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结第一篇范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交通运输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目标任务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二、重点范围、内容(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各道路运输企业、港航企业、客(货)运场站、航电枢纽、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2)船员、船舶持假证书的;(3)违反锚泊、值班规定的;(4)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限超载运输的;(5)非客运船舶、车辆非法载客的;(6)违反船舶定线制、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7)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8)瞒报事故的;(9)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10)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无证上岗的;(11)其他非法违法运输、经营、建设行为。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3)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未达标的;(4)危桥改造工作最急需治理的;(5)存在火灾隐患的,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6)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的;(7)有关单位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检查不到位的。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1)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5)严格船员培训管理,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6)宣传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三、工作步骤和要求(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3月至4月)。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或计划,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区、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或计划报部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地方人民政府。(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至9月)。1.深入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驾驶台资源管理,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船舶,制定淘汰国内单壳油轮的措施,切实解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2.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超载超限等违法违章行为。3.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桥隧工程和大型水上结构物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方式和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5.各地区、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我部将会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专项督查,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三)深化行动总结提高阶段(10至12月)。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载超限运输、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寒潮大风、防火、防冰雪灾害等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2.各地区、各单位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部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第二篇范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202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2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以“平安交通”为统领,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基础建设,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确保城乡公交、长途客运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市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不发生重大水上交通责任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公路航道船闸港口基础设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全系统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三、主要工作任务(一)深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对标找差、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年度核查。开展企业“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项限期整改。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要基本实现主体责任落实的“一必须五到位”。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档升级,推动涉及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高风险企业100%达标,鼓励其他交通运输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履职要点,推进日常照单监管,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二)积极构建双重预防体系。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安全生产风险,制定防控要点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对港口和公路水运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闭环管理。(三)继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1、“平安公路”建设。公路站、路政监察大队要按照“畅安舒美”的要求,加强公路路域综合环境整治和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整治平面交叉渠化、集镇段无物理隔离、一级公路对向行车无分隔设施、中间带开口过多和行车视线不良等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指导,积极引导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县道文明样板路及安保工程示范路,创建省级乡村公路-24、“平安港站”建设。物流科(港口办)、运管所要突出危化品监管,要严把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源头关、严把危险货物资质行政许可关、严把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审批关、严把监督检查关,严格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实施省地方标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要深入开展沿大运河等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违法违规专项清理行动,严禁新增沿江危化品码头项目,对存在安全问题经整改仍然不达标或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危化品码头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切实加强港口危化品安全监管。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出站、六不进站”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确保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率达100%。5、“平安渡口”建设。地方海事处要督促乡镇渡口所在地政府认真落实乡镇渡口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推进撤渡工作,加快渡口信息化建设,力争实现渡口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渡口电子巡查力度,杜绝违章操作。强化渡口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操作技能。6、“平安工地”建设。质监站、国省干线项目办要继续贯彻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1版),规模以上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和规模以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参创率达到100%。要切实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架,工序转换、交叉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高风险施工作业过程和环节的监管,严格施工方案审批和施工工序管理,严格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保障施工安全。-4续深入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重点船舶,加大水上水下活动安全隐患和通航秩序安全隐患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狠抓隐患排查整治,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4、提升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一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实现对危化品运输船舶航行情况和运行轨迹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加密全市干线航道视频监控点,利用电子巡航手段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深化“一车四方”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日常监管和应急救援辅助决策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体系。加强事故统计和安全运行分析,做好管理部门与企业间信息的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5、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全面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一是严格事前监管。对客货运输、水路运输、出租汽车经营、港口经营等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实行案件化管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文书档案,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查,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加强事中监管。综合运用书面、网络、现场等方式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抽查,严格做好过程监控,重点监管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法经营行为,查验证书证件、担保证明等,督促主体符合准入条件,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强化事后监管。依法对于企业和从业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或相关装备设施不符合-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将诚信等级与安全生产责任险挂钩、与行政监管与执法挂钩,提升交通运输企业自觉安全意识。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百家企业话安全”、“安康杯”、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提升全社会交通运输安全意识。(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按规定对预案进行修订、审批、备案和公布,提高预案的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