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417-2004安徽省牧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标准2004-03-18发布2004-03-18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417-2004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牧草种子的种植……………………………………………………25种子收获……………………………………………………………46种子干燥……………………………………………………………47种子清选……………………………………………………………58种子检验……………………………………………………………59种子质量要求………………………………………………………510种子的贮存……………………………………………………….611种子的包装……………………………………………………….6ⅠDB34/T417-2004前言牧草种子是牧草生产的基础。为了加强对我省牧草种子生产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牧草种子生产质量,制定本标准。《安徽省牧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是根据我省牧草种子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牧草种子的种植、收获、加工、检验、贮存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使全省牧草种子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畜牧局提出,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明平、谢俊龙、周宏华、姚淮平本标准于2004年3月18首次发布。ⅡDB34/T417-2004安徽省牧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牧草种子生产,包括种子的种植、收获、加工、检验、贮存和包装的方法和程序。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牧草种子的种植、加工。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条款,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30.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扦样GB/T2930.2-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GB/T2930.3-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其它植物种子数测定GB/T2930.4-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GB/T2930.5-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生活力的生物化学测定GB/T2930.6-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健康测定GB/T2930.7-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种及品种鉴定GB/T2930.8-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水份测定GB/T2930.9-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GB/T2930.10-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包衣种子测定GB/T2930.1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检验报告GB/6141-85豆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85禾本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3术语和定义3.1栽培牧草指人工种植的豆科、禾本科牧草以及菊科、苋科等叶菜类青饲料作物。3.2牧草种子指由牧草种子繁殖基地按牧草种子生产要求,采取农业技术措施生产出的经种子检验部门进行田间、实验室检验合格,并在市场上销售的直截用于牧草生产的商品牧草种子。4牧草种子的种植4.1制种地区的选择气候条件是决定种子产量和质量的基本因素,必须根据不同品种牧草的生长发育特点和结实特性对气候条件的要求,选择最佳气候区进行种子生产。4.2种子生产用种种子生产所用的生产种子必须真实可靠,来源于经种子管理部门批准的种子公司、科研单位、良种繁殖场,并有基础种子或一级种子的引种证明。育成的新品种必须报相应的种子委员会审定、登记、注册。种子生产基地不得自行留种。4.3制种田的准备4.3.1制种田应开旷,通风,光照充足,土层深厚,排灌良好,肥力适中,杂草较少。4.3.2制种田应集中连片,原种田不少于13.5公顷,商品田不少于33.5公顷,坡度小于10度,便于使用机械收获。一般要围栏。4.3.3虫媒异花授粉豆科牧草隔离距离为1000–1200M,风媒异花授粉禾本科牧草隔离距离为400–500M,以防止天然杂交引起生物学混杂。自花授粉牧草隔离距离为30M,以防止机械混杂。4.3.4用于生产牧草种子的地块,播种前的2-3年内不应种植不同品种的牧草或不易区别的牧草,最好豆科牧草与禾本科牧草轮作。4.3.5制种田播种前要精耕土地,做到土地平整,土块细小,消除杂草并化验、检查土壤中是否含有残留杂草和其他植物种子。播种前每亩施有机肥(农家肥)1000-1500kg,钙镁磷50kg。4.4播种4.4.1为防治病虫害,可用1%的石灰水浸种1-2小时,或45℃左右温水浸种3小时。4.4.2根据不同牧草种类采用行距0.45-0.90M条播或0.30-0.60M×0.30-0.60M穴播。4.4.3牧草种子的播种量比用作大田饲草的用量减少二分之一。4.4.4播种深度:细小种子0.015-0.02M,种粒较大的种子0.03-0.05M。播种后浅覆土0.005-0.01M。播种时可用钙镁磷混合湿润火土灰或细土拌种。4.4.5播种期:根据不同牧草种类采用春播或秋播。4.5田间管理4.5.1播种时如遇大雨土壤板结,应及时松土。如遇长期干旱应适当灌溉,以利出苗、保苗。4.5.2施肥:禾本科牧草种子生产以氮肥为主,适当配合施用磷钾肥。除施足底肥外,还需要追肥,可在分蘖、拔节、抽穗和开花期结合灌溉进行;豆科牧草种子生产以磷钾肥为主,少施或不施氮肥。氮肥只在苗期或早春返青后根瘤菌固氮能力较弱时施用。磷钾肥可作为基肥,也可作追肥。4.5.3除杂去劣:结合施肥、灌溉,进行中耕除草去杂。收获前清除所有杂草。4.5.4病虫害防治:禾本科牧草、豆科牧草也可发生禾本科、豆科农作物所发生的病虫害,防治方法参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法。4.5.5灌溉与排水:牧草的灌溉时间应根据土壤的含水量而定,禾本科牧草土壤持水量约75%,豆科牧草约50-60%。土壤的持水量过多,易造成土壤通气不良,而造成烂根等病害,因此,牧草不仅注意灌溉,也要注意排水。4.5.6人工辅助授粉:禾本科牧草在大量开花时,由两人牵一绳或线网从草丛上部掠过,促使花粉传播,让牧草充分授粉。豆科牧草种子田开花期每三亩配一箱蜜蜂,使牧草充分授粉。5种子收获5.1收获期:禾本科牧草种子完熟期,大部分豆科牧草种子70%-80%荚果变成褐色即可用联合收割机收获脱粒。其他品种牧草种子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人工方法收获。5.2收获时间: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收获。6种子的干燥6.1自然干燥:牧草种子收获后立即送到经清理干净的晒场上晾晒,使种子的含水率降到12%以下。6.2人工干燥:通过鼓风、烘干的办法使种子的含水率降到12%以下。7种子的清选7.1人工清选:当种子的含水量在12%以下时,进行人工清选,初步去除较易除去的杂质。7.2机械清选:人工清选后的种子送到牧草种子加工场进行进一步机械清选,获得纯度符合要求的种子。8牧草种子的检验8.1建立种子检验室,检验室用房50M2以上,并配有相应的种子田间、室内检验设施和设备。8.2田间检验:主要是检验种子纯度、病害、虫害和杂种情况。8.3室内检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牧草种子质量分级》的标准进行检验。9种子的质量要求按下列标准执行GB/6141-85豆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85禾本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10、牧草种子的贮藏10.1牧草种子的含水率:禾本科牧草在11%-12%以下,豆科牧草在12%-13%以下。10.2仓库温度0℃-30℃,湿度74%以下。10.3通风良好。10.4种子堆放离地面0.20M以上、离屋顶1M以上、离墙0.50M以上、垛与垛之间相距0.60M以上。11、牧草种子的包装11.1种子标签遵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执行。11.2种子外包装袋应标明品种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注意事项和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