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3.040.10备案号:23295--2008JBJ8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厂T5322—2008代替JB/T53222—1991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Power&freeoverheadconveyorswithenclosedtracks·-——Technicalspecifications2008-03—12发布2008-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技术要求13.1一般要求13.2对轨道的要求13.3对道岔的要求。23.4对牵引链条的要求..23.5对承载小车的要求.23.6对驱动装置的要求.33.7对拉紧装置的要求33.8对停止器的要求33.9对升降段的要求..33.10对涂漆的要求33.11对安全的要求.33.12对整机的要求33.13对成套性的要求34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44.1一般要求。44.2出厂检验4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6制造保证..5刖吾本标准代替JB/T5322.2一199l《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归121。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承德输送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寿山、江淑贞、张静祥。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IB/r5322.2_一1991。Ⅱ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单车承重不大于50kg的封闭轨积放式悬挂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封闭轨地面反向积放式输送机亦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414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1999,eqvISO8062:1994)GB11341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9013封闭轨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3技术要求31一般要求输送机的结构应保证对所有零、部件都便于进行检查、维修和润滑。3.2对轨道的要求32.1对轨道的通用要求轨道分为牵引轨道、承载轨道、积放轨道三种型式,标准长度均为6m。3.22对牵引轨道的要求牵引轨道的各种性能应符合JB/T9013中的要求。3.2.3对承载轨道的要求3.2.3.1承载轨道的截面型式如图1所示。图13.2.3.2同一截面承载轨道踏面的高度差不得大于0.5mm。3.2.3.3承载轨道中的各种性能应符合JB,r9013的要求。3.2.4对积放轨道的要求3.2.4.1积放轨道的截面型式如图2所示:图23.2.4.2积放轨道的轨间距A的偏差为A+扩。3.2.4.3积放轨道的直线度公差为2.5mm/m,在6m长度上直线度公差为6mm。3.2.4.4在积放轨道的任意截面上。承载轨道对牵引轨道的对称度公差为lmm。3.2.4.5积放轨道的端面对轨道纵向的中心线垂直度公差为1.5mm。3.25对弯曲轨道的要求3.2.5.1标准弯曲轨道两端应各有一直线段,直线段与弯曲段之间应圆滑过渡。3.2.5.2弯曲轨道中心角的极限偏差为±2。:曲率半径的极限偏差为±3mm。3.2.5.3弯曲轨道出口、入口车轮踏面高度应保持一致,偏差为±3mm。3.3对道岔的要求3.3.1道岔的结构应满足承载小车在通过道岔时,保证传递可靠。3.3.2道岔组装后,岔舌应动作灵活.到位可靠,而且保证岔舌平面与承载轨道车轮踏面在同一平面上,只允许舌尖上翘0.5mm。3.4对牵引链条的要求3.4.1牵引链由双铰接链和四轮推钩组成。3.4.2双铰接链应符合JB,r9013的要求。3.4.3牵引链的各铰接部件应转动灵活,推钩能靠其自重灵活下落。3.4.4牵引链的极限拉伸载荷应不小于许用载荷的lO倍。3.4.5推钩架、推钩十字节、推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和重叠等缺陷。3.4.6四轮推钩组装后,四个车轮踏面与轨道接触点所在平面的平面度公差为0.5mm。3.5对承载小车的要求3.5.1小车架铸件的尺寸精度应符合GB/T6414中一级精度的规定。3.5.2组装后的承载小车,四个车轮踏面与轨道接触点所在平面的平面度公差为0.5mm。23.5.3承载小车结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3.5.3.1承载小车与牵引构件在积放轨道中运行时,保证可靠啮合:在积存时保证顺利脱离啮合。3.5.3.2承载小车在转线过程中,不准发生任何方向的干涉。3.5.3.3承载小车采用滚动轴承车轮,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3.6对驱动装置的要求驱动装置应符合JB厂r9013的要求。3.7对拉紧装置的要求拉紧装置的各种性能应符合_IB,r9013的要求。3.8对停止器的要求3.8.1组装好的停止器,活动挡板应在停止器机架内活动灵活,无卡阻,要有足够的刚性和强度。3.8.2停止器处于关闭状态时,能使链条推钩顺利通过,能可靠地阻止承载小车运行,发车时动作灵敏。3.9对升降段的要求3.9.1升降段立柱在1m高度上的垂直度公差为2mm。3.9.2升降段传动轴的水平度、传动轴和轨道纵向中心线的平行度公差均为3mm。3.9.3升降段的活动轨道上升到位后,应与固定轨道可靠对接,轨道踏面的高度差应不大于lmm,接口间隙及横向错位均应不大于1.5mm。3.9.4活动轨道上的上升和下降动作应灵活、运行平稳、定位准确,在运行过程中两端高度差应不大于5mm。3.9.5升降段传动机构应运行平稳,无卡阻;制动器工作可靠,无滑移松脱。3.9.6承载小车进出升降段应运行平稳,无卡阻,在升降段上的定位精度为±25mm。3.9.7升降段的电器控制应按规定程序动作,与输送机系统动作协调。3.9.8升降段上的阻车器和停止器应动作可靠,无故障。3.10对涂漆的要求输送机各部件的涂漆应符合JB厂r9013的要求。3.”对安全的要求3.11.1输送机的安全应符合JB厂r9013的要求。3.112积放轨道的上、下坡段,应保证承载小车与牵引构件可靠啮合,在运行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脱离。3.11.3升降段应有安全设施,防止意外降落或升起,并且应使操作人员不能位于升降段的正下方操作。升降段应有上、下限位开关,保证到位时切断升降电动机电源。极限位置应由强度足够的挡块限位。3.11.4输送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管理方面应符合GB11341的要求。3.12对整机的要求3.12.1在保证良好润滑、正确使用情况下的输送机系统,年开动率应不小于98%。3.12.2输送机电控系统应程序准确、机电动作协调、承载小车按规定的工艺路线和要求正常工作。3.12.3输送机牵引链条应无脉冲爬行现象,承载小车应运行平稳。3.12.4承载小车应能可靠准确地积存、释放。3.12.5各种寄址、携址、认址、读址装置应工作可靠,准确无误。312.6输送机安装应牢固,轨道在人力作用下无晃动。3.13对成套性的要求3.13.1在通常情况下,输送机的成套性应包括:a)驱动装置;b)拉紧装置;c)牵引链条;d)牵引轨;e)承载轨;f)积放轨;g)承载小车组;h)停止器;i)道岔:j)链条捕捉器;k)链条润滑装置;1)升降轨段;m)电气、气路控制系统;n)安全网;o)吊杆;p)标准平台。3.13.2每个输送机的成套性,应根据用户的要求确定。3.13.3每个输送机系统,应提供下列随机文件:a)产品说明书;b)合格证;c)装箱单。4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4.1一般要求4.1.1为保证输送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制造厂应对该机的零、部件进行出厂检验。4.1.2输送机的零部件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证书。4.2出厂检验4.2.1牵引轨道牵引轨道应按JB/T9013的要求进行检验。4.2.2承载轨道将承载轨架于平台.t-,用高度尺检验车轮踏面的高度差,承载轨道的其他性能应按JB/T9013的要求进行检验。4.2.3积放轨道4.2.3.1在符合平面度技术要求的平台上,用高度尺检验轨间距。4.2.3.2借助平台,用拉线法检验积放轨道的直线度。4.2.3.3借助平台,用角尺和塞规检验积放轨道的对称度和端面垂直度。4.2.4弯曲轨道用样板检验弯曲轨道曲率半径和中心角的极限偏差。4.2.5道岔4.2.5.1用4.2.3检验积放轨道的方法,检验道岔轨道。4.2.5.2用手检查岔舌的灵活性,并借助平台和高度尺检验岔舌上平面与承载踏面的平面度。4.2.6牵引链条4.2.6.1双铰接链应按JB厂r9013的要求进行检验。4.2.6.2用手动和目测检验全部牵引链的转动灵活性和表面缺陷。44.2.6.3将四轮推钩放在标准轨道上,用塞尺检验推钩四个轮踏面与承载轨道间隙的方法,检测3.4.6要求的平面度。4.2.7承载小车4.2.7.1用目测和借助平台、钢尺、高度尺,用划线法检验承载小车的尺寸精度。4.2.7.2将承载小车放在标准轨道上,用塞尺检验承载小车轮踏面与标准轨道间隙的方法.检测3.5.3要求的平面度。4.2.7.3用目测检验承载小车的运行情况。4.2.8驱动装置驱动装置的检验方法和试验规则按照JBfr9013进行。4.2.9拉紧装置拉紧装置的检验方法和试验规则按照JB厂r9013的要求进行。4.2.10停止器手动检验停止器的各项要求。4.2.11升降段4.2.”.1升降段的试验和检验可在安装现场进行。4.2.11.2按照电控程序进行空载、重载升降试验和检验,空、重载试验不得少于五次。4.2.12涂漆按JB厂r9013的方法检验输送机的涂漆质量。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输送机的标牌应固定在驳动装置的明显位置,标牌内容包括:a)制造厂名;b)产品名称;c)商标;d)产品型号:e)制造日期、生产批号:f)产品主要参数。5.2输送机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JB,r13384的要求。5.3输送机产品包装箱的外壁应有明显标志,捆扎件应系有标志牌,其内容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部件名称及数量;b)出厂编号(或合同号)及箱号;c)箱体外形尺寸及毛重:d)到站地址及收货单位:e)发站地址、制造厂名称及装箱日期。5.4随机文件应先装入塑料袋内,然后放入箱中,箱外应注明“文件在此”的字样。5.5输送机产品在不开启包装的情况下,贮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轨道在运输中应防止变形。6制造保证在用户遵守输送机保管、安装和使用规定的条件下.输送机从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其中使用期不超过12个月),产品确因制造不良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产品的零、部件(易损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