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100.70J43JB/T3233-1999钻探用人造金刚石烧结体1999-05-20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对JB3233—83《钻探用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的修订。原标准验收检验是采用经验公式计算抽样数量。本标准修改为按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规定检验验收,其抽样方案和检查水平与“钻探用三角形金刚石烧结体”标准规定一致。其他技术内容与JB3233—83基本一致,仅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编辑。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3233—83。本标准由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祥芬。本标准于1983年6月4日首次发布。JB/T3233-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钻探用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的产品代号、形状尺寸、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冶金、地质、煤田地质钻头及扩孔器等用的静压法合成的人造金刚石烧结体。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3235—1999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磨耗比测定方法3产品代号钻探用烧结体的代号:JRS–ZJRS–Z4形状与尺寸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的形状见图1,主要尺寸见表1。A型平头B型尖头图1烧结体的形状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20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钻探用人造金刚石烧结体JB/T3233-1999代替JB3233—832000-01-01实施钻探用烧结体人造金刚石JB/T3233-19992表1mmDLDL1.51.5,2.0,2.5,3.0,3.5,4.04.04.0,4.5,.5.0,5.52.02.0,2.5,3.0,3.5,4.0,4.54.54.5,5.0,5.5,6.02.52.5,3.0,3.5,4.0,4.5,5.05.05.0,5.5,6.0,8.03.03.0,3.5,4.0,4.5,5.05.55.5,6.0,8.03.53.5,4.0,4.5,5.06.06.0,8.0,10.05技术要求5.1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的外径和长度的尺寸偏差见表2。表2mmDL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1.5~2.5±0.21.5~3.0±0.23.0~4.53.5~5.5±0.35.0~6.0+0.2–0.36.0~10.0+0.3–0.55.2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经整形加工后,因边棱磨损造成的缺陷,其昀大尺寸不超过直径的10%。5.3未经煅烧的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磨损比值按表3规定。表3型号磨耗比值Ⅰ≥20×103Ⅱ≥40×103Ⅲ≥60×103Ⅳ≥80×1036试验方法6.1尺寸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6.2磨耗比测定按JB/T3235的规定执行。7验收规则7.1产品交收检验,应按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逐批进行,合格者应附有合格证。7.2产品以包装粒数为“检查批”,并按GB/T2828的规定实施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7.2.1检查水平7.2.1.1基本尺寸偏差检验,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Ⅱ”。JB/T3233-199937.2.1.2磨耗比值的检验,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3”。7.2.2合格质量水平(AQL)规定为4.0。8标志和包装8.1外包装物上必须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b)制造厂商;c)产品标记;d)注册商标;e)包装数量;f)生产日期或批号。8.2包装物内应附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a)产品名称;b)产品型号或规格;c)数量、批号;d)检验印章。8.3产品可采用双层塑料袋包装,合格证放在两层中间。8.4产品包装应按50粒、100粒、200粒、500粒、1000粒、2000粒、5000粒分别包装。8.5包装物要美观大方,包装牢固,保证携运方便。JB/T323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钻探用人造金刚石烧结体JB/T3233-1999*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8,0001999年9月第一版1999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5.00元编号99-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