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旺苑住宅小区”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上海业晟置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同济大学二零一零年九月—1—1.建设项目总体方案简介1.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名称:民旺苑住宅小区三期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动迁安置房项目项目投资:45000万元建设单位:上海业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奉贤区团南公路(民旺苑四期地块)以南、运河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西、南竹港以东地区。1.2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民旺苑三期项目总投资约4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16794.1m2,总建筑面积209173.96m2(含地上建筑面积175191.15m2、地下建筑面积33982.81m2),拟规划建设27幢住宅(含15栋6层建筑、7栋14层建筑、5栋18层建筑)建筑面积169126.99m2;2栋2层楼商铺,建筑面积5005.67m2;水泵房(已建)建筑面积414.62m2;1座10kv电力开关站、3座10KVA街坊变电站及2间门卫建筑面积783.88m2。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用地平衡表指标数值总用地面积:116794.1m2(含幼儿园用地面积8194.10m2)建筑占地面积23113.55m2总建筑面积:209173.96m2地上建筑面积:175191.15m2住宅建筑面积169126.99m2商业建筑面积5005.67m2配套公建面积385.99m2门卫、配电站建筑面积783.88m2其中水泵站(已建)建筑面积414.62m2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部分)33982.81m2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5617.08m2其中地下自行车库建筑面积8365.73m2建筑密度19.79%容积率1.5绿地率35.1%绿化面积40995m2集中绿化率10%居住总户数1536户居住总人数5376(3.5人/户)机动车总停车数1136辆商业用地面停车位30辆其中住宅用停车位1106辆(地下停车851辆、地面停车255辆)、高层58.45m、商业用房12.45m2.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1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该地区为Ⅴ类水功能区,执行Ⅴ类地表水质标准;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沪环保控[2008]143号)该建设地区为2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均较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中PM10日均浓度均较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满足居住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2)声环境质量现状在建设地块边界和中部共布设6个噪声现场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3)水环境现状本项目地块西侧南竹港航南路桥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现场监测结果显示PH、DO、CODCr、BOD5、石油类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但氨氮、总磷有不同度程度超标,就其原因主要受过境外来水体的影响。3.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1,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基地南侧民旺苑一、二期入住居民。表3-1建设地周围主要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要素敏感目标与项目边界距离影响规模相对方位备注阳光四季园900m1218户东南通阳公寓1013m----东南贝港新村450m-----东南贝港花苑610m约1000户东南民旺苑住宅区(一、二期)115m1012户南解放新村675m----东南众旺苑600m100户东南江海新村1060m----东南运河新村1010m----东南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化工新村660m----东南—2—东南民旺苑住宅区(一、二期)115m3550人南声环境保护目标民旺苑幼儿园100m350人南水环境保护目标南竹港30m河面宽41m西4.工程分析4.1施工建设期环境影响(1)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包括土方、材料堆场、混凝土作业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大型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HC。(2)水污染:水污染主要是基础施工和清洗搅拌设备等产生的泥浆水,其次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因子为SS、CODcr、NH3-N等。(3)噪声: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一般为70~100dB(A)左右,重型运输车产生的噪声其等效声级约为90dB(A)。(4)固体废物: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场地平整产生废木头、砖瓦等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施工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4.2使用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气燃烧废气:该地块使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主要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排放量很小,对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汽车尾气:该地块配置地下车库停车位851辆,住宅区地面停车255辆,商业区地面停车30辆,地面停车排放的汽车尾气自然扩散稀释,不易聚集,因此,对环境影响较小。—3—汽车进入地下停车位怠速行驶时将有汽车尾气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和NOx等,而地下车库内的汽车尾气则不易扩散稀释,通过机械排风加以扩散排放。厨房油烟废气: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气采用脱排油烟机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各自建筑的楼顶高空排放;2栋独立商业用房内规划设置少量的餐饮业,其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净化处理后,经预留的垂直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垃圾收集筒臭气:本项目不设垃圾压缩站。居住区和商业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的袋装化收集,于垃圾分类收集筒集中,由专人负责管理,分别运送至垃圾压缩站,每日一次清运处置。垃圾收集桶内有机物质在厌氧还原性条件下产生H2S和NH3臭气,排放强度和污染范围与季节、停放时间和小区的物业管理有很大的关系。(2)废水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以及餐饮含油废水等,污废水总产生量约1690m3/d,,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和石油类等。(2)噪声本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公建设施包括:水泵、地库排风机、餐饮设施排油烟风机、电梯房、空调外机、10KV变电站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内部交通噪声。(3)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用房内设餐饮产生食物泔脚垃圾等。此外,商业用房内产生商业和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外运处置。(4)电磁辐射本项目规划在小区设置1座地面10KV电力开关站和3座街坊变电站,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5.规划相容性分析“民旺苑住宅区三期”用地已获奉贤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沪奉计[2005]第234号文批复,由上海奉贤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以出让方式售于“上海业晟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奉贤区规划管理局沪(奉)书(2003)3066号文《关于核发上海市奉贤区土地整理发展中心民旺苑(暂定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拟规划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居住质量和居民条件的动拆迁安置用房,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周围为居民区配套的学校、医院、购物商场等已分期建成,建设地区给水、排水、电、燃气、垃圾收集体系和道路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都已配置完备。因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居住区与区域整体发展规划相符与环境相容。—4—平面布置及公建设施布置合理性分析(1)建筑平面布局:居住楼沿环城西路、南竹港南北向布置,地块中央居住楼沿区内车行道环状布置,自然形成三个即独立僻静又互相融通的住宅组团;小区主、次出入口设在运河北路、环城西路上,距离住宅楼≥30m,对居民的影响较小;851辆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地下车库3个出入口设置在环城西路、运河北路和地块西北侧,距离周围住宅楼≥10m,地下车库内通风机房、排风风道设置必要的消声阻声装置,通向地面的7个排风井全部设置在绿化和空地中,距离住宅楼均达到10m以上,出风口距离地面2.5m高,控制在人的呼吸带以上,达到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的《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在集中绿地之间设置一条完整的步行道,蜿蜒曲折进入小区内部,人们茶余饭后走在其中,可以欣赏到移步异景的风光。围绕在中心绿地、景观轴周围的人行通道,可有效的避开车流的干扰,同时也创造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沟通的契机。商业用房(含社区活动用房)设置在地块东南角与居住区完全分开,可控制商业人流、物流及车流对居住区及西侧幼儿园(在建)的影响。商业用房门面主入口设在运河北路与环城西路处,社区活动用房出入口设置在西北侧,可做到互不干扰,商业用房的车行出入口设置在运河北路上,30辆地面停车位设置在商业用房南面的运河北路侧,商业用房与住宅楼距离最近达到14m以上,对住宅无不利影响。(2)公建设施平面布局地块内主要公建设施包括:安置在地面的1个10KV电力开关站,3个街坊变电站距离住宅楼的最近距离15.0m以上,均可达到主变方向12米和其它方向8米以上的防护距离。地块西侧水泵房距离住宅楼最近21m,距离幼儿园围墙10m以上,对环境敏感目标无不利影响。安置在地下室内公建设施包括:水泵、地库排风机、变压机安置在水泵房、通风机房、配电房内。住宅和商业用房分别设恒压变频给水泵、消防增压水泵、喷淋增压水泵,全部安置在地下室水泵房内,应注意控制固体传声。地下车库内设隔油沉砂池,地面冲洗废水收集预处理后,经潜污泵抽吸提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附近地表水体不造成污染影响。本项目拟建的2栋2层独立配套商业楼(3#、4#)内规划设置适量的商业餐饮设施,各独立商业楼在设计时,应确定餐饮设施面积,预留好餐饮设施油烟排放专用烟道;餐饮设施厨房油烟气应采用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二级净化处理,其油烟净化率须达到85%以上,确保净化后的油烟气浓度2mg/m3经专用烟道引至各独立商业建筑楼顶—5—排放。餐饮油烟气排放口应布置在沿环城西路和运河北路侧的屋顶层,尽量远离居民住宅,确保餐饮油烟气排放口距离周边最近的居民住宅大于20米,以满足《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GJ08-110-2004)和《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J10473-2004)中对餐饮业油烟气排放口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影响外环境空气质量。厨房含油废水设置隔油池,从污水纳管和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应设置在在沿环城西路和运河北路侧,距敏感目标大于20米,可避免臭气的影响,经预处理后的污水可与其它生活废水一并排往市政污水管网。住宅、商业用房(含社区服务用房均设分体式空调,其住宅室外机设置在住宅外立面墙的专用位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商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空调外机、可安置在商业用房屋顶偏环城西路与运河北路侧,其运行时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经30米以上距离衰减,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区内不设垃圾压缩站。住户垃圾投入垃圾收集筒,垃圾筒距离住户楼5米以上,由物业管理人员运送至运河北路以南二期地块内的垃圾压缩站,经压缩后由环卫部门每日一次清运处置,可控制对住户的影响。从总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