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第一部分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第一章概述一、火炬计划简介火炬计划是于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是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国家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宗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挥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与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二)主要内容1、建立适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广泛开展火炬计划的舆论宣传工作;逐步制订完整配套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和法规;创造良好的支撑环境,建立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辟资金渠道,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开辟国内外信息渠道,建立信息网络;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2、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高新区是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条件为依托,主要依靠我国自己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集中区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在吸取国外孵化器成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公益型科技服务机构。其宗旨是依靠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和各级政府提供的必要条件,创造局部优化环境,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的经济生长点,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从而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提供综合服务。3、火炬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炬计划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3火炬计划项目,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计划(“863”计划)成果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开发的具有先进水平和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及较好经济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造就高新技术企业。4、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加强国际合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道路,是火炬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国际化进程。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加深、国际经济技术竞争更加激烈的大环境下,制定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重点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保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建立我国21世纪的国际竞争优势。5、人才培训。培养人才、吸引人才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之一,是实现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根本保证,是火炬计划的一项关键性任务。二、火炬计划项目管理(一)分类及归口管理部门火炬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两种,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各地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评审权属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认定立项权属科技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二)基本原则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创新、分类指导、加强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因地制宜,保证项目质量,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并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计划产业基地、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和实施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同企业结合,共同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十五”期间,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与改造传统产业并举。(三)“十五”发展目标“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4“十五”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目标是:组织实施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5000项,重点火炬计划项目300项,重点支持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形成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竞争力强、有名牌产品、销售收入过亿元、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群体;促进一批产权清晰、持续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化规模、管理水平上档次;发展一批具有产业特色鲜明、关联度大、能够成为地方区域经济支柱产业的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树立一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促进传统产业信息化、自动化和技术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四)重点技术领域火炬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十五”期间,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详细内容请见本书第二部分。(五)不支持的范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实施周期过长或经济、社会效益差的项目;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项目;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项目;传统手工艺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项目;一般保健品项目;一般纺织品、建筑材料项目;动、植物品种资源项目;高能耗、有环境污染的项目;国防专用项目。第二章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即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5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项目产品的知识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2、通过技术转让获得项目产品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二、立项条件(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立项条件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成果以及其它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火炬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范围(参见本书第二部分)。(2)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有创新性、先进性。(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产权已明确归属项目承担单位。(4)项目的成熟性主要包括:①产品经过中试。属于装备和工艺流程的项目,必须完成工业性试验。②已通过产品(样品、样机)鉴定。③有省部级以上权威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并有用户使用报告(或产品销售合同)。④对于特殊行业,药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农药、化肥要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要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要有环保合格证明。(5)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市场发展前景,有以下要求:①新增总投资中,如申请贷款,其申贷额度应不超过自有资金额度的2倍。②达产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③达产时的年新增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利税率较高。④达产时年新增总产值与新增总投入之比为1:3以上。⑤新增总投资的回收期不超过3年。⑥社会效益显著。(6)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产品生产配套的条件,所需能源与原材料能保证供应。(二)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立项条件从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择优认定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6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规模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市场覆盖面,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应在同行业中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经济中起支柱作用。(1)符合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2)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3)达产时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年销售利税率在20%以上。(4)已经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并已成为地方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三)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立项条件(1)必须是经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自认定后的运营期在一年以上。(2)已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对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3)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总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软件企业可适当降低此条件。(4)企业每年的研究与开发(R&D)投入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5%。(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年销售总额的比例大于60%。(6)企业的人均销售收入在20万元以上。(7)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8)企业内部管理科学、规范。(9)企业重视人才培养,并有长期培养计划。(10)企业认真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第三章申报程序一、申报流程1.申报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科技厅(委、局)或国务院部委(局、总公司)科技部门。2、申报渠道(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地方)辖区内的企业单位,按所在“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7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申报。(2)国务院部委(局、总公司)直属企业单位向所属部委(局、总公司)科技部门申报,或向所在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凡通过部委(局、总公司)科技部门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盖章)。国务院部委(局、总公司)科技部门只受理直属单位申报的一般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不能组织申报重点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3)申报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科技部火炬中心。3、有关规定: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同一年度内的其它开发性计划(包括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二、申报方式(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采用录制软盘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1.各申报单位统一采用火炬中心提供的“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企业版录入《申报书》,然后打印、盖章,并将数据以软盘(或通过网络)与其它材料一起报送相关申报部门。2.各申报部门统一采用火炬中心提供的火炬计划项目管理软件(省市版)汇总项目,打印《汇总表》,并将数据以软盘(或通过网络)与其它材料一起上报火炬中心。3.书面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编写,打印后按顺序装订。内容必须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三、申报时间一般各申报部门向科技部火炬中心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为每年的第四季度。第四章申报材料一、申报项目需提交的材料(一)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8(3)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4)需提供的附加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③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④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⑤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⑥其它: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5)申报软盘。2.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2)项目立项申请报告(3)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4)申报软盘3.火炬计划重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