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41JB/T7963.2-1997eqvISO4875/Ⅱ-1978金属切割带锯条第2部分:基本尺寸和公差1997-08-18发布1997-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I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ISO4875/Ⅱ—1978《金属切割带锯条第2部分:基本尺寸和公差》。由于ISO4875/Ⅱ所确定的基本尺寸代表了金属切割带锯条的主要特征,给出的尺寸和公差,基本适合国内要求,故等效采用。并根据近年来国内外市场需要和生产发展补充了宽度尺寸27和34,厚度尺寸1,齿距2.12。根据GB/T1.1—1993的规定,标准中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及代号,所以本标准只用了ISO4875/Ⅱ中的米制尺寸和公差,去除了英制尺寸和公差,用括号形式保留了齿距中的每英寸齿数的代号。JB/T7963在《金属切割带锯条》总标题下,包括三个部分:第1部分(JB/T7963.1):定义和名词术语;第2部分(JB/T7963.2):基本尺寸和公差;第3部分(JB/T7963.3):类型和特性。本标准由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机床厂、本溪工具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子文、张淑华、李兰桂、邓方。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JB/T7963.2—1995《金属切割带锯条种类、规格与技术要求》(原GB6079.2—85)。JB/T7963.2-1997II前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个国家标准协会(ISO成员团体)的世界性联盟。国际标准的制订一般由ISO各技术委员会来进行的。每个成员团体,对已经建立技术委员会的项目如感兴趣,都有权参加该委员会。与ISO有联络关系的各国际组织(政府的和非政府的)也可参加此项工作。经各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先发至各成员团体通过,然后由ISO理事会批准作为国际标准。国际标准ISO4875/Ⅱ是由ISO/TC29(工具)技术委员会起草的,并于1976年8月发至各成员团体。本标准已由下列国家的成员团体通过:澳大利亚以色列瑞士比利时意大利土耳其巴西韩国英国保加利亚墨西哥美国捷克斯洛伐克菲律宾苏联法国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匈牙利南非共和国印度西班牙下列国家的成员团体表示在技术上不同意本文件:西德波兰瑞典JB/T7963.2-1997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割带锯条(以下简称带锯条)的基本尺寸和公差。对于每种型式的带锯条,公称尺寸×齿距的各种组合列于JB/T7963.3—1997中。金属切割带锯条的各种术语在JB/T7963.1—1997中规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JB/T7963.1—1997金属切割带锯条第1部分:定义和名词术语JB/T7963.3—1997金属切割带锯条第3部分:类型和特性3基本尺寸和公差带锯条的宽度(见表1)、厚度(见表2)和齿距(见表3)选自优先数R40系列,表3还列出了齿距和每25mm(1in)齿数之间的关系。3.1宽度表1带锯条宽度及公差mm宽度尺寸3.154.756.38.09.512.5偏差0–0.4宽度尺寸16.019.025.027.031.534.037.540.050.0偏差0–0.53.2厚度表2带锯条厚度及公差mm宽度尺寸0.630.800.9011.061.25偏差±0.025±0.038机械工业部1997-08-18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金属切割带锯条第2部分:基本尺寸和公差JB/T7963.2-1997eqvISO4875/Ⅱ-19781997-01-01实施JB/T7963.2-199723.3齿距表3带锯条齿距齿距mm0.81.01.41.82.122.53.154.06.38.012.5每25mm(1in)的齿数322418141210864324其他公差4.1分齿量偏差总分齿量由制造厂自行确定。带锯条每侧的分齿量应相等,其偏差应限制在±0.05mm或总分齿量偏差限制在±0.10mm以内。4.2直线度公差除分齿处外,带锯条沿横截面应平直(见图1),直线度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图1表4直线度公差mm宽度尺寸≤12.516.019.025.02731.53437.540.050.0直线度公差0.0250.0400.0500.075JB/T7963.2-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金属切割带锯条第2部分:基本尺寸和公差JB/T7963.2-1997*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X/X字数8,0001997年12月第一版1997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X.00元编号97-240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