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财务账务要求根据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对于2015年度高新申报企业提出的财务部分申报要求,现对申请高新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的要求及专项研发费用要求进行说明:1、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须要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2、财务的科目设置的要求及注解:研究开发费用会计科目设置。在费用类科目下设置“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以研究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进行研究开发支出归集;在二级科目“研发费用”科目下设三级科目,按照支出的业务性质,进行明细核算。应设置的三级科目为: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通常费用科目设置及归集如下:2012-2014年研发费用归集—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人员人工(研发人员工资,占总研发费用的20—40%);做账要求:单独做研发人员工资表进行核算。———直接投入(原材料、水电费,占总研发费用的40—65%);做账要求:从生产成本中提取可研发项目用的“原材料包括辅料”结转到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直接投入科目;如此结转会导致管理费用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为保持“2012-2014年财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的一级科目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将管理费用中不作为研发费用这一块的费用结转到生产成本费用中去,在生产成本中新建科目,将这些结转过来的费用放入,如此即可。———折旧(厂房折旧、设备折旧费,该折旧占公司总折旧的10%±5);做账要求:抽取可用于研发的设备、厂房,按照比例分摊费用。———其他(办公费、差旅费,不超过总研发费用的5%)2014年研发费用归集:—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人员人工(研发人员工资,占总研发费用的20—40%);做账要求:单独做研发人员工资表进行核算。———直接投入(原材料、水电费,占总研发费用的40—65%);做账要求: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研发项目用的“原材料包括辅料”结转到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直接投入科目;如此结转会导致管理费用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会计准则计,损益类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它们全部都是为了计算“本年利润”的,所以利润也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这一块原材料作为研发费用,其研发出来的产品被销售出去,其收入还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去,不存在报废问题。———折旧(厂房折旧、设备折旧费,该折旧占公司总折旧的10%±5);做账要求:抽取可用于研发的设备、厂房,按照比例分摊费用。———其他(办公费、差旅费,不超过总研发费用的5%)3、账务处理对于高新企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独立核算科目,研发费用原则上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并建立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应规范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设置“研发费用”一级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在“管理费用”一级科目下设“研发费用”二级科目,高新技术企业必须通过上述科目对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和归集,在其他科目中的核算并归集的研发费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不予认可。企业自行开发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应作如下帐务处理:借:研发费用_费用化支出_三级科目_明细科目_研究开发项目编号;贷: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研发项目用的“原材料包括辅料”结转到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直接投入科目;4、对于每年研发费用计提的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正常做到8%至9%)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正常做到4.3-5%)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正常做到3.3-4%)5、研发费用归集按照高新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归集。(见附件1)6、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可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的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指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产品)附件1:1.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8)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2.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