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交底时间:2010年4月10日交底地点:项目会议室交底人:黄志宏参加人员:黄志红裴旭明庄文学王俊武毛锦来吴庆军杨丽侯现安刘敏麻川梅何玉明于斌胡东陈春耿德利李长安刘雁宏邓金凤石智勇杨建华孙安梅李新广交底内容:1、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裴旭明副组长:庄文学王俊武毛锦来黄志红吴庆军杨丽侯现安刘敏麻川梅何玉明组员:于斌胡东陈春耿德利李长安刘雁宏邓金凤石智勇杨建华孙安梅李新广报警组:庄文学王俊武毛锦来黄志红吴庆军杨丽侯现安刘敏麻川梅何玉明急救电话:120匪警电话:1102、消防保卫组织机构2.1义务消防队组成队长:裴旭明副队长:王俊武报警员:孙安梅灭火组组长:侯现安成员:庄文学吴庆军麻川梅何玉明破拆组组长:黄志红成员:李长安刘雁宏于斌救援组组长:毛锦来成员:杨丽胡东陈春耿德利疏散组组长:刘敏成员:邓金凤石智勇杨建华李新广火警电话:119医疗急救:120交通:1222.2义务消防队职责义务消防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当火灾发生时,各组分担的任务如下:报警组:报警人员报警时,要讲清楚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着火物、火势及人员情况,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同时主动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及其它车辆。灭火组:要迅速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根据着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器材进行灭火,将火势控制在初始并将扑灭。疏散组: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迅速通过安全通道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领导报告情况。破拆组:负责切断电源,并负责架设临时供水、供电线路,保障救援正常进行。同时根据情况拆除必要影响救援的地方。抢救组:负责在专业人员到达前进行对受伤人员必要的急救、包扎。项目部将定期对义务消防队成员进行训练,使他们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的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的能力。2.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重点部位2.3.1各单位的临时库房、木工操作间及办公室。2.3.2各单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材料的场所。2.3.3施工过程中电、气焊(割)及明火作业区。2.3.4配电室、电箱及各种用电设备的区域。2.3.5生活区内。3、治安保卫措施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3.1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若干名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区、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3.2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不规律的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防止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碍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财产不受到任何危害。3.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3.5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由业主指定的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商接受总承包商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3.6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建立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3.7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3.8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现场保卫工作,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a.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现场和生活区建立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管理制度执行。执勤时,不准脱岗、不准做与执勤无关的事。同时,建立现场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袖章。加强施工现场内及生活区的消防保卫工作。b.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的管理。所有在施人员必须按照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规定办理注册,并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规定办理好平安卡,劳动用工合同等到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员处备案,到总包保卫部门办理进出场胸卡。凡是进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时,要主动出示胸卡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方可进入现场和生活区。否者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c.非施工现场人员或外来联系业务、找人等,门卫保安必须要对来人的有效证件及车辆号进行严格检查,并进行登记,同时要求用电话联系,由当事人到门口接,方可进入。否者将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d.根据施工进展,各分包人员调入施工现场新人员,必须到项目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及劳务用工管理员处进行备案。由安全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后在由劳务用工管理员备案后,在再到保卫部门开具临时进场通知,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中,必须按照实名制的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到保卫部门办理胸卡。为了了解和严控人员的变化情况,各分包单位在每月30日上报一份本月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单位红章报保卫部门备案存档。e.生活区实行全封闭式的管理。生活区进出要以胸卡为准。生活区设置1名专职管理员进行对生活区的一切管理。同时,在每间宿舍内建立每人一册的床头卡式的管理,加强对人员的控制。生活区管理员每天对宿舍内进行检查,对与床头卡不符的人员要进行了解或清除出生活区,防止身份不明人进住生活区。f.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4、消防设施及消防管理措施4.1消防设施配备4.1.1现场消防水箱及消防水泵房设置在现场西北侧。消防泵房内设一个容积12m3水箱。4.1.2现场周边每隔50m设一消防栓,每个消防栓设3个消防龙头。A区主楼和B区裙楼每层各设一个消防栓。共计22个消防栓。4.1.3现场办公室、宿舍和生活区宿舍每层设3个灭火器。4.1.4现场办公楼、宿舍和木工棚各设一固定的消防架,架上各放置灭火器8个。现场和生活区大门处各设置消防架1个,并配备消防斧、消防锹、消防钩。4.1.5现场材料库房和生活区食堂库房各设灭火器5个。4.2消防管理4.2.1机电设备a.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安全,禁止违章作业。b.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遇有破损、老化的电线必须更换。电线应远离易燃、易爆物等危险物品。c.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d.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e.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f.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应保证安全使用并严防沾染油脂。4.2.2油漆、易燃物a.各类油漆或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易燃材料的使用做好登记和现场防范管理。b.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c.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d.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未用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e.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在防水、油漆施工时,通风应良好,严禁吸烟,防止燃烧伤人。4.3焊接工程4.3.1焊接工件或切割铁件时,应有石棉挡板等隔热措施;在高空施焊时,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4.3.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4.3.3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4.4防水作业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4.5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化学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4.6明火作业4.6.1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4.6.2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限定地点和时间内有效;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4.6.3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4.6.4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4.6.5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冬期施工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4.7临时消防4.7.1在施工中的永久和临时工程设立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斧、灭火铲、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不超过一层的临时疏散楼梯。4.7.2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要经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消防管理机构的审批和验收;还要获得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临时消防证书。4.7.3所有临时消防设施在工程完工时和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拆除。5、消防应急措施5.1火灾、爆炸应急措施5.1.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根据火情的大小立即报警。向内部报警时,报警人员应叙述:出事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向外部报警时,报警人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报警完毕报警人应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及急救人员的到来。5.1.2在报警的同时切断电源,组织义务消防队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5.1.3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及物品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5.1.4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如有物资仓库起火,应首先抢救化工危险及其它有毒、易爆物品,防止人员伤害和污染环境。5.1.5疏通事故发生现场的道路,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保证消防车辆通行及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消防车由消防机构统一指挥,火场根据需要调动义务消防队及其他人员。5.1.6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紧急措施;对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要及时进行抢救。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工作。5.1.7值班车做好备勤工作,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治疗。5.1.8物业项目应为消防队及救火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消防队灭火作战顺利进行。5.1.9保护火灾现场,指派专人看守。5.1.10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补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压灭火源。电气设备在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氮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的安全,防止中毒。5.1.11电气火灾灭火的安全技术要求:①灭火前的安全组织措施a.用电单位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和使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扑救。b.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c.通知供电局用电监察部门,由用电监察人员到现场指导监护扑救工作。②灭火前的电源处理电气火灾发生后,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应尽可能立即切断电源,其目的是把电气火灾转化称一般火灾扑救,切断电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a.火灾发生后,因烟熏火烤,火场内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