检验周期。4.4安全管理信息4.4.1信息收集应建立渠道,定期主动获取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有关文件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如:设备安全隐患或违规使用行为等),并应及时更新,确认其适用性。4.4.2信息传达DBJ440100/T58—20104应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有关文件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在内部各层级之间及时有效地传达,并应将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或违规使用行为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员通报。4.4.3信息沟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部信息沟通的形式可以是会议、文件、公告、宣传报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外部信息沟通,应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有效的联络、交流机制。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4.5.1持证上岗4.5.1.1应根据管理层级和特种设备的种类,配备相应资格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5.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4.5.1.3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4.5.1.4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4.5.2安全教育培训4.5.2.1应对上岗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节能知识和作业技能。4.5.2.2应对在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至少每年进行2次安全、节能教育培训,及时进行知识更新。4.5.2.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书面记录应经被培训人员签字确认。4.5.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并由专人妥善保管。档案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参见附录E);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c)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4.6使用管理4.6.1特种设备的选用、采购与安装应选用取得相应设计许可单位设计的、符合本单位使用条件要求的特种设备,采购具有相应制造许可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并且由持有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4.6.2使用登记4.6.2.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调试运行的,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4.6.2.2特种设备发生下列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在变化后30日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DBJ440100/T58—20105a)经过改造、重大维修的;b)改变用途、使用条件的;c)停用半年以上的;d)重新启用已办理停用的;e)过户、移装的;f)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g)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4.6.3使用场所环境及特种设备标志4.6.3.1特种设备使用场所的条件,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及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限定的使用条件。4.6.3.2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若使用场所环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