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1269-2009 化妆品初级包装通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ICS55.020A8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1269-2009化妆品初级包装通则GeneralRuleforCosmeticPrimaryPackaging2009-06-19发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9-07-01实施DB37/T1269-2009前言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山东太平洋玻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微山、申丽霞、宋翠、张继斌、姜传兴、董军。IDB37/T1269-2009化妆品初级包装通则123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初级包装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原料助剂的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与化妆品直接接触的初级包装。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804搪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4806.1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9681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4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90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GB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2651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1311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3115食品容器级包装材料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其玻璃钢制品卫生要求GB13121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13042包装容器气雾罐GB14147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14942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6332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GB17326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7327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T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QB/T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化妆品包装1DB37/T1269-2009在流通过程中为保护化妆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称。3.244.14.24.355.15.25.2.15.2.25.3化妆品初级包装为直接接触化妆品而设计生产的包装。产品分类按包装形式分类化妆品包装按包装形式分为:瓶、盖、袋、软管、盒、喷雾罐、锭管、化妆笔、喷头、外盒等。按材料品种分类化妆品包装按材料品种分为金属、玻璃、塑料、橡胶、陶瓷、搪瓷、纸、复合材料、其他类。原材料助剂的要求化妆品包装用助剂应符合GB9685的规定。技术要求外观外观应符合QB/T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中的规定。规格尺寸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的1.0%.质量偏差瓶、喷雾罐、盒、管体、化妆笔实际质量与设计质量的允许偏差±4.0%。密封性能与跌落性能密封性能与跌落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表1密封性能与跌落性能项目名称要求密封性能不渗漏跌落性能不破裂、不渗漏5.45.4.15.4.25.4.35.55.5.15.5.2金属材质包装外观质量要求金属产品应光滑平整、无锈蚀,卷边均匀无皱纹、毛刺、铁舌,焊缝均匀整齐无渣;涂料漆成膜后应无毒,漆膜附着力好,色泽一致,无起皱、气泡、流挂、露底等明显缺陷。口径为25.4mm的、以镀锡薄板或铝原料制成的气雾罐应符合GB13042的要求。卫生要求铜制产品直接接触化妆品部分应全面镀锡、镀银或经其他不致产生卫生危害的适当处理;不锈钢制产品不得与乙醇或酒精类化妆品接触,卫生标准符合GB9684;涂料漆膜应符合相应食品级涂料的卫生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玻璃材质包装外观质量要求玻璃产品表面应无严重明显的皱纹、条纹、冷斑、黑点、油斑等缺陷,无尖锐刺手的模缝线、无破气泡和表面气泡、无结石、无折光裂纹,内壁无粘料、玻璃搭丝等。卫生要求2DB37/T1269-2009玻璃产品应符合GB19778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65.6.15.6.25.6.35.75.7.15.7.25.85.8.15.8.25.95.9.15.9.25.105.10.15.10.25.116塑料包装复合塑料膜、袋应符合GB/T21302的要求。外观质量要求塑料产品不能有明显的异物、污点、起泡、模塑缺陷、切刀线、毛刺、膨胀以及明显的变色、褪色等其他缺陷。卫生要求a)聚氯乙烯包装应符合GB9681的要求。b)复合膜、袋应符合GB9683的要求。c)聚乙烯包装应符合GB9687的要求。d)聚丙烯包装应符合GB9688的要求。e)聚苯乙烯包装应符合GB9689的要求。f)三聚氰胺包装应符合GB9690的要求。g)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包装应符合GB13113的要求。h)不饱和聚酯玻璃钢包装应符合GB13115的要求。i)聚碳酸酯包装应符合GB14942的要求。j)尼龙包装应符合GB16332的要求。k)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包装应符合GB17326的要求。l)丙烯腈-苯乙烯包装应符合GB17327的要求。m)其他塑料材质包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橡胶材质包装外观质量要求橡胶产品色泽应均匀、正常,无异嗅、异味、杂质。卫生要求橡胶产品应符合GB4806.1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陶瓷材质包装外观质量要求陶瓷产品表面釉彩均匀,花饰无脱落。卫生要求陶瓷产品应符合GB12651或GB13121或GB14147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搪瓷材质包装外观质量要求搪瓷产品应涂搪均匀,无裂口、缺口、鳞爆、脱瓷、爆点、裂纹、泛沸痕、孔泡、漏黑。卫生要求搪瓷产品应符合GB4804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纸材质包装外观质量要求纸产品应无孔洞、无裂纹、无气泡,阻透层塑料膜或铝箔无缺陷卫生要求纸产品应符合GB11680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类包装应符合相应食品级材质的卫生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试验方法3DB37/T1269-20096.16.26.3试验环境按产品相应材质所要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调节,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外观检测外观检测按QB/T1685-2006中的规定进行。瓶、喷雾罐、软管容量偏差取5个样品,分别称重,然后灌水至满口,称取样品和水的总质量,精确到0.1g,测量水温,从附录A中查出水的表观密度,按式(1)计算样品的满口容量。DGGV011−=……………………………………………………………(1)式中:V1——满口容量,单位为毫升(ml);G1——样品和水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G0——样品自身的质量,单位为克(g);D——定温度下水的表观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按式(2)计算样品的容量偏差,精确到0.1%。100001×−=ΔVVVV%…………………………………………………(2)式中:VΔ——容量偏差,%;1V——满口容量,单位为毫升(ml);0V——公称容量,单位为毫升(ml)。6.4质量偏差瓶、喷雾罐、盒、软管、锭管、化妆笔:取5个样品,用感量0.1g的天平称量其实际质量,按式(3)计算其质量偏差,精确到0.1%。100001×−=ΔMMMM%………………………………………………(3)式中:MΔ——质量偏差,%;1M——实际质量,单位为克(g);0M——设计质量,单位为克(g)。6.56.66.6.1密封性能试验随机选取10个样品,室温环境下,分别装满水,封上盖。倒置2小时后,观察有无渗漏。跌落性能试验样品准备随机选取10个样。瓶、罐、软管类包装需装满水,封好盖。袋类包装需装满水并封口。盒、锭管、4DB37/T1269-2009化妆笔类包装需装满橡皮泥封好盖。纸制品中需装入滑石粉。6.6.2跌落高度根据样品的材料和包装形式的差别,应采用合适的跌落高度。具体跌落高度见表2表2跌落高度单位为:mm包装材料包装型式金属橡胶、塑料纸瓶10001500(600)/喷雾罐10001000/盒100010001000软管10001000/袋/10001000锭管10001000/化妆笔10001000/注:(1)塑料瓶中,硬质塑料制成品按600mm高度进行跌落,软质塑料制成品按1500mm进行跌落;(2)玻璃、搪瓷、陶瓷不作此类试验。6.6.36.6.46.76.86.977.17.27.37.4跌落方式采用底朝下的形式进行跌落。跌落场地跌落场地应平整、水平、坚硬。结果判断样品中如无一破漏即为合格。外观质量取样品应在明亮处进行目测,鼻嗅无异味。卫生检验按相应的卫生标准的方法进行检测。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志标签标识应符合GB5296.3中的规定要求。包装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损坏,不污染。运输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重压、侧压、摔跌及与坚硬物体碰撞,应避免在高温下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贮存应在通风、阴凉、干燥、无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品污染的仓库内贮存。超过贮存期的产品应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DB37/T1269-2009附录A(资料性附录)水在空气中的表观密度表表A.1水在空气中的表观密度表摄氏温度/℃密度/(g/mL)华氏温度/℉00.9987332.010.9987933.820.9988435.630.9988737.440.9988839.250.9988741.060.9988542.870.9988244.680.9987746.490.9987148.2100.9986350.0110.9985451.8120.9984353.6130.9983255.4140.9981957.2150.9980559.0160.9979060.8170.9977362.6180.9975664.4190.9973766.2200.9971768.0210.9969769.8220.9967571.6230.9965273.4240.9962875.2250.9960377.0260.9957878.8270.9955180.6280.9952382.4290.9949584.2300.9946586.0310.9943587.8320.9940489.6330.9937291.4340.9933993.2350.9930595.06DB37/T1269-20097DB37/T1269-2009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