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项目合作协议书经中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前景伟业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观筑项目开盘活动提供公关服务的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2003年4月12日在长城饭店举行的观筑项目开盘仪式提供公关服务。第二条服务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公关服务项目:1、前期成立3人的项目组,负责活动前期策划和媒体邀请(如甲方需要可为甲方撰写新闻稿件)。2、现场AV与灯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3、现场所有必须物品的事前准备。4、负责开盘仪式形式的设计与执行。5、活动现场安排10人现场服务:2人负责贵宾,作为嘉宾接待;1人负责媒体接待;1人负责场内AV与灯光设备的正常运转;1人负责会议流程监控、协调各方关系(同时负责揭幕仪式);1人负责摄影;1人负责摄像;2人负责维护会场秩序(同时负责揭幕仪式);1人负责演出的安排和监控,并随时检查场内的布景和装饰。6、八名礼仪小姐的安排提供。7、会后提供会议报告(书面、电子版各一份)。8、提供会议照片集、视频光盘各一套。9、监控媒体发稿情况,及时回收稿件,制作媒体简报。第三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基本素材以及相关素材的来源;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及时确认以及根据本协议的第五条,按时向乙方支付活动费用。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委派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公关活动项目组,依据公关传播方案(另附),提供各项公关服务;对公关服务的质量负责并能及时交付甲方所需的服务;为甲方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按照甲方的合理指示及时改进传播方案,以确保服务质量。第五条费用及付款方式(一)费用260,000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其中有70,000元礼品费和46,000元酒店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费用清单见附件)(二)付款方式《甲方实际付乙方费用人民币144,000元(拾肆万肆千元整)》合同签订之后2日内甲方将应付费用的30%暨43,200元(人民币肆万叁千贰佰元整)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活动开始前一天甲方将应付费用的60%暨86,400元(人民币捌万陆千肆佰元整)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其余10%暨14,400元(人民币壹万肆千肆佰元整)甲方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第六条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秘密条款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同任何第三方以及个人泄漏。第七条违约条款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逾期按照每日总费用1%的违约金,支付乙方;如乙方没有依照双方认可的时间进度表按时完成项目工作,以至影响会议进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第八条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有效。甲方:北京中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前景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公司地址:亚运村阳光广场B2座2002室电话:电话:010—64812281时间:2003/3/26时间:2003/3/26负责人:负责人:公关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费用清单)类别项目数量费用(人民币/元)场地50,000场地租金含冰水24,000(甲方支付)茶歇400人22,000(甲方支付)请柬5元/个3,000抽奖券600个1,000礼品奖品70,000(甲方支付)公关信息稿15家10,000装饰35,000异型背景板1个舞台1个开盘道具1组泡沫字60个展板4个形象墙1个花篮1O个胸花80个水牌3个演出三个节目20,000会务20,000主持人2人摄影、摄像礼仪小姐8人签到用品4套卓卡40个换签用品工作证抽奖软件停车费灯光20,000射灯6组,各6盏调光台1台筒灯50只硅箱1只回光灯20只电脑灯6只电脑灯调光台1台灯架70米追光灯2只摇头灯6只音频8,000350W大功率音箱4只150W副音箱2只150W返送音箱2只音源2台32路调音台1台卡座4只功率放大器2台、均衡器1台效果器2台无线麦克4只有线麦克8只鹅颈麦2只MD播放器1台VCD播放机1台CD机1台音效盘若干效果1,500彩炮4只冷烟机2台视频3,000转换器台3200流明BACRO1台150寸背投投影幕1个设备线材1,000设备运输4车2次1,000工人20个2,000杂费1,500服务费20,000总计263,000税金5.5%报价中已含备注:我们最后算出的整体费用为263,000元,但协议中按260,000元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