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员工工作总结范文(十五篇)第一篇范文:中铁员工奖惩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员工奖惩办法〉的通知》(股司人[2009]162号文,下称《奖惩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公司工作调配,完成本职及相关工作任务。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施奖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和员工和谐发展为目的。第四条公司对员工实施的奖惩,按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第五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员工的奖励包括:股份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和授予“劳动模范”、“金牌职工”、“开路先锋奖章”等荣誉称号;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授予“员工之星”、“管理能手”、“经营标兵”、“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第七条股份公司对员工的奖励,严格按照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员工奖惩办法〉的通知》(股司人[2009]162号文)相关条款规定和程序办理。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一)通报表彰奖励,实行及时表彰。1、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在公司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2、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或产生经济效益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3、通报表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给予非货币性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按一事一办的原则确定。(二)“员工之星”、“管理能手”、“经营标兵”、“优秀员工”奖励,实行年度表彰,按照公司《关于印发〈“员工之星”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物资司人[2007]7号文)相关条款规定和程序办理。第九条奖励实施程序公司对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阐明理由并附有关依据,报公司劳动人事部核实并提出意见,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公司给予员工的奖励,在公司相关会议或工作平台上公布,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第十一条受奖员工个人事迹失实,除撤销奖励决定外,公司将追究呈报单位领导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公司有关会议决定执行。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处罚包括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处理包括:减发工资、罚款和经济赔偿。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一)批评教育和减发工资: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一)(二)(三)项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减发工资。减发工资标准为不超过当月本人绩效工资的100%。(二)警告和罚款: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四)(五)项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下的,或年度内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和罚款。罚款金额为不超过本人3个月绩效工资的100%。(三)记过处罚和经济赔偿: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四)(五)项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或年度内警告2次的,给予记过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00%,或依据具体情形确定。(四)记大过处罚和经济赔偿: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20000元的,给予记大过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但最低额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五)降职、撤职处理: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至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内的,给予降职、撤职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0%,或依据具体情形确定。(六)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处理: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处罚权限及实施程序(一)批评教育由员工所在单位领导实施。(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以及经济处理由员工所在单位对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报公司劳动人事部,由公司劳动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后,报公司会议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除批评教育外,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其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第十六条受处罚员工,处罚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经济处理未了结之前,不得办理调动。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适用专项奖惩办法的,按专项奖惩办法执行。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二篇范文:中铁、中国铁建、中建、铁道部总结区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即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基建建设、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房地产开发、铁路和公路投资及运营、矿产资源开发、物资贸易等业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特大型企业集团,也是中国和亚洲最大的多功能综合型建设集团。2021年,在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86位[1],在世界品牌500强中排名第417位。2005年及2006年分别位列全球第四及第三大建筑工程承包商。公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外文名称ChinaRailwayGroupLimited总部地点北京成立时间1950年3月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市政工程等公司性质上市公司国企公司口号勇于跨越,追求卓越年营业额4800亿元(2021年)董事长李长进世界500强第86位(2021)简称中国中铁中铁CREC公司成员编辑进行了资产重组与企业重构,涉及单位34个、员工26410人、资产40余亿元,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兵改工以来前所未有。2003年3月,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转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是年,国家加大企业重组力度,根据国资委、铁道部有关通知精神,将铁道第一、第四勘察设计院和哈尔滨、上海、广州、南昌、柳州、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局的9个设计院、9个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划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4年2月,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对划转的原铁路局施工、设计单位进行整合重组,组建了中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局集团公司;调整整合了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铁道建筑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2005年,成立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下辖22个集团公司(公司)、4个设计院、1所院校,计22万人,进一步完善了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产业链条,优化了市场竞争格局。企业步入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铁建,英文简称CRCC),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于2007年11月5日在北京成立,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特大型建筑企业。2008年3月10日、13日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A股代码601186、H股代码1186),公司注册资本123.38亿元,连续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全球225家最大承包商”、“中国企业500强”,中国铁建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1]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100位,“全球225家最大承包商”排名第1位,“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6位,是中国最大的工程承包商,也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工程承包商。[2]公司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外文名称ChinaRailwayConstructionCorporationLimited总部地点北京市成立时间2007年11月5日经营范围建筑企业公司性质国有企业公司口号诚信、创新永恒,精品、人品同在简称中国铁建CRCC注册资本123.38亿元A股代码601186H股代码1186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即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国建筑,组建于1982年,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大型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是为数不多的不占有大量的国家投资,不占有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司名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外文名称ChinaStateConstructionEngineeringCorporation总部地点中国北京成立时间1982年(壬戌年)6月11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公司性质国有独资企业年营业额57164134万元人民币(2021年)董事长易军总经理官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道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2021年3月10日,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离。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隶于交通运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ChinaRailwayCorp.),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2021年3月14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21〕47号)正式下发。2021年3月17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2021年5月21日,与国家铁路局“三定”编制同时进行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机构编制敲定,改革后部门不减反增。2021年1月9日上午,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北京召开成立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在会上作报告,总结2021年铁路工作,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公司名称中国铁路总公司外文名称ChinaRailwayCorporation总部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复兴10号成立时间2021年3月17日经营范围国内、国际联运列车公司性质国有独资企业员工数204.56万人注册资金1036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46631.59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盛光祖第三篇范文:中铁工作总结山语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汇报尊敬的中铁地产集团各位领导、来宾大家下午好:2009年7月,我司进驻山语城项目后,在贵公司的关怀和帮助下,物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对此,我们全体员工深表感谢。从进驻以来,物业服务中心做了很多工作,现将工作简短汇报如下,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第一、物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我司物业服务中心进驻山语城项目后,结合山语城物业服务特点,配设了各类物业服务岗位,按岗位要求招聘和培训员工,并制定了专门对应的管理服务方案。经过前期的努力,小区的环境卫生服务、机电维修服务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等各项工作机制已基本成熟,服务品质在稳步提高。第二、物业移交接管和资料整理工作2021年7月初我服务中心对山语城项目实施初步验收接管工作。8月份完成了一期14栋32个单元的楼宇本体验收接管工作。对一期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实行分期分批移交工作。为保证其使用正常,物业服务中心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运行测试。为了下一步电梯、闭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的正常实用,我服务中心招聘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了培训上岗。此外,为完善物业服务中心资料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员工对前期接收到的业主资料、设施设备图纸等进行了整理编号,归档保存。第三、业主收房的管理移交工作2021年9月1日,准业主正式入伙收房,为保证业主顺利收房,根据贵公司发出的入伙业主户数安排,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了专门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