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系统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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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电子监管系统培训材料主要内容改版升级后的电子监管系统简介分支局需维护的基础数据合格评定工作流程日常监管工作流程几点说明3一、改版升级后的电子监管系统简介4(一)电子监管系统能完成哪些工作设定规则下的出口报检合格评定设定规则下的进口报检合格评定企业体系监督管理出口商品检测监督管理进口商品后续监督管理统计分析、风险信息采集、企业电子档案等2、不同监管模式3、日常监督管理1、维护产品风险与企业分类6、质量控制风险评估5、统计分析4、报检批合格评定企业分类与产品风险等级发布出境监管方式设定抽批机制设定报检批合格评定风险信息采集发布统计分析其他功能(法律法规、企业许可、电子档案)(二)优化升级内容在企业监管信息管理中,新增企业分类信息管理,产品风险等级信息管理:企业分类:对出境生产企业、入境收货人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企业四个类别进行分类【分支机构完成】。产品风险等级:采用CIQ代码+HS编码的方式对出境产品按照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级别进行分级【省局完成】。2.1企业分类与产品风险等级发布监管方式分为:信用监管、验证监管、一般监管、严密监管、特别监管五种。监管方式由企业分类、产品风险等级共同决定。2.2出境监管方式设定2.2出境监管方式设定产品风险等级企业类别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一类企业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信用监管信用监管二类企业一般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验证监管三类企业严密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一般监管四类企业特别监管特别监管特别监管以上对出口生产企业分类、产品风险等级、监管方式的设定,是完全按照质检总局第113号令《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的。因此,在目前,电子监管系统中的出口生产企业分类、产品风险等级、监管方式的设定,不适用于实施出口工业产品分类以外的其他产品。2.2出境监管方式设定112.3抽批机制设定抽批检验是电子监管系统的基本运行模式。抽批规则分为:基本抽批、特殊抽批、监管抽批。施检人员在审单环节,可以查看抽中批命中的具体抽批规则。特殊抽批规则效力要高于基本抽批规则,有特殊抽批规则的企业或产品,先按照特殊抽批规则进行抽批。122.3抽批机制设定-基本抽批基本抽批包括法定抽批和实际抽批类型‘可按百分比抽批,也可按照周期抽批,同时设置时,按照最严格的实施。法定抽批:省局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标准,针对产品设置抽批范围。实际抽批:分支机构参考产品的法定抽批规则,根据不同企业和贸易国别有针对性的设置具体抽批值。132.3抽批机制设定-特殊抽批特殊抽批:包括首次出口抽批、不合格抽批首次出口抽批:企业的产品首次出口,报检批必须抽中(按照CIQ代码实施,系统默认,不可更改)。不合格抽批:检验检疫不合格或监管不合格后,系统根据设定自动连续抽批,直到人工审批确认实施了规定抽检并且合格,才能恢复正常的抽批规则。142.3抽批机制设定-监管抽批监管抽批:根据设定的监管方式,确定在监管周期内的最小抽批数量。对于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业品而言,在严密监管和特别监管方式下,实施的是100%抽批。注意:监管抽批是最小抽批数。在基本抽批规则为百分比抽批时,此处设定的抽批数,可以保证一个周期内的最少抽批数量。152.3抽批机制设定-最终抽批形成15检验不合格抽批最终抽批特殊抽批基本抽批监管抽批日常监管不合格抽批首次出口抽批产品风险等级法定抽批实际抽批企业分类162.4报检批合格评定报检批合格评定是核心模块。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增加布控环节,根据集中审单布控环节(审单、查验、送检环节),设定布控反馈按钮,提示性作为查看依据,强制性需要反馈。增加提示功能(自动审单、审单、现场查验、送检四个环节)。增加现场查验信息录入功能(查验人员、查验资料上传)。修改不合格登记功能,增加不合格登记项,允许录入多个不合格原因、采用的标准、不符合的条款、不符合的描述。2.4报检批合格评定-评定结果单结合企业日常监管、抽批检验等信息,对报检单进行综合性合格评定,评定结果经检验员审核确认后,自动生成“分类管理合格评定结果单”,可存档、打印和下载。182.5风险信息采集上报通过电子监管数据交换平台,将直属局端产生的检验不合格信息、日常监管不合格信息、出口退运及召回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并上报至总局端。总局对采集到的各类不合格信息(风险预警原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审核,形成风险预警及警示通报下发至直属局,作用于施检审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192.5风险信息采集上报1、不合格信息上报和风险初评。不合格信息登记,增加风险等级初评和不合格类别数据项。分支局初评的三、四类风险等级信息,不需要直属局审核,自动上报至总局端,形成风险预警原始信息。2、不合格信息风险评估审核。直属局审核分支机构上报的一、二类不合格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可以调整风险等级。审核通过,上报至总局端,形成风险预警原始信息;审核不通过,数据归档。202.6查询统计功能优化增加查询统计报表:1、企业分类情况查询2、企业出口情况查询3、企业监管信息查询4、企业分类情况分布统计5、企业监管情况分布统计6、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查询统计7、企业产品月出口情况查询统计8、企业产品年出口情况查询统计9、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查询统计10、企业不合格情况统计11、企业退货召回情况统计212.7法律法规及风险预警功能优化法规标准管理增加主管部门、出入境标记属性。风险预警管理增加主管部门、出入境标记属性。222.8企业许可信息功能优化许可类别增加主管部门、校验标记、核销标记、出入境标记等数据项;企业产品信息中,增加产品列表、核销数重量、计量单位、产品规格、工厂型号等数据项。(施检员审单环节,根据设置开关确定是否比对报检信息和许可维护信息)支持EXCEL导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局端可以对企业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增加企业基本信息的更新操作。增加监管名录模版设置。批量设置企业产品信息。232.9企业电子档案在企业电子档案模块中新增了CIQ登记号、许可信息、产品风险等级、监管方式、抽批规则、年产量、产品统计等信息。局端可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包括企业产品、工序、供应商类别等。24(三)与其他系统的关系集中审单系统1、将指定类别的报检数据发往电子监管系统。2、建立与电子监管系统的交互。集中审单系统可以对某个报检单进行布控,电子监管系统对报检单的布控信息进行反馈或回退的处理。对有布控信息的报检批,未反馈布控结果之前,系统进行锁定,不能执行后续流程。3、调回的报检单可重新发回电子监管系统(也可发回CIQ2000系统)。25集中审单系统集中审单规则与电子监管业务规则,构成完整的检验检疫业务规则库。集中审单规则可针对报检单的所有数据进行规则设定,比较灵活,但规则维护的技术要求较高,且不便于查询。电子监管业务规则,更多是基于HS编码、CIQ编码等进行校验,规则比对的有效性可以量化。由于接口的问题,目前入境报检设限类的规则,应维护到集中审单系统。26CIQ2000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完成CIQ2000系统的结果登记功能,以及换证凭单的自动拟稿功能。全面替代CIQ2000系统的施检环节。实验室管理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将送检单信息同步给实验室管理系统,检测完成后,实验室管理系统回写结果信息到电子监管系统(理想状态,目前由于技术/标准上的原因,尚无成熟解决方案)。27ECIQ(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即将进入开发阶段的ECIQ(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是新一代的业务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将取代现有的CIQ2000、电子监管、集中审单系统。但电子监管和集中审单的业务管理模式将在ECIQ继续应用(对应报检模块和检验监管模块,实现方式不同),并拓展更多的功能。28二、基础数据维护(分支局)1产品监管属性3实际抽批规则2企业等级管理4监督管理需要维护的内容(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注意:维护工作完成后,若系统无自动同步监管信息的提示时,需执行【同步监管信息】。查询企业时需要注意企业处理状态(“请选择”为最大范围)每个企业都需要做的维护工作(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需要维护的企业查询不到怎么办?Q1在【导入企业信息】功能处,导入新的企业信息。注意:组织机构代码、企业CIQ登记号可以从CIQ2000系统“报检单位维护”处查询。产品监管名录自动维护功能集中审单系统通过过分单规则,直接将报检单发送到电子监管系统。如果企业或者产品是不在监管名录内,该报检单会提示审单异常,同时自动从CIQ2000系统导入企业的基本信息,自动生成一条监管名录记录,按照默认值进行设置,用户可再修改。以前手工添加的记录状态为人工维护系统自动维护的记录状态为系统插入(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集中审单自动维护(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自动维护的产品监管名录是怎样的?企业类别:三类。诚信等级:C检验方式:自检自验分单到科快速核放:人工干预无生产批模式证书拦截自动拟制换证凭单(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Q2修改企业诚信等级维护辅施检部门,维护检验方式(非常重要!)打勾,表示该企业的报检单即使快核,仍然需要检验员审核后方可放行。不打勾,表示该企业的报检单如果一切正常且没抽中,则无需检验员审核,快速核放。打勾表示所有需要出具证书的报检单都要拦截,报检单状态为审单异常。打勾表示换证凭单由检验员手工拟制;同时申请其他证书时,均手工拟制。维护施检部门,可以到科室由科长分单,也可以直接到人。(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打勾表示该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系统的生产批管理:报检前,必须先上报省产品组批信息;企业需要安装电子监管企业端。不打勾表示无上述要求。修改后系统自动更改为人工维护由于产品的风险等级是由产品的HS编码+CIQ代码来确定的,为确保产品的风险等级的有效性,在维护产品监管名录需维护产品的HS编码。(一)产品监管属性维护(二)企业等级管理(二)企业等级管理需要做的工作:针对每家出口生产企业设定分类等级、每项产品的实际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分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管方式(多个产品风险等级的,监管方式从严),设定监管周期内抽批次数、日常监管不合格后强制查验批次。(二)企业等级管理-产品风险等级注意:分支局只能在省局设定的范围内调整产品风险等级,系统会记录调整的内容及调整的人员。(二)企业等级管理-企业分类登记(二)企业等级管理-日常监管方式注意:产品风险等级、企业分类、日常监管方式只针对实施分类管理的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其他企业如进行了设置,要确保日常监管方式不为“严密监管”或者“特别监管”(可通过出境企业分类等级调整,产品风险等级调整属于省局调整权限)。注意:监管周期是系统默认的。(二)企业等级管理-周期内抽批次数(二)企业等级管理-不合格查验次数注意:监管周期内抽批次数、监管不合格后强制查验批次适合所有企业,未实施分类管理的可根据需要设定。1.企业分类等级设定后,会产生监管抽批任务。2.监管周期抽批是只针对企业,不分产品的抽批。3.监管周期的抽批次数是最小抽批次数。4.监管抽批不合格连续抽检的批次同样是只针对企业,不分产品的抽批。5.监管周期的抽批的计算是从该企业第一个报检批开始,在设定的监管周期内按照设定的最少批次进行抽批。(二)企业等级管理-注意事项(三)实际抽批规则分支局设置实际抽批规则时,必须选择一条省局已经设置好的法定抽批规则,根据其是否可超范围的设置,决定抽批数值是否可以超出其上下限。如果主管部门设定的抽批规则有强制执行设置,无论实际抽批规则如何设置,都将按照该产品的法定抽批率设置。但仍需设定实际抽批规则。(三)实际抽批规则出境实际抽批规则,按企业的每个产品设置(三)实际抽批规则(出境)按照百分比设定查验实际抽批率。抽批后强制查验,无法选择由省局法定抽批规则确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厂抽样送实验室的比率。默认为0.多个法定规则可以是相互违背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是否查验。针对报检批抽批,而不是针对生产批抽批。必须打勾。不同国家,抽批率可以不同。按照周期设定查验实际抽批数量。按照百分比设定查验实际抽批率确定不合格后需要查验的批次。入境实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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