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工作报告汇报(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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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工作报告汇报(八篇)第一篇范文: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同志们: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廉政也是生产力,抓廉政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市纪委(监察局)被州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全州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外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工作示范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也是全州唯一获此表彰的单位;我市被表彰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多措并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被评为“2021年度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经验先后被州委办公室、省委办公厅以专题简报形式推广。(一)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问责追究。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制定“关于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问责办法”53个,有48人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制定了《恩施市治理违规整酒风的规定》,“抓少数人中的关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劝退违规整酒5000余户,劝退违规吃酒40余万人次,为群众减少人情开支近亿元;1名公职人员因个人吃酒受处罚,1名责任人因辖区内发生违规整酒行为受处罚,违规整酒风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开展了“双千评比”创“六型机关”建“百佳窗口(基层站所)”活动,对54个与发展环境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科室或二级单位进行评议,并对排名后十位的评议对象进行了通报。开办了“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栏目,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首届“电视问政”活动,对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考问,同时积极推进后期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全年全市党员干部共为群众代办林业采伐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准生证等证件20000余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超过5000人次。继续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全年为企业代办证件5000余件、服务全民创业近200次、解决民生问题1000余件,为企业节约资金150余万元。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10个市直单位窗口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核查、清理,精简保留103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办理各类证照21555件,即办件现场办结率达99.8%,承诺件及时办结率达100%。(二)把查办案件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威慑力的“第一手段”创新“三全”工作模式,即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确保了查办案件力度不减、势头不弱。一是加强投拆举报受理。全年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共计171件(次)(含上级批转的47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信访办结率达100%。二是加强立案查处。2021年,全市共立案54件,结案54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三是严查热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21年,市纪委(监察局)对崔坝镇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社保资金案、盛家坝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公款案进行了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把监督检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全年,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5次;全市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567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74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74个。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恩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对协议供应商的行为实行年度量化考核。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887.08万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9104.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782.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45%。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六严禁、六禁止、六不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行为。深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14个市直单位在“中国硒都网”发布工程项目信息993条。重点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2021年,经市招标办备案公开招标完成的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7项,总建筑面积20.2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额3.7亿元,招标发包投资额3.6亿元。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2021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参与调查处理金典大厦“2·27”坍塌事故、华龙村五星级酒店“7·15”高坠事故、崔坝茅田“3·12”交通事故,确保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信号”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依托各乡(镇、办事处)财经所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三资”实行全面代理,并将“三资”情况全部录入专门的“三资”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大力巩固“1+4+X”工作成果。在2021年的“3·8党务村(居)务公开日”活动中,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的172个村、36个社区都完成了规定议程,共有5846名村(居)民代表直接参与了此次活动,参与率达81%。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了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17个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均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市纠风办对责任单位实施了跟踪督办,并限期整改。(五)把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源头治腐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目标”一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广“文化+制度+科技”工作模式,着力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打造成“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州城10路公交车为平台,创新开展“廉政文化进车厢”活动。及时更新了州城清江岸边2500余米的“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开通了“廉政硒都网”,着力打造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综合平台。二是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组建了“廉政硒都”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宣讲。目前,宣讲团已开展宣讲5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次。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到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自省。投资40余万元,对原恩施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基地重新开放以来,包括市“四大家”领导在内,共8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机制。2021年初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处于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及时谈话予以警醒,年底对17个乡(镇、办事处)和41个市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为契机,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顺利完成了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12月31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强化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中央、省、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案件查处情况来看,以权谋私谋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中梗阻”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门办事仍然存在拖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还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等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202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21年全市党建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五个第一”的工作思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加强纯洁性教育,增强执行力、落实力,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一)突出“一条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恩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更加注重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市乡同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在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或领导班子成员在现单位受到立案查处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提请市委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在分管范围内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立足“两个服务”“服务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要举全市之力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跨越式发展的新的比较优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硬措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一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继续抓好《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建立并完善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体系,正式启动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对软环境建设的动态管理。打造“365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品牌,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力争各乡(镇、办事处)都建立起规范、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坚持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提倡“四零”服务(部门收费零投诉、企业经营零干扰、登记办证零跑路、解决问题零距离),同时加大对服务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四个一”负责制的推进机制和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双千评比”工作,扩大评议覆盖面,强化评议结果应用,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问题。继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完善选题立项机制,推动电视问政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全面推行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项目和人员“三集中”改革,打造最优审批服务环境。继续开展治理“违规整酒风”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二是服务于社会进步。开展专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以“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为平台,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深化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清理工作;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继续开办“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打造群众认可的多媒体投诉反馈平台。深入推进村(居)“三资”监管代理,积极探索盘活村(居)“三资”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三资”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恩施市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实施细则》等监管办法,促进我市村(居)“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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