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香苑小区新建3#楼编号:致:平顶山市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香苑小区3#楼安全保证体系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附:安全保证体系(方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日期: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安全保证体系1、安全施工的依据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b、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c、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等;d、已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安全施工的具体工作a、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b、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c、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d、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付诸实施;e、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f、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冬雨期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j、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3、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管理组织:3.1、安全保证体系:按照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组建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各相关控制,确保工程始终处于监控状态。工程开工以后,组成以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班组安全员进行管理的安全管理体系,各负其责。安全保证体系(见下页图)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图安全保证体系工作保证检查保证经济保证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制定岗位责任制执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技术科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组织保证项目经理购置劳动保护用品机械设备管理消防、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季节性防暑、防冻、防煤气中毒用品发放落实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半成品堆放检查各种机具实验、检查、维修、保养组织电工自查用电设备职工体检、宿舍检查组织班组自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专检、安全值日巡回检查,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加工机械科综合办施工员质量安全科贯彻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进行安全教育材料科检查情况汇报、提出整改及奖惩意见财务科安全资金保障奖惩安全信息反馈3.2、安全管理组织:1.2.1、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安全领导组织工作。1.2.2、项目副经理: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后勤保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标准及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1.2.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检查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交底,对危险点、重要部位制订监控措施。1.2.4、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新进工地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参加验收工作及整改复查,掌握安全动态,当好项目经理的参谋,负责日常的安全资料整理和积累工作。1.2.5、施工员:按分工职责范围,负责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环境、区域的安全交底,并检查监督班组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1.2.6、材料员: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证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1.2.7、机管员:确保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和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械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方能进入现场使用。1.2.8、安全值勤人:负责各自分工的监管区域,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章及时阻止,劝阻无效立即上报处理。1.2.9、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成员:安全员、安全值勤人成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4、安全管理措施:4.1、项目部建立后,便建立下列主要安全管理制度:4.1.1、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教育制度:4.1.2、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值日制度;4.1.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办法;4.1.4、危险点、重要部位(区域)安全监护施工制度;4.1.5、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和旬查制度;4.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4.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宣传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4、施工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国务院、部、省市、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要求职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4.5、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设备或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护栏和警告牌。4.6、严格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4.7、坚持执行“三宝”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脚手架设置全封闭安全立网。4.8、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要符合有关规定,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一、二、三级动火须经有关部门审批。4.9、夏季施工要抓好防暑降温工作,设置医疗点,配备急救药品。4.10、设专人管理工地的机电设备和电器电路,实行挂牌制度。5、安全防护措施:5.1、钢筋工程:5.1.1、钢筋除锈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将袖口扎紧。5.1.2、展开盘园钢筋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5.1.3、弯曲钢筋时,立稳脚步,身体保持平衡,防止钢筋折断或松脱。5.1.4、焊接钢筋前,要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钢筋截面相适应,发现焊把漏电,立即更换。5.1.5、绑扎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5.1.6、钢筋切断机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转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情况正常后,方可作业,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并紧握钢筋,在活动刀向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或弹出伤人。5.1.7、钢筋弯曲机操作人员,不准戴手套,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用手压紧,要注意钢筋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要开错方向,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弯曲好的半成品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5.1.8、钢筋冷拉时,卷扬机前设防护挡板,操作时站在防护挡板的后面,冷拔要缓慢、均匀地进行,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5.1.9、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5.2、模板工程:5.2.1、安装和拆除模板,高度在3米以下者,可使用马凳作业,高度在3米以及以上者,要搭设工作平台,并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5.2.2、支模板过程中如遇中途间歇,要将以就位的钢模板或支承件拆下运走,防止坠落伤人或人员高空坠落。5.2.3、操作人员的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拆除高处模板,作业区范围内要设警示标志牌,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5.2.4、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室外作业,雪霜雨后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5.2.5、不准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并严禁将模板支撑在脚手架上。5.2.6、拆模板必须拆清,不得留有无支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堆放整齐。5.3、混凝土工程:5.3.1、混凝土搅拌机料落料时,脚不得踩在料斗上,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5.3.2、混凝土施工时,派专人指挥,经常检查吊斗钢丝绳和卡具是否存在隐患,存在隐患及时处理。5.3.3、浇筑边沿的梁、柱混凝土时,要设脚手架,禁止沿在梁或柱的模板或临时支撑上操作。5.3.4、拉胶皮水管浇水养护混凝土时,不得倒退走路,注意楼梯口、施工洞口和建筑物的边沿处,以防误踏失足坠落。5.3.5、混凝土搅拌机作业前进行空运转,检查其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作业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滚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进行检修作业后,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果需要进入滚筒内清洗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5.3.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路不得有接头。振动机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得在钢筋及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人事故。5.4、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搭设前应先编制搭设方案,并设计、计算。搭设前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脚手架搭设完后,应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对上架上高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项目部应由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督检查。5.4.1、大雾及雨、雪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与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5.4.2、脚手架上施工人员要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脚下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架板,且应平衡,不得有探头板,工具用后装入工具袋中,不要放在脚手架上,以免掉落伤人。5.4.3、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还要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5.4.4、严禁在脚手架上面打闹嬉戏,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5.4.5、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品,防止火星点燃易燃物。5.4.6、脚手架拆除必须有拆除方案,经有关部门、人员审核同意再进行拆除;一定要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附件后结构后附墙件的顺序,统一指挥,严禁任意拆卸。5.4.7、拆卸现场要有可靠的安全围护,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5.4.8、严禁将拆卸下的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随时将已吊至地面的材料运出拆卸区。保持现场文明施工。6、特殊项目的防护措施:6.1、基坑防护措施:基坑周围采用钢管栏杆进行围护,同时设立警示标牌。栏杆距坑边不得少于1米,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6.2、高处作业:6.2.1、临边作业:a、地面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和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施工洞口、阳台边、楼层边梯短边等均设防护栏杆。b、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楼层边沿接料口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6.2.2、洞口作业:a、各种板与墙的孔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措施。b、各种预留洞、未回填的坑槽等,均应设置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c、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6.3、交叉作业:6.3.1、支模板、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的,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6.3.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操作人员。6.3.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得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梯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的物件。6.3.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入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6.4、预留洞口防护:6.4.1、预留洞口小于0.5m×0.5m采用木板固定防护。6.4.2、预留洞口小于1.5m×1.5m大于0.5m×0.5m,采用钢筋网上加木板固定防护。6.4.3、预留洞口大于1.5m×1.5m,防护钢管栏杆高1.2米,并设竹笆围护。6.4.4、施工通道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棚。6.5、化学危险品存放:为了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