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DGJ32/J14-2005)实施指南(送审稿)江苏省电力公司二○○五年十二月2目次1总则2术语3电气设计3.1一般规定3.2电气主接线3.3变压器3.4所用电源3.5操作电源3.6自备应急电源3.7电测量仪表装置3.8中性点接地方式3.9电缆4无功补偿装置5电能质量和谐波管理6电气设备选择6.1污秽等级6.2变压器6.3高压开关柜6.4高压电力电缆6.5低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6.6高压电缆分支箱6.7互感器36.8高压熔断器6.9低压设备7电能计量装置8负荷管理终端装置8.1一般规定8.2二次回路8.3电源8.4其他要求9继电保护﹑控制及自动装置9.1保护配置9.2继电保护﹑控制装置及布置方式9.3二次回路9.4自动装置10变电所的布置10.1一般规定10.2变电所的型式10.3配电装置的布置11电缆敷设12通讯和远动13防雷和接地14土建14.1一般规定14.2荷载14.3建筑物414.4通风和照明15施工及验收15.1施工15.2竣工验收附录:A参考文献B供电方案主要内容C应提供设计文件和资料内容D变电所工程竣工报告的主要内容E常用电气主接线F变电所电气捕鼠装置图G本标准用词说明5前言由江苏省电力公司主编的江苏省《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是国内第一部有关35kV及以下客户变电所的建设标准。本标准参照现行的有关变电所设计、运行、安装验收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各地多年来在客户变电所建设中的经验以及新设备﹑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对现行的国家标准中尚未涉及的部分进行了补充、完善。《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的颁布,有利于提升供电企业为客户优质服务的水平;有利于统一全省客户变电所建设标准;有利于提高设计工作效率;有利于降低客户变电所建设和运行费用;加快了客户变电所建设速度。《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规定了客户工程项目在规划、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有非线性用电设备的新(扩)建变电所工程,进行供电方案研究和确定,在供电方案确定后才能进行变电所的设计,避免了客户未办理申请用电手续,未就供电的可能性、供电条件和配套工程的建设与供电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委托设计院进行变电所设计、安装。保证了供电企业正常的营业管理工作。而且,将《供电方案主要内容》做为附录列入,也为设计单位进行客户变电所的设计提供了依据和服务,避免了设计单位由于不了解供电企业对客户供电的具体要求,而造成设计返工。62对“有冲击性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性负荷的用户”的规定,明确了从工程立项设计——消谐装置安装验收——非线性设备投运的三个阶段要求。即:首先在项目立项或设计阶段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科研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经供电企业评审;其次对消谐装置竣工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允许投运接电;再者,即使消谐装置验收合格,接电后还要进行谐波实测,实测不合格也不允许非线性设备接入电网运行。这对于谐波治理,提高供电质量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3规范了客户变电所主接线的型式,并对目前各地区常用的10kV简化电气接线应用做了明确的规定。4规定了对电气设备选型的基本要求。应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产品。规定了,变压器应选用10型及以上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变压器。在居住区的住宅用电和单相负荷集中时,应选用单相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卷铁芯变压器)。在配套的《典型设计图集》中已有杆上悬挂式单相变压器和组合式单相变压器(箱变)的设计图纸可供选择使用。对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5规定了电能计量和负荷管理终端装置的具体要求。对采用移开式结构的电能计量柜规定了三种接线方式。在设计阶段满足了电能7计量和负荷管理终端二次接线的要求。这三种接线方式,保证了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连接导线的完整性,避免了二次连接导线经过手车的插件引至电能表的状况。提高了电能计量的准确性。6对客户变电所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做了原则规定。7适度超前和可操作性。81总则1.0.1为促进客户端变电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各地区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说明: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适应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而制定。建设标准制定的原则:一﹑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具体是要确保电力系统和用户变电所自身的安全;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适应全省各地的情况。江苏省是经济发达地区,建设标准要适度超前,符合江苏经济情况及发展。本标准考虑了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三﹑本标准的制订与现行的国家标准相协调;四﹑本标准的制订,还考虑到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与现行的技术水平相适应。也兼顾了全省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性。1.0.2本标准规定了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说明:本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是:客户端变电所的建设应与全省电力系统的发展相适应,提出了从规划﹑立项阶段到设计﹑施工﹑竣工验9收的技术要求和内容。同时也兼顾了全省各地的实际情况。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已包括20kV。因此,20kV也应执行本标准。1.0.3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改建、扩建的客户端变电所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带并网自备电厂的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除外。说明:本标准适用范围,即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带并网自备电厂的变电所,涉及到保护的配置及通讯﹑远动和调度等。因此,本标准不完全适用,相关部分可参照执行。1.0.4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同时进行供电方案研究和确定。供电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变电所设计。变电所设计文件应按规定报审。报审文件应包括附录C中的内容。说明: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3条以及原电力部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16﹑18﹑39条对此都做了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客户端变电所均应预先与供电企业联系,就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等达成原则协议。这是,为了保证用户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能及时得到电力供应以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而做的规定。明确规定了“按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变电所的设计”。规范用户变电所的建设必须按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而且,也是对受电装置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依据之一。有此规定可以避免了一些建设单位,10不办理申请用电手续,没有就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等达成原则协议或没有供电方案,就盲目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电所设计﹑订货﹑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也是对设计单位承揽设计任务做出了规范。受电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在建设前送交当地供电企业及有关部门审查,也是保证电力系统和用户变电所的安全运行的需要。审图部门应“一次性提出书面意见”。因为审核用户的电气装置设计图纸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它关系到电力系统和用户的安全。因此,要求审图部门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审核的责任心,统一审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的提出,从而避免变电所建设多次返工。1.0.5有非线性用电设备的新(扩)建变电所工程,应当进行供电方案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供电方进行验算复核。说明:本条参照《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SJ126-84第1.4条和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省0.4kV~220kV电网建设技术导则》第2.5.2条的规定编写。明确规定,有非线性用电设备的用户,在立项阶段就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和科研单位,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供电企业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此规定,避免有非线性用电设备的建设单位,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就进行建设,形成既成事实。因此,在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务必要注意是否有非线性用电设备。111.0.6有特别重要负荷的在一级负荷中应装设应急电源。供受电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供电方案。说明:本条规定了用户装设自备应急电源,也应预先向供电企业申请。目的是确保供用双方的安全。1.0.7变电所的设计,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优先选用典型设计方案。说明:本条规定了变电所的设计的原则是:,规范化、标准化。优先选用省公司主编的《典型设计图集》是加快建设速度,简化设计、施工,保证质量﹑统一图纸审查标准,确保安全和便于运行维护。1.0.8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说明:本条规定了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即根据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适度超前、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成套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主要的淘汰电气产品:1变压器。中小型变压器SJ﹑SJ1﹑SJ2﹑SJ3﹑SJ4﹑SJ5﹑SJL﹑SJL1﹑S﹑S1﹑SZ﹑SL﹑SLZ﹑SL1﹑SLZ1﹑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系列。2高压断路器。LN1-27.5﹑CN1-6﹑CN2-10﹑ZN2-10﹑QW1-10﹑QW35。3户内(外)高压负荷开关。FN1-10﹑FW3-104户内(外)高压隔离开关。GN1-6﹑GN1-10﹑GN3-10﹑12GN4-10﹑GN6-10﹑GN7-10﹑GN8-10﹑GN9-10﹑GN11-15﹑GL4-20﹑GN13-35﹑GN15-35﹑GN16-35﹑GN17-10﹑GN18-10﹑GW3.5高压熔断器。RW1-35﹑RW2-35﹑RW1-60﹑RW1-10。6户内(外)少(多)油断路器。SN1﹑SN2﹑SN3﹑SN5﹑SN6﹑SN7﹑SN8﹑SN9﹑SN12﹑SW3-35﹑DN1-10﹑DN2-6﹑DN3-10。7低压断路器。DZ10系列﹑DZ6系列﹑DZ8系列﹑DW5系列﹑DW10系列。8低压交流接触器。CJ10系列﹑CJ8系列﹑CJ0系列。9全纸高(低)压并联电容器。低压BY系列﹑高压BW系列。10刀开关。HD3系列﹑HD6系列﹑HD9系列。11封闭式负荷开关。HH2系列。12BSL低压开关柜。1.0.9变电所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说明:本条规定了概(预)算编制的原则。35kV输变电工程执行电力行业规定;10kV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具体项目和取费标准,按省电力公司苏电多〔2005〕536号文《关于对客户工程制订统一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的通知》执行。1.0.10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的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规定。说明:本条说明了本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和13电力行业标准执行。今后若有新颁布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应执行新标准。142术语说明:本章明确了本标准相关名词术语定义。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视外延和内涵不同,本标准对其作了部分修订。2.0.1供电方式供电方式是指供电企业向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电源特性﹑类型及其管理关系的统称。2.0.2变电所指35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的电气装置及其配套建筑物。说明:本条为变电所的定义,参照《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中的附录编写。变电所型式较多,有独立式,包括全户内式、半露天式、露天式;外附式;建筑物(楼宇)内户内式等。本标准中变电所是以上几种型式的泛称。2.0.3主变压器与电网直接联系的客户端受电变压器。简称主变压器。说明:对“主变压器”专家们在讨论本术语时,明确规定了与电网直接联系的客户端受电变压器,称为主变压器。2.0.4预装箱式变电站指由高压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电能计量设备、无功补偿设备、辅助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