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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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十篇)第一篇范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202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2021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21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21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六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联网。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自治区平台软件管理功能,尽快完成全区新农合自治区级平台和中心数据库建设任务,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了2021年度新农合信息化工作以及各地与自治区平台连接的时间及要求。目前九个旗县区实现了数据上传运行。第二篇范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城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2021年工作总结2021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镇实施的第四年,又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我镇开展的第二年,在党委、政府、县新农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精神,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县新农合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力图把我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推上新台阶并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搞好,现将一年来主要进行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城关镇2021年常住农业人口64270人,有60707人参合,共收参合金为121.41万元,除举家外出以外参合率达96%。常住非从业城镇居民人口27781人,有22848人参保,其中非从业城镇居民人口9088人,少年儿童和大中小学生6234人,低保对象参保5731人,重度残疾参保人数33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参保35人,综合社区参保人1727人参保率达82.24%。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常规工作1、制度建设。根据合作医疗政策和管理规定,完善了县合医办工作制度和有关职责。2、强化村卫生室的监管,使其操作行为更加合法化、规范化。3、认真审核村统计的筹资表,使参合人数与参合金相一致,并及时如数的上缴参合金。4、对外出住院费用: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做好资料审核和费用发放工作,及时将外出住院补偿金额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让参合农民及参保居民真正得到实惠。2021年1—12月补偿316.3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42.33万元,农合县外住院补偿77.69万元,居民县外住院补偿83.48万元。2008年1—6调增补偿款12.79万元。(二)财务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地、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制度,做到收有凭、支有证、帐、表,凭证齐全,按时装订成册归档。2、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的财务资料。认真做到对年份资料进行审核。3、准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公布统计数据。(三)信息管理工作1、政(院)务公开:我镇按照政(院)务公开的要求制定了新农合公示制度,村级卫生院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本村当月病人补偿情况及在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病人补偿情况;镇合医办在公示栏公示本乡镇农民、居民住院及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补偿情况。2、信息反馈:一是深入村及医疗机构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二是将筹资情况、每月门诊、住院补偿情况及时向镇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让有关领导及时掌握我镇新农合实施的进展。三、存在的问题经办机构无论是管理上还是业务工作方面,都还存在不足,比如对卫生室的监管力度不够,再者是卫生室的报账及县外报销的接管,使我镇合医办的工作更加复杂化,我们在努力克服的同时,也希望上级领导机关给予必要的支持。城关镇合医办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第三篇范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202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2021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21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21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六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联网。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自治区平台软件管理功能,尽快完成全区新农合自治区级平台和中心数据库建设任务,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了2021年度新农合信息化工作以及各地与自治区平台连接的时间及要求。目前九个旗县区实现了数据上传运行。第四篇范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剖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新型农村医疗管理工作。2、定期向各村委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每月末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参合患者的补偿报销情况,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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