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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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空间优化、总量控制、环境准入三条铁线,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以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森林城市建设行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行动和水环境质量改善行动等五大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作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约束,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入手,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制度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三)主要目标未来三年,全市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成型,形成以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为主体的城镇化格局和以生态发展区、禁止开发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陆海空间开发强度、城市空间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模式全面推广,初步形成绿色出行和消费的生态自觉。森林城市和公园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果,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资源环境类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要求。2018年底前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完成勘界落地,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能源消耗水平达到省定目标要求;用水总量不超过28.73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50立方米以下;力争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015年水平(≤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严重污染天数;重点河涌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77.8%以上,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江门市区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到考核要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大于55;全市市区、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100%,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6.84%,湿地保有量不低于17.3万公顷,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二、工作重点(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1.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江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江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土地利用精细化管理,强化分区管控,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多规合一”。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严格执行《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各类区域禁入事项。到2020年,全市禁止开发区总面积控制在14.6%以上,优化开发区开发强度控制在27.4%内。2.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大力推进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严格划定城市发展界线,明确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推动城镇化发展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到2020年,城乡发展边界进一步明确,城镇村空间格局更加完善,多元互补、协调共赢、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城乡生活圈体系初步形成,城镇建设集约高效,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和生态景观保护,完善基础设施,统一公园标识,逐步建成“以大型风景区为龙头,以区(市)综合性公园和镇(街)公园为骨架,以田园风光公园为特色,村居公园均衡分布,城乡绿廊有机串联”的市域公园体系,打造省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到2020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5平方米,七大龙头公园打造成知名风景名胜区,每个市(区)至少新建成2个面积超10公顷的综合性公园,全市73个镇(街)各至少建成1个公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新建慢行系统和城乡绿廊150公里。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江门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4年)》,立足我市自然资源条件和人文历史积淀,以城区为核、以山海为屏、以路河为脉、以农网为面,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及公园城市建设为抓手,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2017年底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比重提升至45.3%,完成14个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17万亩商品林调整任务;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6.84%,森林蓄积量达到2561.2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大于55。3.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完善县域村庄规划,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通信网络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推广沼气、太阳能等环保型能源,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业,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到2020年,全市完成1050条行政村村庄整治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5个江门市宜居城镇和20个江门市宜居村庄;创建1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国家农业公园、8个乡村旅游示范镇、8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20个特色旅游强镇和7个各具特色的田园风光公园。4.严格管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构建临海现代产业带,努力将江门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翼枢纽门户城市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充分利用广海湾、银湖湾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实施科学围填海,拓展发展空间,提高用海空间集中度和投入产出效益,使广海湾、银湖湾成为广东省集中集约用海示范区。加快推进江门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快沿海城镇居民、上下川岛及其它有居民岛的生活污水、垃圾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加强崖门、广海、沙堤等重点港口和渔港环境污染治理。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基本特征,积极开展银洲湖循环经济试点。加强上川岛猕猴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镇海湾海岛周边红树林湿地保护区等海岛及周边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珠江禁渔和伏季休渔制度实施力度。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到2020年,完成25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工作。5.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构建包括昆仑山、天露山、君子山、紫罗山等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以西江、潭江两大河流以及具有饮用功能的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为主,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不断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确保饮用水源地的生态安全。加强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重点推进江门市区四大山脉生态林建设,扩大城市休闲绿地范围,形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城市生态安全体系。以海岸带、近海岛屿和沿海第一重山为主,结合海岸带综合整治,着重加强沿海滩涂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和沿海纵深防护林建设,加强河口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提高森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构建防灾减灾功能与景观效果相结合的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到2020年,全市林地保有量不低于441300公顷,森林保有量不低于429000公顷,湿地保有量不低于173000公顷,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7%。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达50%,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88%以上。(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1.推动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加强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农业绿色科技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攻关。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生态文明领域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加大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到2020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成为珠江西岸重要科技产业创新基地,珠三角重要创新型城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例达到10%。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机电五金、电子电器、水暖卫浴、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发展水平,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重点建设轨道交通、重卡和商用车、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教育装备、大健康等五大产业集群,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的产业新体系。大力发展以现代金融、科技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休闲旅游、健康养生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水平提升,将江门市初步建成粤西地区重要的服务业节点城市、商贸流通中心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知名的文化休闲旅游胜地。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6%,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以上。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清洁电源装机比重提高约40%,制造业主要产品单位能源资源消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减少修造船及拆船等行业产生的污染物,确保合格达标排放,保护周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3.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产业,加快核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广工业节能技术装备、高效节能电器和LED绿色照明,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完善城市燃气管网规划,实现天然气管道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天然气中高压管网里程力争达1500公里左右。(三)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1.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赶超计划,加强重点地区节能监控,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18%。加快低碳技术革新与推广应用,有效控制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耗能产业碳排放。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全市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积极推进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通过建设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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