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构党建工作总结范文(十六篇)第一篇范文: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总结创新成立民营医疗机构综合党委大力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295家,其中民营医院19家,民营门诊部66家,个体诊所210家。截止目前,已建立了18个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党组织(包括1个基层党委、2个党总支,15个基层党支部),其中有11个民营党组织隶属于我局党委,1个隶属省卫生厅,6个隶属所辖街道工委。我们管理的11个民营党组织共有党员374人。为切实加强党对非公经济领域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在民营医疗机构发挥“两个作用”(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单位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努力实现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区卫生局党委决定成立中共**区卫生局民营医疗机构综合委员会(简称区卫生局民营医疗机构综合党委)。二、主要职能区卫生局民营医疗机构综合党委将全面负责对区卫生局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合理设置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抓好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党费的收缴,抓好民营医疗机构党务干部的培训,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及其党员发挥作用,全面完成上级党委要求做好非公党建的各项工作。第二篇范文:政法工作总结08年工作总结及09年工作预想政法办公室[2008年工作总结]2008年,政法办公室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在主管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常委会为其确定的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一、专项议题工作(一)依法选题。政法办公室注意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按照监督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提出的要求,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选定监督议题和监督形式,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列入今年常委会工作计划的政法方面的议题共4项,其中涉及政府方面的2项,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信访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涉及法院的议题1项,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涉及检察院的议题1项,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二)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政法办公室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依照监督法规定拟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方案,组织实施了执法检查,起草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常委会的审议。这次执法检查主要特点:一是多种检查方式相结1合,保证了检查工作的全面深入。执法检查组采用了千人问卷调查、听取主管区长汇报、召开工会、用人单位负责人、普通劳动者等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个别走访企业主管部门、抽样调查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和行政处罚卷宗、实地考察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10家企业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政府到企业、从领导到员工,听、看、谈、问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客观准确地了解政府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保证了执法检查的全面深入。二是领导重视,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实施顺利。主管主任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工作,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执法检查动员大会,政府有关区长和政府部门领导陪同检查,执法检查从始到终都在良好的监督与支持的协调氛围中进行。政法办公室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超前准备,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汇报材料的准备和执法检查工作安排,严密组织,确保了执法检查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顺利实施和完成。三是政法专业代表组代表全员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推动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民主和公开。《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后我区人大首次执法检查,政法办公室在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时将政法专业代表组代表列入执法检查组,使人大代表从过去的调研对象变为执法检查组的成员和执法检查的主体,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闭会期间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平台和载体,也为推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民主和公开提供了示范和探索,开启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新篇章。四是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从准备汇报材料和落实执法检查安排,政府劳动、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参与、配合执法检查,提高了政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也增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责任意识,强化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认识,同时通过落实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必将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贯彻,提高人民群众劳动合同维权意识、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监察能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区人民政府贯彻《信访条例》的执法检查,政法办公室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起草了执法检查方案,鉴于今年7月以来,根据市委的决定全市开展了大接访活动,信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信访形势基本好转,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接访活动已达到其预期目的,主任会议撤销了该项议题。(三)围绕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开展调研工作。为完成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议题,政法办公室组织政法专业代表组代表和专职委员成立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上级部门、旁听庭审等形式对两院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专项调研,依照监督法规定,汇总整理调研组及各方面的意见交由两院研究处理,根据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审议依据,调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被常委会审议意见采纳。两院对审议意见积极落实,推动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保障。(四)完成考察学习。政法办公室在主管主任带领下,组团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等县区人大考察学习,以开展司法监督为重点内容,学习兄弟人大的监督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了考察学习报告,在结合本区人大实际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建议,供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决策中研究参考。二、认真开展信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国务院信访条例、辽宁省信访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法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登记,随时转办,重点信访件跟踪督办,坚持信访通报制度,注重信访分析,以解决重复访为信访工作重点,加大“一府两院”解决信访问题的监督,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发放了信访通报三期、信访综合分析三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9件,815人次,上级人大交办案件6件,办复率100%。三、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会同人事代表室认真地开展了对法院和检察院提请任命的人员的考核考试等工作,和政府提请任命的部分人员的考试工作。[2009年工作预想]一、议题工作。围绕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检法两院公正司法的工作目标,依照监督法开展选题调研,提交主任会议确定议题。议题分布为政府1个,法院和检察院各1个,总计3个工作议题。议题内容将从人大信访、代表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两院呈报及政法办公室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4个渠道确定。选题调研工作从本周开始,由赵主任带队,带领政法办公室及专职委员和政法专业代表组部分代表到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残联、妇联、工会、法院和检察院调研,了解全年工作情况和明年安排,在议题选题环节保证人大常委会政法方面监督高效。二、信访工作。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为目标,加强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转交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信访通报和信访综合分析制度,督促“一府两院”解决信访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09年信访工作有几点预想,供人大常委会领导决策参考。一是到外地人大学习先进信访工作经验,开拓我区人大信访工作新局面;二是改善信访接待场所环境。目前墙皮潮湿脱落,冬季保暖差,夏季反味强,没有配备电脑。三是加强信访人员的安全保障。信访接待室独立,虽然保证了人大办公秩序,但是一旦在接待中遇有突发事件,工作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可否安装警铃等设备。四是落实信访待遇。阳光工资后,原信访补助取消,目前采取变通措施给与补助的情况在我市也存在,市人大就是采取变通措施给与的。第三篇范文:政法工作总结政法系统工作总结-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法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县委政法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9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恢复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撤销政法领导小组,恢复政法委员会至今,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并配有一位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20年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彝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经常对政法干部、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坚定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负责、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的典型,激励广大干警为人民再立新功。(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领导班子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高度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整个政法队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三)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大练兵”活动,在政法系统中开展坚定的政治思想教育、扎实的工作作风建设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大比拼,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养成良好的警容警风。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干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勤政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近几年来,公安部门推出阳光作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建立局长、政委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24小时接待群众报警制度。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态度和气,办事公道”的人民警察新形象。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真正取得实效。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通涉农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严格坚持诉讼法规定立案标准的同时,适当放宽立案条件,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公证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及在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五)进行了执法、执纪大检查。通过检查,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总的是好的,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坚持长期“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打、防、建”的综合效能,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