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来访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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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来访人员须知根据利州区教育局、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特制定本校来访人员会客须知,敬请来访人员和各位学生家长配合。一、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二、外单位人员来校联系洽谈有关工作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或介绍信函。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相关材料后,电话联系相关处室或人员,经门卫室确认后,来访人员填写《会客单》和《来访人员登记表》后方进校。三、学生家长来校找教师或学校领导,敬请事先电话预约好会见的时间和地点,并请出示相关证件。门卫值班人员在联系到相关教师,相关教师需到门卫室确认家长,并请填写《会客单》和《来访人员登记表》。会谈结束后必须在离校时签字。四、如果要联系的教师正在上课,无法与相关教师取得联系,则请家长在校门口等候到下课后再联系或改在其它时间再来联系。四、来访人员会客流程:(一)出示相关证件或介绍信函;(二)联系被访人员;(三)被访人员确认;(四)进入校门等候;(五)被访人员到门卫室接待;(六)来访人员填写《会客单》和《来访人员登记表》,领取《来宾证》;(七)被访人员带领来访人员进入校区;(八)被访人员将《来宾证》和经被访者签名的《会客单》交门卫室;(九)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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