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上一页继续课主页第一节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第二节工程索赔第七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第三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第四节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应用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7-1工程变更与合同价调整一、工程变更概述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一)工程变更的概念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2)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3)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二)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二、我国现行合同条款下的工程变更章主页(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和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一)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二)变更程序1.监理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案监理人发出变更指令2.监理人认为发生了变更的情形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3.承包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承包人向监理人发出变更建议监理人发出变更指令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三)变更估价1.变更估价的程序承包人发现有变更情况的,提出变更建议14天监理人同意否否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发现有变更情况的监理人(发包人)发现可能发生变更情况的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决定改变、不变或撤销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有困难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否是否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否是否监理人确定承包人实施支付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否否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否是监理人确定双方同意否确定价格否按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是是否是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2.变更估价的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四)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五)暂列金额与计日工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话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六)暂估价1.依法必须招标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2.依法不需要招标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3.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专业工程由承包人提供。以监理人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三、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章主页(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征的变更。(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省略的工作应是不再需要的工程,不允许用变更指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承包商实施。(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6)改变原来的顺序或时间安排。(一)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二)变更程序1.指令变更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确属需要时有权发布变更指令。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1)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承包商,并要求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2)承包商应尽快予以答复。(3)工程师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尽快通知承包商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三)变更估价1.变更估价的原则(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或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2.可以调整合同工作单价的原则(1)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2)工程量的变更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费率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0.01%。(3)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章主页3.删减原定工作后对承包商的补偿工程师发布删减工作的变更指令后,承包商不再实施部分工作,合同价格中包括的直接费部分并没有受到损失,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则实际不能合理回收。因此,承包商可以就其损失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协调后确定一笔补偿金额加入到合同价内。上一页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下一页章主页课主页§7-2工程索赔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分类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一)工程索赔的概念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较大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损失的要求。(3)承包人本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人的确认和发包人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发包人索赔。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二)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当事人违约1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2合同缺陷3合同变更4监理人指令5其他第三方原因6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三)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误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合同被迫中止索赔4工程加速索赔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6其他索赔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二、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章主页(1)索赔的提出(一)索赔程序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索赔程序①承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②在承包人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42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追加付款的全部资料。③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承包人应按月递交进一点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的金额,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发包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内,应作出回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但仍要在上述期限内对索赔作出回应。(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1)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28天)2.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索赔程序(2)承包商未及时发出索赔通知的后果(3)承包商递交详细的索赔报告(42天)(4)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者情况具有连续影响(5)工程师的答复(42天)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二)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计算部分证据部分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三、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章主页(一)索赔的处理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退出继续课主页下一页章主页(二)索赔的计算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1.可索赔的费用迟延付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我国条款FIDIC合同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序号条款号主要内容可补偿内容工期费用利润11.10.1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2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3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交交会材料和工程设备√4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58.3发包人提供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611.3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7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11.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912.2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012.4.2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后无法按时复工√√√1113.1.3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1213.5.3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13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418.4.2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1518.6.2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1619.2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1721.3.1不可抗力√退出继续课主页章主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上一页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曾庆林序号条款号主要内容可补偿内容工期费用利润11.9延误发放图纸√√√22.1延误移交施工现场√√√34.7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44.12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54.24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67.4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78.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