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471—2004滁菊干制加工技术规程2004-10-29发布2004-10-29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471—2004I前言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00的规定。本标准涉及的内容没有对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滁州市滁菊研究所、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建国、徐元贵、张浩。本标准2004年10月29日首次发布。DB34/T471—20041滁菊干制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滁菊干制加工的基本要求,加工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滁菊鲜花的干制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1680-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DB34/T304.1-2002滁菊3基本要求3.1加工场所应宽敞、明亮、干净、整洁,无污染源;不存放其它杂物,要有防止家畜、禽类及宠物进入的设施。3.2可以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材料或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3.3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应保持环境清洁和卫生,并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3.4加工干制应采用天然、机械等物理方法,不得在加工过程中,加入化学添加剂。3.5加工干过程中应保持菊花不直接与地面接触。3.6加工后的菊花所用包装材料应附合食品要求,直接接触菊花的包装用纸,应符合GB11680规定。DB34/T471—200423.7加工干制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DB34/T304.1-2002的要求。4加工方法加工方法可分为晾晒干制和机械干制二种。4.1直接晾晒将采收的鲜花经微硫杀青后,置于竹席筐等器皿上晾晒,每3~4小时翻身一次,直到管状花变硬为准。一般需10-15个太阳日。4.2机械干制4.2.1烘房要求烘房面积15m2以上,烘房内不能通风,上部设通气孔,以便排放水汽。2.1.1微波杀青将鲜花均匀置于微波杀青机的运输带上,用二管或三管处理10s-20s。2.1.2烘制将杀青后的鲜花,均匀置于器皿(具)上厚度约4cm,移至烘房(或烘箱)内,在温度55-60℃条件下烘干6-8小时,直到花瓣玉白色,总苞青绿色时取出,晾晒1~2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