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姜琳)被誉为“坏账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近日迎来“新政”。多位资管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4日向记者证实,财政部上周已正式下发文件,放开了华融、长城和东方三家国有资管公司的业务许可,允许其收购、处置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这意味着资管公司争取多年的非金不良资产业务终于“落地”。据接近财政部的某业内人士介绍,此次除了上述财金(2015)56号文外,财政部还配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也正在修订,尽管部分内容还存在一些争议,但总体方向肯定是拓展资管公司业务范围。专家表示,此举将大大有利于资管公司业务拓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少企业出现坏账、三角债等,允许资管公司以市场手段参与处置,将有助企业盘活资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政策出台,进一步为资管公司“松绑”。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主要指企业形成的商业债权、低于初始获取价格的土地使用权、收费权等,最常见的就是企业被拖欠的各种货款、工程款等。资管公司可以通过拍卖、处置或重组等方式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回收。由于非金融债权形成原因更加复杂,收入与成本核算更为困难,因而风险相对较大。此前对这项收购业务的放开,监管层一直持谨慎态度。“四大国有资管公司主业是处置银行坏账,非金方面过去只有信达一家在改制时拿到了牌照。尽管其他三家也在做,但毕竟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鼓励和许可,因此不敢理直气壮,量也比较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经营事业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非金不良资产作为一种重要的业务手段补充,我们很有兴趣,市场也有很大空间,只是政策一直没完全明确。”作为1999年专门成立的政策性资管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最初业务范围仅为对口处置国有四大行的坏账。在清理完上述坏账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直寻找新的收入来源。2012年10月,银监会向四家下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打破资管公司只能从事收购和处置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禁区”。随后不久,财政部也进行了相关意见的征集。但征求意见稿仅表明监管部门在态度上允许尝试,实际上非金不良仍属审慎开展的创新业务。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坦言,随着资管公司商业化转型的加快,扩大并规范四家的经营管理范围,允许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已势在必行。“修改后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正在征求意见,在具体业务范围和监管方式上还有一些不同意见,我们肯定希望尽可能放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位资深业务人士表示。版权所有禁止转载谢谢!股票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