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学生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朗诵是一种情感的传递,而动人心弦的朗诵更是一种精神的升华,是一种心灵的号召。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学生演讲与口才的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朗读水平,特举行学生诗歌朗诵比赛活动。一、比赛内容:朗诵内容自定,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时间限制在5分钟之内。二、活动步骤:第一阶段:各班级开展“朗诵内容大搜索”活动,搜集符合参赛要求的材料。第二阶段:班内组织朗诵比赛,选拔2名种子选手代表本班级参加比赛。第三阶段:校内朗诵比赛。参赛选手的比赛顺序赛前抽签决定,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场。三、评分标准:朗诵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朗诵水平、精神面貌、艺术效果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朗诵水平(60分)1.朗诵内容积极向上,感染力强(10分);2.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能够正确把握节奏和韵律,表演完整(20分);3.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现场观众产生共鸣(30分);(二)精神面貌(20分)参赛者衣着得体,精神饱满,上下场致意、答谢,朗诵过程中举止自然大方,表演能与朗诵融为一体。(三)艺术效果(20分)参赛者朗诵富有感情,使用的配乐、道具等辅助方式能与朗诵主体和谐搭配,对作品的理解深刻,处理得当,给人以美的享受。(四)计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合计平均得分。四、奖励办法:每个年级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五、比赛时间和地点:比赛时间参赛对象比赛地点评委老师负责人12月10日一年级参赛选手电教室二年级语文老师各语文备课组长四年级参赛选手多媒体教室三年级语文老师12月11日二年级参赛选手电教室一年级语文老师五年级参赛选手多媒体教室六年级语文老师12月12日三年级参赛选手电教室四年级语文老师六年级参赛选手多媒体教室五年级语文老师注:各位评委老师如有课,请自行调整。各备课组长须认真组织本次比赛,及时与参赛年级的负责人协调。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