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1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统筹协调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事业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落实《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要求,满足城市发展对环境卫生更高的要求,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行循环,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以下称“本规划”)。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1992);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5、《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8、《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1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15、《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7、《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21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19、《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市、赣县、上犹县等片区的相关规划;2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赣州中心城市范围,总面积约为223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32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约310万人。地区行政建制街道乡、镇章贡区4个街道、5个镇解放街道、赣江街道南外街道、东外街道沙石镇、水东镇、水南镇、沙河镇、水西镇经开区1个街道、4个镇黄金岭街道蟠龙镇、湖边镇、潭东镇、潭口镇南康区2个街道、4个镇、6个乡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赤土畲族乡、横寨乡、朱坊乡、太窝乡、三江乡、龙华乡赣县5个镇、1个乡梅林镇、江口镇、茅店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2个镇东山镇、黄埠镇四、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30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规划原则规范性原则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管理都应当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将环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统筹性原则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中心城市层面统筹考虑完成设施布局。协调性原则注重环卫专项规划与都市区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充分发挥现有环卫设施的效益,确保设施用地落实。《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3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城区、兼顾周边。推进环卫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建设、多元化投资。可持续发展原则有目标、有次序地协调发展;提倡资源循环理念,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坚持以人为本,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前瞻性原则对赣州中心城市未来环境卫生设施需求做出预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城市建设速度同步、适度超前。五、规划内容1、科学预测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内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与清运量2、提出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及垃圾处理方式3、科学布局环境卫生设施4、科学规划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及农村垃圾管理等内容5、制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6、提出环境卫生设施分期建设规划,并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7、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六、规划目标本规划总目标是,至2030年,中心城市形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能力及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达到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立规范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建立与各片区环境卫生管理职权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创建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章制度。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清洁城市,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在保持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时实现如下目标:1、环卫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需求;2、完成“三级转运系统建设”。3、完善环卫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4、试行垃圾分类收集;5、实现各类垃圾处理无害化。《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4到2030年实现如下目标:1、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2、建成健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3、环卫公共设施满足需求;4、建成赣州中心城市环卫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环卫管理现代化,提高环卫设施的科技含量。七、规划策略1、“分类收集”: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开始,将生活垃圾按不同的类别分开收集,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垃圾的分类处理。2、“压缩收运”:完善压缩式收运系统,提高垃圾收运效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作用,通过提高垃圾压缩比,对垃圾进行一定的减量,可提高生活垃圾的收运效率,降低环卫管理成本。3、“综合处理”: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构建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垃圾填埋场具有选址困难、减量化效率差、污染水体等缺点,“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构建“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的综合处理体系,提升垃圾处理效率。4、“集中设置”:倡导环卫设施集中理念,尽量集中布局环卫设施环卫所、垃圾中转站、车辆清洗站、环卫停车场、公厕、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设置密度有一定的重合性,规划将环卫设施集中设置,建设环卫综合体,使得环卫设施设置既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同时也能集约节约城市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5、“配置完善”:配置充足的环卫公共设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环卫公共设施的布局应以方便居民使用为首要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在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满足环卫公共设施设置密度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环卫公共设施体系,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5第二章垃圾处理系统规划一、环卫作业分区根据赣州中心城市行政区划以及利于生活垃圾转运实际操作管理的原则,将赣州中心城市划分7个生活垃圾环卫作业分区,分别为:章贡区(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水东、水西、沙河、沙石);经开区(除蓉江新城外);蓉江新城;南康一区(南康城区);南康二区(唐江镇、三江、凤岗镇、太窝乡);赣县(包括茅店、江口、储潭、五云);上犹县。二、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赣州中心城市规划采用“三级转运”和“二级转运”相结合的转运模式。规划章贡区、经开区、南康区、蓉江新城、赣县城区采用“三级转运模式”,上犹县及距离垃圾处理终端较近的乡镇,采用“二级转运模式”。三、大型垃圾转运站设置规划规划在章贡区、经开区、南康一区、蓉江新城、南康二区、赣县建设6处大型垃圾转运站,采用“三级转运”的模式,将各分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上犹县采用“二级转运”模式,不设置大型垃圾转运站。根据生活垃圾分区转运的原则,规划中心城市大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如下:赣州中心城市大型垃圾转运站设置规划表:生活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片区选址类型远期垃圾处理量(吨/日)设计处理规模(吨/日)用地规模(m2)垃圾桶运回原收集点垃圾集装箱运回原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小型垃圾转运站大型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场)《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6生活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片区选址类型远期垃圾处理量(吨/日)设计处理规模(吨/日)用地规模(m2)沙石垃圾转运站章贡区(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水东水西、沙石沙河)沙石镇楼梯村大型Ⅱ类78680015500潭口垃圾转运站蓉江新城和谐大道与蓉江六路交叉口的西南角大型Ⅱ类41540020100经开区垃圾转运站经开区黄金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的西南角中型Ⅲ类371400约7000赣县垃圾转运站赣县赣县俞屋中型Ⅲ类43640015000南康垃圾转运站南康一区南水片区天马山大道与105国道交叉口处大型Ⅱ类61160020000唐江垃圾转运站南康二区(唐江镇、凤岗镇、三江片区、太窝乡)唐江镇规划105国道南侧中型Ⅲ类17416010000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规划未来赣州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分片区相对集中,多种处理方式相结合,积极推广垃圾焚烧,保障垃圾填埋能力,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终形成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相结合为主,卫生填埋为辅助处理及应急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五、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规划赣州中心城市规划4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城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建),南康龙回生活垃圾填埋场(保留原址,扩大处理规模),上犹黄埠生活垃圾填埋场(保留现状)。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赣县王母渡镇新兴村榴坑里,规划近期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规划用地规模150亩;远期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规划用地规模300亩,处理方式为焚烧发电。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于赣县五云镇与沙地镇交界处,规划近期启动该填《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7埋场建设前期工作,远期建成1000吨/日处理规模,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南康龙回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南康龙回镇半岭村、九江村,目前处理规模约300吨/日,规划近期扩大处理规模至500吨/日,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负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同时兼顾王母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远期改建为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场。上犹黄埠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上犹县黄埠镇,目前处理规模为150吨/日,规划保留150吨/日的处理规模,负责处理上犹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六、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规划近期王母渡焚烧发电厂完成1000吨/日规模建设;南康龙回垃圾填埋场扩建至500吨/日,兼顾焚烧炉渣及飞灰处理;黄埠垃圾填埋场保留150吨/日处理规模;完成章贡区、蓉江新城、南康一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及经开区、南康二区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基本形成赣州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区转运体系,各区域的垃圾处理量及对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如下:近期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表:区域近期区域垃圾处理量(吨/日)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名称垃圾处理终端垃圾处理终端规模(吨/日)章贡区(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水东水西、沙石沙河)653沙石垃圾转运站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00赣县240经开区144经开区垃圾转运站蓉江新城160潭口垃圾转运站南康一区400南康垃圾转运站南康龙回生活垃圾填埋场500南康二区(唐江镇、凤岗镇、三江片区、太窝乡)92唐江垃圾转运站上犹县100——上犹黄埠生活垃圾填埋场150规划远期王母渡垃圾焚烧厂建成1800吨/日规模;建成城北垃圾填埋场1000吨/日规模;龙回垃圾填埋场保留500吨/日处理规模,并改建为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场;黄埠垃圾填埋场保留150吨/日处理规模。远期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表:《赣州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