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财务决算的概念•竣工财务决算是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财务状况,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总结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第一章概述•是项目法人以货币、实物两种计量方法反映项目投资来源、资金使用、建设规模、建设成本、投资效益的总结性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是建设单位向管理单位移交资产的依据。•二、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封面及目录•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重要工程照片•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算报表•三、竣工财务决算体系及责任单位•设计单元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编制完工财务预决算•项目法人管辖的工程全部竣工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完)工财务决算按设计单元工程由省级征地移民机构另行组织编制•四、适用范围•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东线治污工程、截污导流工程、中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程除外•五、编制期限•完工财务预决算应在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应在东线、中线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完)工财务决算应在征地移民专项验收前完成(项目法人应提前6个月通知有关省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六、职责分工•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省级征地移民机构应落实竣工(完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组织和人员,明确财务会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设备物资等部门的相应职责。•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七、质量的基本要求•真实、完整•八、质量的具体要求•帐簿的设置要科学、合理•核算的过程要规范•成本和支出的计算要准确•填列的数据要可靠,表间关系要清晰•移交的资产要帐实相符第二章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和项目管理预算;•历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以及历年会计决算资料;•招标文件;•项目合同及工程价款结算资料;•年度价差审批文件;•其他有关资料。第三章编制内容•一、财务决算说明书•工程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资金到位情况;•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投资动态管理情况;•招标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基建结余资金形成及分配情况;•预留的尾工投资及费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其经验、问题和建议;•历次审计、稽察及其整改情况;•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编表说明。•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南水北调工程概况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的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的财务收支状况;•南水北调工程投资分析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的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南水北调工程尾工及预留费用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的尾工及预留费用明细情况;•南水北调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及转出投资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情况;•南水北调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交付使用资产的总体情况;•南水北调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反映项目法人所实施工程交付使用资产的明细情况。•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完工)财务决算报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概况表•资金平衡表•征地移民资金支出总表•农村移民安置支出明细表•城集镇迁建支出明细表•工业企业迁建支出明细表•专业项目复建支出明细表•四、竣工财务决算和完工财务决算的关系•完工财务决算是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编制时间不同•编制的范围不同•投资分析考核的级次不同•对资产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编制完工财务决算时,可暂不核定资产价值,但应做好资产价值核定的相关基础工作)•代建、委托建设管理机构应在负责实施的全部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后,将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移交给项目法人。第四章编制方法和要求•一、基础工作•收集整理与竣工(完工)财务决算编制相关的工程项目资料;•财务清理;•概算(项目管理预算)与会计核算口径的对应分析;•确定竣工(完工)财务决算基准日;•分摊待摊投资和借款利息等公共费用;•计列尾工投资及预留费用。•二、程序、步骤和方法•(一)项目建账•对账簿设置的要求•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概算的项目相对应•会计核算与项目概算差异的主要原因•1、体系不同•账簿设置受制于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项目概算受制于概算的项目划分•2、目的不同•会计科目的设立目的是便于归集费用•项目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测算费用•由于会计核算与项目概算之间的固有差异,两者在口径上还不能完全一一对应。不能对应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概算的预备费和独立费用两部分。•(二)收集整理项目资料•会计核算的过程和结果只能形成决算的部分货币指标,其他决算指标和决算的说明必须依赖于项目的其他资料。•除会计核算资料以外,需要收集整理的资料主要有:•1、设计文件•项目自可行性研究至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所形成的设计文件及其批复。特别是初步设计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2、投资计划与预算•各个年度的基建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编制、上报、批复及调整情况。•3、招投标资料•各标段的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及其补充合同。•4、工程量•各工程项目的设计工程量;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资料。•5、主要材料消耗量•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设计用量、实际消耗的统计资料。•6、工程验收资料•7、征地及移民动迁安置资料•有关协议;各项补偿费的明细清单及其实物量的统计资料。•8、动用预备费资料•动用预备费的上报及其批复文件。•9、已完工程、设备等资产的清查盘点资料。•(三)支出的分析调整•核算指标按概算口径进行调整,概算口径为不变量,核算指标和口径是可变量。以概算为基础,考核实际支出所发生的偏差。•过程较为复杂,且容易出现偏差。特别是招投标项目的价款结算与概算项目的衔接问题,财务人员难以把握。不仅导致定量分析有问题,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还会产生定性分析的错误。•(四)竣工财务清理•竣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清理、竣工结余资金清理等。•合同清理的关键是办理竣工结算。•债权债务清理:除按规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和预留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外,其他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清理完毕。•资产清理:对财产物资、已完工程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竣工结余资金清理:对实物形态的结余,如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公开变价处理。•(五)确定基准日期•决算编制的基准日期与会计年度并不关联,决定决算基准日期的是项目的竣工(完工)日期。•决算的基准日期确定后,所有与建设成本、资产价值和竣工结余资金相关联的财务收支事项必须在基准日期前入账。•待摊投资和借款利息等公共费用按项目法人确定的分摊项目和数额计入设计单元工程建设成本,纳入竣工(完工)财务决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对完工财务决算的部分财务指标应按统一的基准日进行调整。•(六)预留尾工投资及费用•预留的缘由•1、竣工(完工)验收允许存在未完工程•2、验收费用尚未发生•3、建设管理机构还需存续一段时间•费用的特殊性•1、预算成本•2、建设期外•费用测算方法•1、未完工程•(1)确定工程量•(2)确定单价•(3)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投资额•2、竣工验收费用•根据竣工验收需要的天数、预计参加的人数以及相应的标准等测算。•3、管理费用•根据建设管理机构自决算基准日期至停止运作为止的预计时间,参照本项目管理费用正常情况下的月开支标准,考虑人员变动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费用计列要求•计入完工财务决算的尾工投资和预留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数额报项目法人批准。•计入竣工财务决算的尾工投资和预留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数额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备案。•预留的尾工投资和费用不得超过该项目概算的3%。•(七)待摊投资分摊•分摊原则•能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费用,直接计入;•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分配计入。•分摊对象•1、房屋、建筑物;•2、需要安装的设备;•3、其他分摊对象。•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用只计入相关的房屋、建筑物价值。设备等资产不分摊该项费用。•分摊方法•实际分配率=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100%•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八)报表填列•数据填列方法•直接取数和计算分析•核心报表的填报方法•投资分析表是控制其他报表并与之相对应的总表,从概算和实际两方面全面反映工程投资及其构成情况。•应把握两个关键:•1.概算和实际之间的对比应保持相同口径•2.“项目”栏的填列级次•第五章决算审批•完工财务决算经项目法人审核后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核准•竣工财务决算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完工)财务决算报项目法人,同时抄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决算编制的重点和难点•1、与承包商的竣工结算•2、支出与概算的对应与调整•3、相关部门的配合•4、资产价值计算对象的确定•资产价值计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具有较完整的使用功能,能按照设计所规定的要求,单独地发挥作用)•1、完整的项目,其配套、辅助设施也应包括在资产价值中•2、单件物体、单件工具,只要可以独立使用,就是一个交付使用的资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