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工作自查报告(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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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自查报告(十三篇)第一篇范文:优抚工作调研报告天民发?2021?号签发人:李辉庭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优抚对象抚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前,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天祝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天祝县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全县各类优抚对象5867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81户,重点优抚对象389人(户)。重点优抚对象中烈属8户,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户,病故军人家属12户,革命伤残军人10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8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29人。二、我县优抚保障的主要形式和现状现阶段我县优抚保障的形式主要有:1、优待补助;2、伤残抚恤;3、死亡抚恤;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臵。医疗保障的形式主要有:对六级以上在职的伤残军人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对六级以上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由县财政部门负担,民政部门实报实销。其它优抚对象县上只能酌情解决。多年来,天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和医疗费落实工作,逐步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优抚医疗保障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优属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简报板报、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的形式一年比一年新,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优属宣传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相结合来。近年来,我们举行了“爱我中华”知识竞赛、歌咏比赛、“七一”文艺晚会、“八一”慰问演出等活动。优属宣传与国防教育相结合,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了优属和国防宣传专栏,三年累计播稿60余篇,全县先后印发了各种有关国防宣传教育材料1000份(册),出黑板报120期(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条(幅),出动宣传车10辆(次),编印简报9期,举办各类国防教育演讲会、报告会18场(次)。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加强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我县多次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军地双方有关领导及部门领导参加的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基层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优属服务小组。目前,各系统、各单位成立了优属服务小组238个。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优属工作体系,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组织体系,为做好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完善优属工作制度。军地双方领导十分重视优属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天祝县拥军优属细则》、《天祝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天祝藏族自治县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优抚工作中做到了工作上有政策、行为上有规范、落实上有措施、检查中有标准,在资金的管理中做到专帐、专人管理,统一拨款、专款专用,使优属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抓检查,落实优抚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使优待金发放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为保证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县上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走村入户,对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征兵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慰问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制考核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了优待金的足额、按时发放。五是献爱心,大力开展优抚慰问活动。每逢“八一”和春节前后,县委、政府都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单位分别慰问优属对象。优抚工作做到“四有三好”,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效,宣传教育好、优抚安臵好、作用发挥好。做到“四个100%”,即优抚政策兑现100%、义务兵退伍安臵100%、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臵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100%。实现了“三个同步”,即改革意识和双拥意识同步增强,地方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优抚水平同步提高。三我县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从保障对象上看。过去所保障的五类对象中革命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同时随着企业改制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过去安排到企业的老军人,有许多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特别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因退伍时年龄较大,结婚较晚,致使家庭人口素质较低、缺乏劳动力,他们的生活与其他群众相比困难程度更大。二是从保障政策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可以由政府执行或协调执行的一些优抚政策,有的难以落实。比如伤残军人乘车减免问题,在国营客运单位还可执行,而私营的却难以落实。三是从保障机制看。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组织起来困难重重。而国家的承担能力又十分有限。“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还不十分明确。四是从保障经费看。过去的群众优待经费承担的主体是农民群众,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过去的筹资渠道已失去。由于财力的限制,国家和地方承担的优待抚恤经费主要是人头经费,解决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的机动经费太少。因此,很难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五是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待遇无处落实。目前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在职伤残军人不能与一般职工一样进入医保。劳动保障部门强调这部分特殊群体不能挤占正常人的统筹基金,要单独列账管理,经费应由其所属单位支付。而伤残军人大部分都在企业,许多企业现在已名存实亡,根本无力支付医疗费。2、在乡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捉襟见肘。这部分对象是优抚医疗保障的传统群体,一直以来是由当地财政据实拨付到当地民政部门。随着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疗药品价格的持续攀升,特别是在乡伤残军人普遍进入老年高致病期,原有的经费保障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伤残军人的需要。处于地方财政无力增加投入,劳动保障统筹基金不足,民政部门左右为难的境地。六是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低。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篇二:2021-2021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2021-2021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一、“十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黔南州南端,东北与黔东南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面和独山县交界,北与三都县相连。既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的故乡,又是红七军会师和战斗过的革命老区。全县国土面积2441平方公里,县辖17个乡(镇)、98个村(居)委会、1241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6.8万人,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368人,占总人口2%,重点优抚对象457人、驻有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军(警)单位。全县人民和驻荔部队官兵,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及驻荔部队和全县各族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增强军队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双拥主题,紧紧围绕“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打牢基础、规范工作、保持经常”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了我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和驻荔部队对双拥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在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时,同时调整、充实双拥领导班子,形成了党政军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县双拥工作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我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十五”期间,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县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国防意识教育。宣传国防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突出以阶段性集中教育为重点,同时以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为要点,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的同时,注重元旦、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阶段性集中教育,形成宣传高潮,国防观念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双拥工作的全过程。“十五”期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7次,利用影视宣传200多次,办墙报、黑板报300多期,兴办国防知识竞赛4次,张贴标语6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9000多份,新闻媒体报道新闻稿件达280多篇,全县直接参与国防和双拥教育达6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懂得“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和“富国必强兵”的道理,从而,增强了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族精神,焕发了军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的精神。(三)积极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支援国防建设。“十五”期间,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征兵政策,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好体检、政审、定兵三大关,认真抓好征兵工作,先后征集入伍新兵共233名,为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兵员,多次受到国防部及省、州的表彰。目前,我县已取得了32年34次无责任退兵的好成绩。(四)建立奖励制度,鼓励战士为国立功。为鼓励战士安心部队服役,争取为国立功受奖,县委、县政府行文规定,对立功的荔波籍现役干部战士实行奖励制度,即:对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者奖励3000元,荣立二等功者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者奖励500元。“十五”期间,我县籍现役军人立功共计32人次(其中干部1人次立二等功、战士31人次立三等功),兑现奖励金1.75万元。奖励制度的建立,使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高,战士更加安心服役。(五)优抚政策高标准落实。我县历年来对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极为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牢固树立“改革不忘国防,富裕不忘拥军”的观念,“十五”期间,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优待抚恤标准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总投入优抚费300万元,并由2001年的4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90万元,增长125%,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办法已由2002年前向全县统筹改为税费改革之后的2003年起实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由“九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兑现提高到了“十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兑现,并由2001年户均1196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490元,增长25%,老复员军人定补由2001年年户均840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652元,增长97%,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并逐年提高。“十五”期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2300余人次、总金额244万元。(六)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三难”问题。“十五”期间,我县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共建(修)优抚对象住房难80户240间4800平方米、国家补助17.9万元,解决医疗难134人、国家补助6.8万元,解决生活难620人次、国家补助25.7万元。通过解决“三难”,使全县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七)坚持拥军优属活动社会化、经常化。“十五”期间,每逢元旦、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县委、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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