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自查报告(十二篇)第一篇范文:烟草专卖科工作自查报告专卖科“二三五”教育活动第二阶段总结按照市局、区局关于开展“二三五”主题大讨论活动的安排,专卖科认真组织召开了讨论会,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了自查和互查,发现了工作中存在问题,为有效避免问题和矛盾的影响,经全体专卖人员认真讨论并汇总,研究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整改。现把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全体专卖人员努力提高学习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本”,“统筹兼顾”这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积极主动、全面系统地学习,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转化到每一个行动上来,用强大的理论基础来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寻求工作新举措,解决工作新矛盾,加快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具体措施是:专卖科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通过定期培训,执法证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等多种手段搭建学习平台,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在培训方面达到每个专卖人员培训课时不少于40个课时的要求。在内容上,我们在提高专卖人员的市场监管,真假烟鉴别水平,案件侦破技巧,内部专卖监管技能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了专卖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二.专卖科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第二篇范文: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自纠报告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自查报告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烟草商业企业管理的前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它关系到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秩序的形成,关系到和谐烟草、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卷烟市场的战略方针,是促进烟草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更关系到党、政府和烟草部门的形象。只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才能更好地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履行好“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与时俱进,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组织严明的专卖执法队伍,是新时期加强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为烟草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受烟草专卖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专卖执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良倾向:(一)观念上的拜物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和腐蚀,致使少数专卖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拜物和拜金主义倾向,以情易法、办人情案、贪污受贿、执法违法、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表现形式有:与卷烟零售户一起联合经商,收受红包或好处费等。(二)服务上的衙门化。专卖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职能和职责是服从法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但少数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思想不正,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自视身份特殊,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以权管人,以势压人。有的吃、拿、卡、要,搞“有偿服务”;有的“强按马头硬喝水”,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呈现官僚化、衙门化倾向。(三)执法上的随意化。少数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松”——重实体轻程序,办事不按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不公平,政策因人而异;“乱”——不按标准处理,不按规定处罚,乱收乱罚;“擅”——法律法规丢在一边,滥开口子,擅自处理,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形象,给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四)素质上的滞后化。专卖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卷烟违法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熟悉其他相关知识,新时期对专卖执法主体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根据调查,当前,专卖执法人员整体文化程度偏低、来源复杂、大都未接受正规的专业知识教育,缺少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以及综合型的法律人才。聘用工、临时工大都活跃在专卖管理第一线,由于这些人员的素质得不到保证,加上不同程度存在着临时思想,在处理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或者处罚程序不合法,越权处罚,更有甚者,有的连法律文书制作都不规范,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近几年来,虽然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学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却未得到同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有理讲不清、有法讲不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五)纪律上的自由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忘掉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抛弃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爱岗敬业精神,把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当作束缚个人的条条框框。有的充当卷烟违法经营者的保护伞,“罩着”亲朋好友,默许他们从事非法贩烟活动;有的与不法烟贩同流合污,合伙经营非法卷烟,谋取个人私利;有的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明目张胆地贩卖假烟,如此种种,目无法纪,不一而足。(六)监督上的虚无化。从实际情况看,少数基层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造成基层专卖执法工作的一大漏洞。设有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怕得罪人的思想作怪,工作开展不力,也成了聋子的耳朵。少数单位的同一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做出案件的处罚决定,这种查处“一条龙”,无任何监督制约的执法行为,不仅不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也不利于廉政建设。由于缺乏对执法行为的奖惩机制,执法与否、执法好与坏都一样,导致专卖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引起执法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二、存在不良倾向的主要根源(一)理念因素。由于烟草行业专卖专营的特殊体制,导致少数人在潜意识中有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陈旧观念。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烟草企业还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重利益、轻形象”的思想认识,把主要的精力和力量都放在卷烟经营和效益增长上,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建设,因而对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执法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把重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造成了管理的缺位。(二)体制因素。烟草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形成于1984年,几十年来未有大的改变,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管理体制,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机制的缺失:一是缺少开放联合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注意烟草内部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社会舆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形势等方面的因素。由于卷烟是烟草部门经营的特殊商品,加之社会上对烟草行业存有偏见,少数部门认为烟草专卖管理是烟草部门自己的事情,不愿意开展联合执法,或者开展执法活动要报酬、要经费,造成执法成本高,效果不佳。二是缺少相对稳定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队伍的特点是:正式员工少,聘用人员多,机构改革时聘用人员随时有被解聘的可能,人员流动性强,造成聘用人员临时性的思想严重,缺乏系统学习培训的机会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同时,由于正式员工与聘用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导致聘用人员心理失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环境因素。烟草企业因体制原因,长期处于一种半封闭、全垄断的状态,作业技术含量不高,竞争不激烈,正式员工危机意识不强,一方面,内部劣势员工“出不去”、外部强势人才“难进来”形成矛盾,另一方面,很多烟草企业为构建内外部和谐环境,不论进入企业人员的素质如何,一律开绿灯,对内部员工子女实行内部消化,解决工作问题,对外安排照顾一些社会上的关系户,搞裙带关系和“换手抓背”式的人员安置,造成员工的整体结构与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无法适应,特别是价值驱动人才资源的机制还未形成,难以真正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格局。同时,由于员工培训工作的滞后,企业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静态管理模式,没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态管理,没有花大力气和本钱开展培训工作,或者培训工作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专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三、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及途径针对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积极探索专卖执法工作的规律,创新队伍建设思路,坚持管理和建设并重的原则,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作用,做好人的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具有团队精神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一)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领导机制建设1、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教育。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领导是关键。领导班子既是加强队伍建设的组织者,又是队伍建设的实践者。烟草企业领导班子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领导班子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以其公正的形象、团结的形象、亲和的形象凝聚人心,带动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工作,从而促进烟草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2、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对于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制定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3、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烟草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严谨周密的监督保证制度和生机活力的激励制约机制,勇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对专卖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落实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1、拓宽用人渠道,严把人员素质关。创新思路,大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由省局或市局人事部门面向社会,组织考试,吸收一批法律和管理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专卖执法队伍,并在内部建立竞争机制,通过考试、竞赛等方式发现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专卖管理部门中。推行市场化用工管理模式,停止员工子女内部消化、照顾关系户的做法,实施“逢进必考”,逐步清退违纪违规的临时工、借用人员以及正式职工。同时按照专卖行政执法管理的需要,调整机关内设部门,压缩机关内勤人员,充实和加强一线执法人员。2、狠抓执法培训,严把规范执法关。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是烟草商业企业的窗口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关系到整个烟草行业的形象问题。因此,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显得尤为重要。要及时制订改善和调整执法队伍结构的实施计划,重视职工的学历、执法资格适任教育,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国家各类自学自修学历教育考试,确保每一名专卖执法人员都具备执法工作的适任资格。同时,要通过长期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从而增强自身的素质,适应时代和企业发展的需要。3、建立制约机制,严把权力运行关。根据形势要求,加强对专卖执法人员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努力从体制上、机制上铲除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为目的,全面推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执法“三分离”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减少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一人包办、越权办理现象,使执法权力在有效控制下能够规范行使。(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规范执法水平1、牢记宗旨,提升服务意识。专卖执法人员要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专卖执法过程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