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岗位职责结合(十三篇)第一篇范文:党建岗位职责党建工作制度及职责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一、议事决策制度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涉及院务事项,要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讨论决定。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二、支部工作会议制度1、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事项,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2、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实施意见和措施;研究部署年度或阶段性重要工作;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员的思想状态;需要讨论研究的工作事项和决议。3、支部会由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缺席,可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召开。4、对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季召开一次。其内容为: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二)党的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半数以上党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1、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问题。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完成教育、科研、行政和工作任务等问题。3、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三)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其内容有: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5、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按时上好党课。按上级对党员学习内容的要求做好党课教育。四、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除特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二)班子检查总结的内容领导班子必须在会前写好书面的检查总结,检查总结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及上级决议指示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分工协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加强稳定工作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的情况等。(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1、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在认识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检查总结。2、在群众中广泛收集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的方式,把意见归类整理。3、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篇二范例:党建岗位职责黄梅县非公企业党建制度汇编党员目标责任公示“五好”党组织标准一是领导班子好。班子成员素质高,能较好地发挥政治保障作用,有一个思想政治素质好、企业管理能力强、熟悉企业管理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平时工作踏实,关键时刻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运行机制好。有一个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运行机制、适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联系服务群众和帮助指导群团组织的有效机制。四是工作业绩好。在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促进改善职工群众工作生活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支持。五是群众反映好。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困难党员等方面实绩明显,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受到企业职工群众的普遍公认。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总)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委委员要参加双重生活会。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3、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4、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5、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按要耱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委。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1、议事决策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议事决策形式为党员大会或党(总)支委会,(总)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根据需要召开。2、议事决策内容和程序。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总)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讨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群众意见,提交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通过。3、议事决策要求(一)党员大会、(总)支委会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二)党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总)支委会由党委成员、(总)支部委员参加。(三)党员大会、(总)支委会召开前,应首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参加方可召开。(四)党员大会、(总)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般不得公开。(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可通过。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组织选举制度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2、选举应采用直接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3、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6、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1、发展党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对有50名以上职工而没有党员的企业,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对外地员工要求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2、“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总)支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定期为党员上党课,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政策教育,鼓励党员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成为岗位能手。党员无故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作不合格党员处臵;连续六个月不参加,视同自行脱党。3、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4、党员工作汇报制度。党员向党(总)支部每季度作一次思想汇报,每年作一次述责报告。汇报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重点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和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5、党员联系服务职工制度。每个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联系服务1—2个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把联系服务职工作为党员年度责任目标具体承诺事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6、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凡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要接转临时党组织关系,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工作超过6个月的,要接转正式党组织关系。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和转化工作。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党章的规定,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纪律处分。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检验。8、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员在变更工作时,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9、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标准交纳党费。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比例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账,党(总)支部至少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篇三范例:党建办工作职责党建办工作职责一、协助镇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二、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三、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四、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五、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六、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七、负责农村离职干部定补管理工作。八、负责大学生村官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九、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十、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级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它工作。一、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镇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二、研究、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三、负责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镇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四、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五、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六、负责全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七、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八、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九、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